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资金到位合同书甲方:正宁县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正宁县阳光小区二期2#、3#楼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保证正宁县阳光小区二期2#、3#楼工程施工质量合格、安全生产、在计划工期内按时完工、施工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加强对本项目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一、质量管理:1.建立建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工人,不得安排上岗作业。2.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需经甲方和监理方检验确认,不合格、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不得使用于工程。3.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按“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进行检查,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4.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2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5.施工过程中对技术经验不足的技术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或工程出现返工、返修,造成质量事故的施工班组应及时进行更换。6.严格履行质量保修期内保修义务。二、安全管理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施工,并对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因乙方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建立、健全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对基坑开挖、起重吊装、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的监控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防高空坠落、施工坍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5、随时接受各方实施的安全检查、巡查、并按照各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6、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7、乙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气象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雨季等特殊气候气象情况下的施工安全。38、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自检,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9、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0、制定实施工程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11、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与义务。二、工期保证:1.由项目部统一协调组织施工管理,及时落实材料、机械、劳动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2.管理人员每周安排计划,下达班组完成任务量,明确责任;每天安排管理人员对进度进行检查,提出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每周召开协调会,协调工序和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延误施工工期的因素。3.根据生产单位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尽量减少与生产系统的交叉作业,交叉作业时,以保证生产系统正常运行为主,施工为辅。三、文明施工保证:1.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挂设五牌一图。2.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现场堆放的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3.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4.施工机械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4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5.保证现场道路通畅,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并排放到指定地点。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施工标志。6.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7.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甲方(盖章):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