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施工与安全时间:2008年11月危险性较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桥涵施工的一般安全要求桥涵工程施工前,应详细核对技术设计、图纸、文件。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专题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靠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中、小桥涵工程施工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单项工程,在开工前应根据规程规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桥涵工程施工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及大型设施等,均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项安全设施完成后,应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特殊结构的桥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试验和检验,证明可行后方可实施。桥涵施工的一般安全要求桥涵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免双层或多层同时作业,当无法避免,而必须双层同时作业或桥下通航、通车及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设防护棚、防护网、防撞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信号等,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规定加设漏电保护器。对于通航江河上的桥涵工程,施工前应与当地港航监督部门联系,制定有关通航、作业安全事宜,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等必要的手续,否则,不得开始施工。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几个桥梁坍塌事故湖南凤凰桥梁坍塌事故甬台温铁路一桥梁坍塌一般桥梁结构的构造示意图深水基础桥梁深水基础的定义和类型桥梁深水基础定义为:水深在5-6m以上,不能采用一般的土围堰、木板桩围堰等防水技术施工的桥梁基础,称之为桥梁深水基础。※※其类型主要有:桩基础(包括打入桩基础和钻孔桩基础)、管柱基础,沉井基础、组合基础(包括沉井加管柱基础和沉井加钻孔桩基础)和特殊基础(包括双承台管柱基础、锁口管桩基础、多柱基础、连续墙基础、沉箱基础和设置基础)。桥梁深水基础的特点桥梁深水基础的主要特点如下:(1)基础所受的水平力,如水流冲击力、船舶碰撞力、水力、水撞力、波浪力等,要比陆上或浅水基础大的多;(2)深水基础的稳定性与安全度,一般常受水文条件控制,所以对桥梁深水基础,水文条件与地质条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3)深水基础除了需考虑环境水的侵蚀外,还需要考虑潮汐、洪水以及流水所夹砂石与流冰的直接碰撞、磨损等问题;(4)深水基础类型选择一定要认真考虑,并作全面的可行性分析,因为它不仅关系到基础造价高低,还直接影响到桥梁工程的成败、质量和工期;桥梁深水基础的特点(5)深水基础应具有高抗自然灾害能力,这就要求其勘测设计时作大量、细致的勘测,而深水基础的地基勘测均需在水下进行原位勘测,工作条件差,要取得真实可靠数据难度大,这就要求其勘测手段更先进、可靠;(6)深水基础属于水下隐蔽工程,其没计与施工时必须将水流流速、水深深度等因素及由深水所引起的其他约束条件联系起来综合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7)对于海湾、海峡和近海岛屿间的近海桥梁深水基础,更应考虑海洋环境产生的荷载力,如由台风、巨浪、大潮所产生的巨大水平力,应成为其设计和施工中必须考虑的重要控制条件;桩基础一般来说,桥梁深水桩基础是桥梁深水基础中最为经济的基础形式。与沉井、沉箱基础相比,在大多数情况下,桩基有下列优点:(1)桩基所需沉人的深度要比沉井、沉箱所需下沉的深度小。(2)当沉井、沉箱与桩的深度相等时,桩基的用料约比沉井、沉箱基础的用料少40%—60%。因此,桩基的造价一般要比沉井、沉箱基础低一些。(3)然而,伴随优点而产生的缺点则是:刚度比沉井、沉箱基础小。尤其是在流速大、冲刷深的情况下,桩径将会随着冲刷深度的增大而增大,从而使它的优点也就随之而逐渐减少。沉井基础对于桥梁深水基础,当上部荷载较大,基础需要埋置较深时,沉井基础也是常用的基础类型之一。沉井基础刚度大,能承受对基础作用的较大的弯矩,且沉井基础有较大的承载面积。沉井基础作为桥梁深水基础的另一特点是,在其下沉过程中,可以自身防水,避免了桩和管柱基础中的防水围堰。深水浮运沉井的类型有:带临时井底的沉井、双壁浮运(空体自浮)沉井、带钢气筒的浮运沉井组合基础在水深很深、且有非常厚的覆盖层或地质条件很复杂的情况下,而施工能力又有限,无法将单一型式基础下沉达到预期的深度时,可以采用两种不同型式的基础,以接力的方法来修筑桥梁深水基础,通常称这种型式的墓础为组合基础。此处所说的组合,仅指具有在外型结构上的组合,而不是指两种基础作用与性质上的组合。比如,沉井加管柱组合基础,曾在南京长江大桥2、3号墩上用过;再如沉井加钻孔桩组合基础,曾在广东江村南北大桥的南桥各墩台和北桥南台的基础中采用。打入桩施工机械桥梁深水基础施工机械就是为桥梁深水基础施工服务的主要机械。如前述,桥梁深水基础主要类型有:桩基础,管柱基础,沉井基础和连续墙基础等。所以,将其施工中所用的主要机械分为:打人桩施工机械,钻孔桩施工机械,用于管柱基础施工主要机械,沉井基础施工机械,连续墙成槽机,以及各类基础施工多需使用的混凝土施工机械。用浮式打桩船打桩在栈桥上用可移动打桩架或吊机打桩法管柱基础施工安全控制要点1.管柱震动下沉作业,应对邻近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相邻管柱的安全和稳定进行检查,必要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管柱下沉采用的导向设备,应根据水深、流速及基础形状,采取导向框架或钢围笼,以防止管柱下沉时,产生倾斜和位移。导向框架或钢围笼按设计制作加工后,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3.钢围笼拼装,可根据围笼高度、形状及体重等情况,一次拼装完成,或分层接拼下沉就位。围笼拼装,应搭设作业平台、内芯桁架导环、托架及必要的安全设施等。在分层接高时,应防止接高变形,每接高8m左右,应加设风缆,以保安全;管柱基础施工安全控制要点4.钢围笼浮运定位后,两导向船之间的通道及联结梁上面,应铺设人行道、步梯及栏杆。船组应锚碇稳固,导向船上堆放重物,应对称摆放,并严防船舶及漂流物的撞击;5.管柱的吊点位置、平放支点及存放层数、竖立存放的稳定性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安全性;6.钢筋混凝土管柱或预应力混凝土管柱,在现场施工时,应预先搭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等安全设施;7.安装钢筋骨架或吊立管柱模板,应将吊具绑牢摆正,拴好溜绳,缓慢下落。每吊装一块模板,应立即连接、支撑牢固后,方可松钩;8.模板外侧安设的震动器,其固定处螺栓应拧紧,安装牢装。