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自备井封停物料及供水管网连接工程招标文件编号:2015CK-115-3工程名称:城区自备井封停物料及供水管网连接工程建设单位:清河县水务局招标代理单位: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十二月招标文件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Page1/40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对应条款号或内容主要内容115工程名称:城区自备井封停物料及供水管网连接工程。工程规模:。建设地点:清河县。招标范围:清河县,详见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工期:60天(日历天数)。投标最高限价:53.77万元(人民币)。资金:财政,已落实。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28质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313投标有效期:60天。4投标人条件要求(详见附件6资格后审表)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要求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续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各一名))5、投标人需要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有效期内、带二维码)。6、以上资料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核验。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515.1投标保证金数额:10000.00元(人民币)。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1日15:00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托管账户,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银行凭证、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向投标人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请于开标前汇入以下帐号。1、开户名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清河支行帐号:1018491013502、开户名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Page2/40注:欲了解本招标项目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文。开户行: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康德支行账号:117330122000021245联系人:辛玲电话:0319-8290975。616.5投标文件份数: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17投标文件递交至: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递交地址:开标当天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其余时间在运河大街39号南院三楼。联系人:黄百祥电话:0319-8299100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818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1月12日上午9:30整921开标时间:提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标地点: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1021.2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审计工作完毕10日内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退还。11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附件5)。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5人,招标文件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Page3/40第一章投标须知一、综合说明1、工程说明主要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招标形式: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调整和报价。4、编制投标书的依据及有关说明4.1本招标文件及其它补充纪要;4.2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3可参考资料: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工程建设造价管理部门新近发布的《价格信息》。4.4招标人自行确定本工程最高限价(此价格为拦标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投标价格5.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及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自行考虑价格风险因素。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而不予支付。5.2工程量清单量差、漏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的项目价款调整方法:A.工程量:按照现行工程量规则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漏项及工程量的量差据实调整;B.价格: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凡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项目(以GB50500规定的项目编码为标准(补充项目以分项工程名称为准),凡与本招标文件所附清单编码前9位一致且描述相同的均为相同项目,仅前9位一致的均为类似项目,下同)的,相同项目均按相应综合单价执行不予调整;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综合单价确定;凡工程量清单中既无相同又无类似项目的,执行现行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确定。双方协商不成的,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5.3本工程所用设备材料有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地方)标准的,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地方)标准、本招标文件及有关部门要求。招标文件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Page4/406、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书的主要依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和条款,按要求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投递标书。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其发生的任何风险责任自负。7.2本招标文件包括所有按本须知有关要求发出的补充资料或补遗记录。8、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确认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招标存在不明确、不一致时,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则视为投标人无异议。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招标单位根据法律法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9.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9.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有权酌情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以文字通知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编写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人的有关要求以及现场条件后,再编写投标文件。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自主决定是否需要自行踏勘现场,对自己作出的招标文件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Page5/40判断和决策及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0.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0.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于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招标人拒绝。10.4投标文件编写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殊要求,如:施工噪音污染、交通限制等。10.5凡确认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确认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1.1投标人的投标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11.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均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一律为人民币。12、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12.1投标函(含投标人对工程质量、工期、投标报价等合同主要条款的确认及其它需说明的情况)。12.2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2.3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标准格式及内容(按给定格式填写)。12.3.1封面。封面由投标人按规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12.3.2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12.3.3单位工程费汇总表。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计价表和其他项目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写。12.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给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招标文件给出主材暂定价的,投标人必须按照给定的主材暂定价格为基础进行报价。12.3.5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给定的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措施项目。招标文件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Page6/4012.3.6其他项目计价表。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给定的其他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12.4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复印件(以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为准)。12.5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自定。12.6资格后审资料。按本招标文件附件6的要求提供。1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后56日内有效。14、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数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由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五项的规定提交至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户行: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康德支行帐号:1173301220000212452、开户行:中国银行清河支行帐号:101849101350联系电话:0319-8290975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银行凭证和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向投标人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此凭据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a、国家计委等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b、国家计委等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1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15.3未中标单位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由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1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6.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正文均宜使用仿宋体,用A4纸打(复)印(图表除外)。16.2招标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Page7/4016.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以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投标总价页应按规定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此外,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投标总价页还应加盖注册于本企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印章。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和行间插字,修改和行间插字处应由投标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修改无效。16.4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便于查阅和评审。16.5书面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应装袋密封,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及证件原件的密封与标记17.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一并密封,封袋应密封,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袋上写明“密件:(本工程名称)工程投标书;报送: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