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山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食堂管理考核制度为加强我园食堂卫生管理,以及保证幼儿饮食质量与安全,根据我园实际情况,奖优罚劣,特制定以下制度:一、食堂卫生1.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法》保证幼儿饮食安全。2.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厨房要穿戴整齐,统一着装工作服、工作帽以及佩戴口罩。(违者一次扣50元)3.食堂工作人员操作前要用洗手液洗手,勤剪指甲,工作时不准涂指甲油,不准佩戴任何首饰戒指等。(违者一次扣50元)。4.厨房走廊货架上物品要求每天摆放整齐,并及时清洗。刀具存放处、粘板存放处保持干净。面点间面点板上不可存放杂物。(不合格者一次扣20元)5.认真做好每天厨房卫生和个人卫生,坚持每天对厨房进行一天三次小打扫,一周大打扫。及时检查并清洗厨房内的餐具柜,操作台、冰箱等。检查中发现不整齐或有灰尘的扣(20—50)元。6.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吸烟。(违者一次扣50元)7.食物储藏间摆放的所有食物均用透明储物盒存放,储物盒要求贴上标签,标签处需备注物品名称与购买时间,并摆放整齐,不允许出现纸箱或垃圾袋存放食物,水果除外。(不合格一次扣50—100元)。8.食堂各个工作间要有防鼠防蝇措施。9.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人人持有健康证,发现一名未有健康证者处罚200元,经提醒后不予办理者给予辞退。二、清洗、消毒与记录1.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的方式做好每天餐具卫生消毒工作,严格掌握生,熟,荤,素分开。(违者一次扣50—200元)2.饭菜中如有异物或餐具清洗不干净,发现一次扣(50—100)元。3.厨房相关记录表格,要按时认真填写,任何需要填写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以示负责,不得用符号代替。(记录不合格者一次扣30—50元)4.采购记录及验收台账表中要记录完整的生产单位和供货商联系方式,并留存供货商身份证复印件。(记录不合格者一次扣50元—200元)三、采购工作1.担任采购的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谱有计划的采购新鲜的肉类和蔬果,若在采购中发现采购员买变质或腐烂的食物,按《食品卫生法》规定的严加处罚。2.每日负责采购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每个幼儿所需营养量进行采购,每次饭菜肉类、蔬菜、以及水果加餐必须足量。若饭菜质量不达标准以及与食谱不符,一次扣除5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重罚。3.每日送餐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所有饭菜、汤类、面点必须加盖,保证食品卫生,若发现一次不合格者扣50元。4.每天对留样柜进行清理,不得存放无关食品,留样盒里的饭菜必须达到每样100g以上,发现一次不足量扣20—50元。四、其他1.食堂工作人员要爱惜厨房内所有厨具硬件设施,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维修。2.食堂工作人员要互相团结友爱、不准在厨房内大声喧哗。3.食堂工作人员要按时参加园内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会议。4.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备注:3—6岁幼儿每人每日所需营养量:蛋白质50—55克脂肪30—50克热量1350—1600克食堂负责人:食堂监督人员:羊山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