电器绝缘应良好,电力线路应挂在安全处;沉井基础施工安全控制要点1.沉井下沉四周影响区域内,不宜有高压线杆、地下管道、固定式机具设备和永久性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取安全措施;2.沉井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特别是在初沉阶段不得在汛期内。如需渡过汛期、凌期时,应采取稳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3.在水中设围堰筑岛而导致水流被压缩或改变河道等,应检查对附近的堤坝、农田和其它建筑物的安全以及岛体本身的稳定是否受到影响,严防因冲刷而坝塌;沉井基础施工安全控制要点4.沉井下沉,采用人工挖掘时,劳动组织要合理,井内人员不宜过多。在刃脚处挖掘,应对称均匀掘进,并保持沉井均匀下沉。下井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井内要有充足的照明。沉井各室均应备有悬挂钢梯及安全绳,以应急需。涌水、涌砂量大时,不宜采用人工开挖下沉;5.沉井施工前,应检查机具设备是否完好,并搭好脚手架、作业平台、并保证其牢靠,平台四周设置栏杆,高处作业和险要的空隙处,均应设安全网;6.沉井的内外脚手,如不能随同沉井下沉时,应和沉井的模板、钢筋分开。井字架、扶梯等设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防止沉井突然下沉时被拉倒;沉井基础施工安全控制要点7.沉井顶面应设安全防护围栏。井内、井上搭设的抽水机台座、水力机械管道等施工设施,均应架设牢固。井顶上的机具应设防护挡板,小型工具宜装箱存放。在沉井刃脚和井内横隔墙附近不得有人停留、休息,以防止坠物伤人;8.井内、井上的抽水机电路应使用防水胶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以防止触电;9.空压机的贮气罐应设有安全阀,输气管应编号,供气控制应由专人负责,在有潜水员工作时,应有滤清器,进气口应设置在能取得洁净空气处;沉井基础施工安全控制要点10.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离地太高,以不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为宜。特殊情况允许加高,但应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11.在围堰筑岛上就地浇筑的沉井,在沉井的外侧周围应留有护道。护道宽度应按设计规定修筑;筑岛岛面和开挖基坑的坑底标高,应比沉井施工期最高水位高出至少0.5m;12.沉井下沉前应把井壁上拉杆螺栓和圆钉切割掉。特别在不排水下沉时,应清除井内障碍和插筋,以防止割破潜水员的潜水服;沉井基础施工安全控制要点13.在筑岛上,沉井下沉中,如刃脚尚未达到原河床以前,而需接高沉井时,应在沉井内回填砂土,并分层灌注混凝土,防止沉井接高加重,产生不均衡下沉,造成沉井倾斜;14.拆除沉井垫板应在沉井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抽拔垫板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区、分层、同步、对称进行。抽拔垫板及下沉时,严禁人员从刃脚、底梁和隔墙下通过。抽掉垫板后,应及时回填、夯实,并注意检查是否有倾斜及险情。15.沉井面积较大,不排水下沉时,井内隔墙上应设有潜水员通过的预留孔;筑岛、围堰施工安全控制要点1.人工筑岛,应搭设双向运输便道或便桥;2.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或水流,应立即撤出作业人员;3.采用挡土板或板桩围堰,应视土质、涌水、挖深情况,逐段支撑。并应随时检查挡板、板桩等挡土设施的稳定牢固状况;当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施工中,遇有流砂、涌砂或支撑变形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挖掘,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在切实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筑岛、围堰施工安全控制要点4.采用吸泥船吹砂筑岛,要对船体吃水深度、停泊位置、管路射程及连接方法等,进行严格检查和试验。并要特别注意:1)作业区内严禁船舶和无关人员进入,承载吸泥管道的浮筒上不得行人;2)通航河流,施工前应与航监和有关部门联系好,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通航及施工的安全;3)作业人员应穿着救生衣,并备有救生船。5.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筑岛、围堰施工安全控制要点6.基坑抽水过程中,要指派专人经常检查土层变化、支撑结构受力等情况,发现有变形时,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7.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现场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可配合回填土进程,由低处向上拆除,严禁站在正在拆除的支撑上操作。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人工挖孔桩安全措施前言•人工挖孔桩由于其具有施工设备简单、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质量容易控制、对环境污染少、承载力大、布桩容易、造价便宜、适用范围广等优点,在工程上被广泛使用,但是其也存在许多缺点,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工人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差,安全事故较多,因此,我们有必要针对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才能对安全施工起到保障作用人工挖孔桩施工伤亡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施工企业人工挖井桩施工没有做到本质安全化,在对人工挖孔桩施工的危害辨识、危险评价的过程中没有系统的研究人工挖孔桩施工工艺各构成部分或整系统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性及其产生途径,做到事先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没有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中对事故发生的危险性加以辨识,根据对危险性评价的结果,提出相应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过程控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发生的原因•1.施工前没有进行认真研究•施工企业没有认真研究施工图纸、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和人工挖孔桩施工的规范和规程,没有认真研究人工挖孔桩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