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6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知识目标:•1、熟悉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2、熟悉安全监理的责任目标;•3、熟悉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4、掌握现场安全管理检查的内容。技能目标:1、具备编写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能力;2、具备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的能力。课时建议:8课时目录6.1安全监理的定义6.2安全监理的方针和原则6.3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6.1安全监理的定义主要内容:一、安全监理的概念二、安全监理的依据三、安全监理包括的内容6.1.1安全监理的概念安全监理是指社会化、专业化的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经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委托监理合同及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等,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承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6.1.2安全监理的依据安全监理主要依据《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监理安全责任的通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6.1.3安全监理包括的内容安全监理包括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物、环境及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并采取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措施,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将建设工程安全风险有效地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以确保施工安全。案例一:2009年3月19日13时35分,西宁市南商业巷佳豪国际广场施工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青海筑祥基地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司资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由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公司和青海佳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经济处罚40万元、60万元人民币。事故调查结果1青海筑祥基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项目经理王恩庆、基坑支护施工现场负责人郭水欣分别对这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由司法机关按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青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生、工程部经理随东升分别处以罚款4.8万元和2.4万元人民币。事故调查结果2青海安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这起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由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公司经济处罚15万元人民币。对其公司总经理蒋鑫、监理总监张伟分别处以罚款2.4万元和1万元人民币。事故调查结果3案例二:2009年4月7日18时35分左右,朔州火车站改扩建工程的站房工程在浇筑候车大厅一层顶板混凝土时发生模板坍塌事故,主要原因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计算有误,扣件质量不合格,造成7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对监理的处罚情况:对监理单位山西铁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10万元罚款、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整顿期限为2009年9月21日-2009年10月20日)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监理工程师杨彦军停止执业1年(停止执业期限为2009年9月21日-2010年9月20日)的行政处罚。案例三:2011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许,西安凯旋大厦工地一栋在建30层高楼发生脚手架倒塌,造成7人死亡。这些脚手架是从20-23层坠落的。犯罪嫌疑人范政(凯玄大厦建设负责人)、王顺民(凯玄大厦项目部经理)、罗建斌(陕西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四分公司经理)、杜祥勇(凯玄大厦项目部生产经理)、郭大安(项目安全员)、任小飞李太和(凯玄大厦项目楼梯外墙施工组长)、吴昌平(架子工程承包人)等、郭和平(陕西建筑监理公司凯玄大厦项目总监)、田宏斌(陕西建筑监理公司凯玄大厦项目总监代表)等13人,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因此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对这13人进行了刑事拘留。事故处理情况:另外,市建委暂停了凯玄大厦施工单位陕西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和监理单位陕西建筑监理公司在西安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资格,同时暂停了两公司的项目经理和总监在西安的执业资格。事故处理情况:结论工程安全直接涉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证工程安全,不仅是施工人员的职责,同样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中心任务!6.2安全监理的方针和原则主要内容:一、安全监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安全监理的原则(三结合)三、安全监理的责任目标1.人人重视;2.人人认识;3.事事落实。6.2.1安全监理的方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就是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进度、效益的观念。例如,工人在进行高空等危险作业时,安全措施如果不到位,安全得不到保障,工人作业时必然不能专心,就会发生偷工的现象;再如,为了抢进度,安全措施不到位即组织进行施工,万一出现安全事故,必然导致停工,对进度的影响就会更大,不仅得不偿失,同时会影响验收使用时间,造成生产损失等。因此,对现场的施工安全,任何施工作业前必须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安全工作要放在第一位。6.2.2安全监理的原则在建筑工程施工生产时要遵循“三结合”的原则,即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管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原则。1.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是现场施工安全的首要条件,不仅要有专项的安全方案,而且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具体工作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是现场施工安全的主观保障,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和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的实体防护是现场施工安全的客观保障,作为监理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实体防护知识,才能更好地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体防护。2.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理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四口”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及电梯井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等。检查的评价分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3各个等级。施工现场监理必须重点做好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以及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基坑及模板支撑、脚手架、钢结构等垮塌,防机械伤害,防火灾、爆炸、爆燃,防食物中毒等监管工作。3.监管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监理进入现场后,要及时书面联系施工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需要报审的资料和要求。无监理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不得擅自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要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监理要在第一时间介入,检查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可以亲自跟实际施工的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纠正错误,消除安全隐患,尽可能避免返工而造成工期损失。3.监管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监理人员要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主要检查内容如下:(1)有无未按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或违章作业,交叉作业有无有效的防护措施等。(2)有无出现安全事故的先兆,如基坑漏水量加大,边坡塌方,脚手架晃动,配电箱、电缆电线漏电,龙门架、支撑架、脚手架变形过大、吊装过程中出现异常响声等。(3)有无出现不该发生的施工操作或状况隐患。如脚手架拉结点是否被擅自拆除,支撑架是否支撑在软弱地基上,塔吊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基坑边堆载超过规定等。6.2.3安全监理的责任目标所有监理人员都应重视监理安全责任,人人认识监理安全责任,事事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在项目中形成避免失职而承担监理责任的安全管理氛围。1.人人重视监理安全责任在监理企业要想人人重视监理安全责任,应做到以下7个方面:(1)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安全隐患处理制度、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1.人人重视监理安全责任在监理企业要想人人重视监理安全责任,应做到以下7个方面:(5)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6)施工现场项目监理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根据工程实际及人员配备、工作量等情况指定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并对监理人员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奖惩。(7)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对监理人员包括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监理人员应按建立规范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一)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1、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各自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有关的安全监理内容,并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指令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5、审核确认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6、组织审核和确认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8、签发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9、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10、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情况;11、参与或配合本工程安全事故的现场调查。一)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二)总监代表安全职责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4)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5)签发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6)调换不合格安全监理人员。三)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分工,负责本专业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2.参与编写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或安全监理方案,负责编制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4.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5.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检查意见;6.施工过程中,定期巡视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及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7.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三)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违规行为时,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10.每周例行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等。三)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四)监理员的安全职责1、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2、填写监理日志,做好安全监理记录;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后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汇报;4、做好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工作;5、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进行巡视;6、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2.人人认识监理安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