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主要内容简介新旧标标准替代《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施行。《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作废。《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作废。一、主要内容及变化章节主要内容共有15个章。其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地基处理5.填料6.基床以下路堤7.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章节主要内容8.路堑9.基床10.路基支挡工程11.路基边坡防护12.路基防排水13.路基相关工程及设施14.变形观测15.路基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第1章总则适用范围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时速250~350公里高速铁路区间及车站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时速250公里以下客运专线、城际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可参照执行。本标准包括区间及车站路基。本标准包括有碴轨道和无碴轨道路基。第4章地基处理①砂垫层、碎石垫层、土工合成材料垫层合并为一节。②强夯包括了重锤夯实。增加强夯置换一节,主要指强夯碎石墩。③砂桩、碎石桩合并为一节。第4章地基处理④挤密桩包括了灰土挤密桩、水泥土挤密桩和柱锤冲扩桩。⑤搅拌桩包含了粉喷和浆喷两种搅拌桩。⑥混凝土预制桩包括了静力压桩和打入桩,桩型包括预制管桩和预制方桩。⑦增加桩板结构、筏板验收内容。第5章填料本章为本标准新增一节,体现路基填料作为建筑材料工厂化施工的理念。分节说明:5.1一般规定,之后各节只有主控,没有一般项目。第9章基床①原客专验标:8.2级配碎石基床表层(或级配砂砾石)现高速验标:9.2级配碎石基床表层②原客专验标:8.3基床表层沥青混泥土现高速验标:12.1路基防(隔)水层③原客专验标:8.4路基面现高速验标:合并到“9.2级配碎石基床表层”二、执行中注意的问题第1章总则1.0.10高速铁路软土、松软土路基工程应作为控制工程组织施工。第1章总则1.0.11条高速铁路路基的工后沉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严禁进入轨道工程施工工序。铺轨前应根据沉降观测资料进行分析评估,确定路基工后沉降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轨道铺设。如在路基放置期间沉降不能稳定,应采取处理措施。对无砟轨道线路,由于铺轨后只能依靠扣件调整轨面高程,可调整量有限。第1章总则•1.0.12高速铁路路基填料作为结构物建筑材料,其粒径和特性应满足设计要求,应采用工厂(场)化加工、集中供应方式。•由于很多天然填料无法直接达到标准,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和环境保护,并借鉴国外高速铁路建设经验,提出此要求。第3章基本规定单位工程的划分:1一个区间路基或一个车站的路基为一个单位工程。2一个施工单位承担的施工范围为一个单位工程。3相对独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相对独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主要指一个较大型的支挡结构或复杂的地基处理工程等。第3章基本规定检验批的划分①地基处理:“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200m”指无论设计为双线或单线,其检验批均按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200m。第3章基本规定检验批的划分①地基处理:“站场路基折合正线双线每≤200m”:站场地基处理检验批的划分应结合施工组织安排和现场条件灵活划分,以满足检验批及时检验的目的为原则。第3章基本规定检验批的划分②路基填料:为体现高速铁路路基填料作为建筑材料对路基质量影响的重要性,以及大多数天然填料不能直接用于路基,需要加工处理后才能满足路基填料的要求,本标准将填料制备作为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级配碎石5000m3,其他填料10000m3。第3章基本规定检验批的划分③路基填筑:路基填筑压实质量与工班现场作业直接相关,规定路基填筑压实的检验批为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第3章基本规定设计单位参与验收的项目:3.4.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支挡结构基坑开挖及边坡防护、路基防排水等的重要分项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应参加,并按表3.4.2填写记录。第3章基本规定设计单位参与验收的项目:3.4.3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处理、变形观测、路堑开挖及支挡结构、边坡防护、路基防排水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并按表3.4.3填写记录。第4章地基处理⑴关于对地基地质资料进行核查的要求(第4.1.3条)大量铁路路基病害的产生多为勘察不足、没有查明不良地质情况造成,由于施工时的地形地貌和勘察设计时可能发生较大变化(例如勘察后形成的取土坑、土丘、建筑垃圾堆场、水塘等),地质情况存在较大出入(例如存在垃圾填埋场、暗沟暗管、水井等)或者拆迁区在勘测设计时无法完全查明具体地质条件等,应对地基采取原位测试等快速方便的地质核查手段,检查地基土层是否与勘察资料相符。当核查的地质条件与设计资料不符时,应提交设计单位重新评价地基条件,以便优化调整地基处理措施。第4章地基处理⑵原地面处理的质量标准增加了冲击碾压质量验收内容——4.1.4条4.1.4原地面冲击碾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4.1.5原地面处理后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底无草皮、树根等杂物,平整无积水。2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第4章地基处理⑶换填质量控制:4.2.2当采用机械挖除换填土时,应预留保护层由人工清理,保护层的厚度宜为30cm~50cm。第4章地基处理⑷砂、碎石垫层、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的技术要求4.3.2复合地基桩顶设置砂垫层、碎石垫层时,垫层应与桩头完全密贴。4.3.6碎石垫层应采用级配良好的砾石或碎石,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旧标准为:5%),且不含草皮、树根等杂质。