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生产线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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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工业类)项目名称:瓷件生产线技改建设单位(盖章):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4年8月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楼、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瓷件生产线技改建设单位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同宝联系人许俊通讯地址宜兴市丁蜀镇湖光路联系电话13812231908传真邮政编码214200建设地点宜兴市丁蜀镇湖光路立项审批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文号宜经信投资(2013)199号部门建设性质新建√技改扩建行业类别C3073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及代码占地面积1800绿化面积(平方米)(平方米)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36010占总投资3(万元)(万元)比例%评价经费0.5预期投产日期2014年4月(万元)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一、原辅材料消耗:见表1-1。二、主要设备规格、数量:见表1-2。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消耗量名称消耗量水(吨/年)100柴油(吨/年)/电(千瓦キ小时/年)200000燃气(标立15万方米/年)焦炭(吨/年)/其它/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建设项目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劳动定员不增加,故无生活污水量的增加。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无——3表1-1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状况序物资名称规格和组分年消耗量来源及运输方号式1氧化铝材料氧化铝、二氧120吨外购、车运化硅2石蜡6吨外购、车运表1-2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1成型压机10台原有2梭式窑3立方米2座原有、淘汰3推板窑25m³*5孔1座原有、淘汰4推板窑20米*3孔1座新建注:淘汰原有5孔*25m³(孔径360*400厘米)推板窑一座,3m³梭式窑2座,改建成20米*3孔推板窑一座,其中2孔高温,1孔排蜡。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根据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宜经信投资(2013)199号文件,同意本公司的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委托宜兴市兴盛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报告表的编制。评价单位受委托后,组织有关科技人员组成工作组,在认真研读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现场踏勘和现状监测等的基础上,分析了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排放情况,分析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以及周边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污染防治的对策与建议,编制完成了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为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的瓷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并根据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宜经信投资(2013)199号——关于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在宜兴市丁蜀镇湖光路,实施的瓷件生产线技改,同意企业投资360万元,公司原有5孔*25m³(孔径360*400厘米)推板窑一座,3m³梭式窑2座,于2008年3月18日由宜兴市环保局环保审核通过准予实施。现根据2010年6月《中共宜兴市——4委、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民生环保专项行动的意见》淘汰原有5孔*25m³(孔径360*400厘米)推板窑一座,3m³梭式窑2座,改建成20米*3孔推板窑一座。2、工程内容:项目名称:瓷件生产线技改建设单位: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宜兴市丁蜀镇湖光路单位法人:陈同宝项目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1-3。表1-3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序工程名称产品名称设计能力/年年运行时间号(车间或生产线)及规格(h)技改前技改后增量1生产车间瓷件200万件200万件02400耐火材料000注:本项目的瓷件不属于日常生活用陶瓷,瓷件主要配套一些电器类产品使用。3、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工况:一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生产,年实际运行天数300天。职工人数:本项目员工15人。利用原有职工,本项目为窑炉的技改,不新增职工人数。4、建设工程本项目为排蜡窑炉的技改项目,淘汰原有5孔*25m³(孔径360*400厘米)推板窑一座,3m³梭式窑2座,改建成20米*3孔推板窑一座。5、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详见表1-4。表1-4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窑炉车间新型排蜡窑已建成——5贮运工程仓库堆场1000平方米注意防渗、防漏公给水给水管网总供水75t/a由丁蜀镇自来水部门供给三格式化粪池、用排水总排水60t/a调节池工供电厂内变电站年用电200000kwh由丁蜀镇供电部门供给程供气厂内供气管道40万立方米/年由港华燃气公司提供废气布袋收尘设施收尘效率99%以上达标排放经厂内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暂环废水三格式化粪池、60t/a存于调节蓄水池,暂经镇环卫调节池部门统一拖运至丁蜀镇华骐污保水处理厂处理工固废生活垃圾暂存设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全部处置,不外排程施选用低噪声设噪声备、隔声门窗、厂界噪声达标吸声材料6、产业相符性: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2月16日第21号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也不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2013年1月29日修正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本)(修正)》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政府2013年2月发布的《无锡市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锡政办发[2013]54号)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不属于《宜兴市产业导向目录---制造业部分(2010年修订)》中的限制或淘汰类。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位于宜兴市丁蜀镇湖光路,拟建位置位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6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除外;(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三)新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五)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六)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经查,本项目不设置排污口,项目所在地主管道未铺设到位,不具备纳管条件,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调节蓄水池,暂经镇环卫部门统一拖运至宜兴市丁蜀镇华骐污水处理厂处理。故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规定。对照《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的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另根据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7(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本项目距离太湖约9km,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中第三十条设定的区域。本项目瓷件生产线技改,不属于禁止行为。《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宜兴市红线区域范围一、二级管控区包括龙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宜兴国家森林公园、太湖(阳羡景区)风景名胜区、横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油车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太湖(宜兴市)重要保护区、滆湖(宜兴市)重要湿地、三氿重要湿地、宜兴南部山地水源涵养区,本项目位于宜兴市丁蜀镇湖光路,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苏政发(2013)113号《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一、二级管控区”,符合规划要求。另根据宜兴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丁蜀分图区,太湖重要保护区类型:重要湿地区,一级管控区:无,二级管控区:太湖重要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区。经查实,本项目不在太湖保护区内,故本项目不在宜兴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4.04)中的“一、二级管控区”范围内,符合规划要求。——8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宜兴市同荣瓷业有限公司的技改项目,企业的经营范围:工业陶瓷、陶瓷零件、耐火材料的制造。企业成立于2002年,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于2008年3月18日由宜兴市环保局环保审核通过准予实施。其产品的生产工艺如下:工业陶瓷的生产工艺流程图:石膏粉制模废气液化气水紫砂泥制坯干燥烧成检验工业陶瓷(已球磨)烟道气废模次品流程说明:外购的紫砂泥料(已球磨)首先倒入由石膏加水固化作成的模具中制坯成型,将制好的坯放在烘房内利用烟道气余热进行干燥,干燥后的坯放入液化气窑中进行烧纸,最后经检验合格后即为工业陶瓷成品。陶瓷零件(瓷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噪声废气噪声热压成型排蜡(外施釉氧化铝浆饼加工)烧成振动清洗检验包装瓷件成品电釉水循环水池次品补充水底泥流程说明:首先将氧化铝浆饼投入到热压机中密闭、加温,待其熔化后通过与热压机相连的空压机中高压气体把浆液挤入模具中成型,成型后的半成品需进行排蜡处理,此过程委托外单位处理。排蜡后的瓷件部分需要施釉,之后将其放入液化气窑内进行高温烧成。烧成后的产品需置于振动机内(加少量水),通过振动机振动使其中的瓷件相互撞击、摩擦,以使瓷件表面光亮。最后经检验、包装后即可作为瓷件成品出售。检验出来的少量次品经破碎、球磨后可作为原料重新利用,此过程亦外委处理。耐火材料制品生产工艺流程图(主要为耐火砖):——9废气刚玉手工成型苏州土搅拌烘干烧成检验耐火制品氧化铝烟道气水液化气次品流程说明:将氧化铝、苏州土、刚玉等原料及适量水(约15%)按一定配比放入容器中手工混均,通过手工成型后将得到的半成品置于烘房内利用烧成后的废气余热进行烘干,再将其放入液化气窑内高温烧成,经检验、包装后即可作为耐火制品出售。原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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