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系统工程,监控系统工程,收费系统工程和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5个分项,不分等级。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标准:1、企业近;年承担过2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300公里以上,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l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职称。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4、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1)逆反射系数测量仪1台;29800(2)色彩色差仪1台;19800(3)升降机1台;(4)热溶或常温划线机8台;(5)放线设备2台;(6)底漆高压喷涂机l台;(7)涂层测厚仪2台;2400(8)打桩机10台;(9)经纬仪2台;(10)水准仪2台。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通信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200公里以上,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职称。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4、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1)混合信号示波器1台;(2)光纤熔接机1套;(3)光功率计l套;(4)光衰减器2套;(5)数字万能表2套;(6)线缆测试仪1套;(7)CATV测试验收仪l套;(8)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9)多用表校准仪1台;(10)通信测试分析系统1套;(11)RCL测试仪1台。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监控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200公里以上,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l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职称。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4、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1)混合信号示波器l台;(2)光纤熔接机1套;(3)光功率计1套;(4)光衰减器2套;(5)数字万能表2套;(6)线缆测试仪1套;(7)CATV测试验收仪1套;(8)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9)多用表校准仪1台;(10)通信测试分析系统1套;(11)RCL测试仪1台。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收费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200公里以上,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职称。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4、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1)混合信号示波器1台;(2)光纤熔接机l套;(3)光功率计1套;(4)光衰减器2套;(5)数字万能表2套;(6)线缆测试仪1套;(7)CATV测试验收仪1套;(8)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9)多用表校准仪1台;(10)通信测试分析系统1套;(11)RCL测试仪l台。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标准:1、企业近;年承担过2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300公里以上,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职称。企业具有公路工程及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50万元以上。4、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1)混合信号示波器2台;(2)光纤熔接机2套;(3)光功率计2套;(4)光衰减器2套;(5)数字万能表2套;(6)线缆测试仪2套;(7)CATV测试验收仪2套;(8)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9)多用表校准仪1台;(10)通信测试分析系统2套;(11)RCL测试仪2台。承包工程范围:(一)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工程施工及安装。(二)通信系统工程分项:可承担各级公路干线传输系统、程控交换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的施工及安装。(三)监控系统工程分项:可承担各级公路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电配套设施系统的施工及安装。(四)收费系统工程分项:可承担收费公路收费车道及附属配套设备、收费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五)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可承担各级公路干线传输系统、程控交换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电配套设施系统的施工及安装和收费公路收费车道及附属配套设备、收费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