第4章地基处理⑹强夯(重锤夯实)4.4.1强夯或强夯置换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提出强夯试验方案,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地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试验。待试夯结束一至数周后,对试夯场地进行检测,与夯前测试数据进行对比,检验强夯或强夯置换效果,并确定工程采用的各项强夯参数,若不符合设计要求,则应改变设计参数。在进行试夯时也可采用不同设计参数的方案进行比较,择优选用。第4章地基处理4.4.6、4.10.6规定“总夯沉量或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满足设计要求”是强夯停夯标准,达到强夯施工结束后场地变形均匀,最大限度地减少地基的不均匀沉降的目的。施工中应记录每夯一击的夯沉量。第4章地基处理4.4.7经强夯处理的地基,其强度是随着时间增长而逐步恢复和提高的,因此,在强夯施工结束后,应间隔一定时间再对地基质量进行检验。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施工结束后7d~14d,粉土地基施工结束后14d~28d,采用标准贯入或动力触探、静力触探试验对有效加固深度进行检验,平板载荷试验对地基的承载力进行检验。第4章地基处理⑻砂(碎石)桩、挤密桩、搅拌桩、旋喷桩、CFG桩、打入桩、灌注桩等的工艺试验新验标对成桩工艺性试验有更明确的要求“试验根数由不少于2根,增加为不少于3根”明确要求了“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工艺性试桩,并确认试验结论”。现场试验桩的数量一般不应少于(7~9)根(正三角形布置至少要7根,即中间1根,周围6根;正方形布置至少要9根,3排3列每排列各3根),这样有利于大面积施工前进行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确定设计参数。第4章地基处理⑼关于截桩头新验标增加了“切割桩头应采用截桩机等专用设备,截除桩头不应影响桩的完整性。”第4章地基处理⑾关于水泥粉煤灰碎石桩质量标准⑤完整性采用小应变。取消了直接钻芯取样检验完整性和无侧限抗压强度检验,有疑问时再取芯。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最小数量由2根改为3根。第4章地基处理⒂关于桩板结构和筏板(新增章节)①桩板结构根据连接方式、组合形式及设置位置的不同,分为非埋式、浅埋式及深埋式三种(说明图4.18)。②采用桩筏结构设计的桩类型多样,筏板及其垫层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单桩承载力检测。③桩的单桩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非埋式桩板结构形式示意图桩托梁承台板轨道结构钢轨轨道结构承台板托梁桩浅埋式桩板结构形式示意图桩承台板轨道结构基床表层基床表层钢轨轨道结构承台板桩深埋式桩板结构形式示意图承台板轨道结构路基基床路基本体路基本体路基基床钢轨轨道结构承台板桩桩第4章地基处理注浆处理对象检测内容检测方法人为坑洞注浆充填率波速渗透系数1)钻孔法2)波速测井法3)电磁波CT4)压水试验岩溶注浆充填率波速渗透系数1)钻孔法2)瞬态面波法(覆盖层小于25m)3)电测深法(处理前后同时采用,两者进行对比)4)压水试验5)电磁波CT表4.20.11注浆处理的检测内容与方法表第5章填料5.3.8改良土出场前应进行最大干密度试验。检验方法:料场抽样,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方法试验。掺水泥的改良土同时作延迟时间试验。第6章基床以下路堤⑴填筑工艺试验:6.1.2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不同填料应在工程现场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参数,报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工艺性试验结果报监理单位确认,其目的是在今后施工中作为施工过程控制的依据。第6章基床以下路堤⑵路堤填筑前排水、防水工作6.1.3路堤填筑前应作好路基范围及两侧的地面排水、防渗和地下水的拦截、引排,地下水的出露位置和处理前、后的出水情况应有记录。填筑施工不应污染农田和环境。第6章基床以下路堤⑶软土、松软土地基上路基填筑6.1.6-1软土和松软土地段路基的施工组织应注意不同地基处理措施可能产生的差异沉降,并应保证必要的预压期。——施工时间6.1.6-2采用排水固结地基处理措施时,应控制填筑速率,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大于每昼夜10mm、坡脚水平位移速率大于每昼夜5mm时,应停止填筑,待观测值恢复到限值以内再进行填筑第6章基床以下路堤⑷路堤填筑过程中的沉降观测6.1.11路堤填筑过程中的沉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按设计要求埋设沉降观测设备。路基填筑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沉降观测设备,不应损坏。2应根据沉降观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调整填筑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措施或地基处理措施。3沉降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汇总、分析,并进行评估,指导路基填筑施工和铺轨施工。沉降观测资料、施工过程记录应作为控制工后沉降量的依据进行验交。第6章基床以下路堤⑸填料进场检验6.2.1填筑前应对运至现场的填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方法:在填筑现场抽样,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颗粒分析检验。第6章基床以下路堤⑹6.2.2基床以下路堤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原一般项目改为主控项目)4碾压时,各区段交接处应互相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m,纵向行与行之间的轮迹重叠不小于40c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不小于3.0m。第6章基床以下路堤⑺关于压实质量控制指标有砟轨道和无砟轨道采用相同的压实质量标准。路基压实质量采用物理和力学指标双控。物理指标采用压实系数K。力学指标采用地基系数K30。力学指标地基系数K30和Ev2指标反应的力学性能基本相同,可以互相替代。原客专验标规定:孔隙率n<31%。取消。第6章基床以下路堤表6.2.3基床以下路堤普通填料压实标准指标压实标准砂类土及细砾土碎石类及粗砾土压实系数K≥0.92≥0.92地基系数K30(MPa/m)≥110≥130注:无砟轨道可采用K30或Ev2。采用Ev2时,其控制标准为Ev2≥45MPa且Ev2/Ev1≤2.6。第6章基床以下路堤⑺关于压实质量控制指标②基床以下路堤化学改良土填料压实质量采用压实系数K和7天饱和无侧限抗压强度qu指标。原客专验标规定:检验地基系数K30和压实系数K≥0.90。(K30或Ev2,对化学改良土填料压实质量不起主控作用)表6.3.5化学改良土填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