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级_装饰专业_建筑装饰工程安全管理_04单元_高处作业安全技术(PPT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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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概述1现场文明施工2脚手架搭拆安全3高处作业安全4机械与临时用电5目录CONTENTS15级装饰专业建筑装饰工程安全管理课件104高处作业安全2一、案例04高处作业安全一、案例2004年5月12日,由河南省某公司承建的安阳信益工程二期的烟囱,在准备拆除烟囱四周脚手架时,脚手架从68米高处倾斜倒塌,11日下雨造成地锚滑脱致使搭设的上料架发生倾翻,30名正在施工的民工全部翻下坠落,造成21人死亡,9人受伤。3事故原因分析:1.进行拆除工人均在井架内部南侧施工,施工时民工系的安全带都在一个方向,造成重心偏移,导致架身受力不均,南侧受力较大,架身发生偏移。2.下雨地滑致地锚滑脱。3.外井架在5月10日拆除了北侧两根缆风绳,导致外架失稳。4.河南某建筑公司将工程转交给北京一家公司,随后转交给农民工进行施工,且施工方未能对民工进行岗前知识培训。04高处作业安全一、案例1月2日下午13:30左右,劳务分包单位木工张某(男,44岁)在商业F三层东侧斜屋面处搭设架体时,从3米左右高度的钢管上坠下。底部一根砼柱子预留钢筋从张下颚脖颈处穿进去,造成大出血。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将张送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404高处作业安全一、案例教训1:登高作业处无安全防护设施,个人未佩戴安全带。教训2:现场作业点缺少安全防护设施,项目部未及时采取措施。教训3:本项目3个多月前发生过死亡事故,项目部未吸取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504高处作业安全一、案例3月28日上午8:30左右,综合体工程1标段A馆14轴线处,屋面材料供应商上海公司一名材料员陈某(男,37岁),在核对屋面材料数量过程中,从36M辅楼女儿墙与辅楼外侧脚手架间坠落至16M平台。项目部立即将其送至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陈于29日上午9点死亡。604高处作业安全一、案例教训1:材料供应商人员进现场未经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对现场情况不熟悉;项目部未对材料供应商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教训2:脚手架内侧垂直隔离防护措施不到位。教训3: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制止相关人员的违章行为。704高处作业安全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804高处作业安全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9JGJ80--91版第一章总则共第1.0.4条第二章基本规定共第2.0.10条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第一节临边作业共3.1.4条第二节洞口作业共第3.2.3条第四章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第一节攀登作业共第4.1.10条第二节悬空作业共第4.2.8条第五章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第一节操作平台共第5.1.6条第二节交叉作业共第5.2.6条第六章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共第6.0.5条附录一防护栏杆的设计计算附录二临边作业防护栏杆的计算及构造实例附:条文说明JGJ80--2016版1总则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2符号3基本规定4临边与洞口作业4.1临边作业4.2洞口作业4.3防护栏杆构造5攀登与悬空作业5.1攀登作业5.2悬空作业6操作平台6.1一般规定6.2移动式操作平台6.3落地式操作平台6.4悬挑式操作平台7交叉作业7.1一般规定7.2安全措施8建筑施工安全网8.1一般规定8.2安全网搭设附录A防护栏杆的设计计算附录B移动式操作平台的结构设计计算附录C悬挑式操作平台的结构设计计算附:条文说明04高处作业安全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10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一)增加了5条强制性条文;4.1.1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4.2.1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2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3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1500㎜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4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04高处作业安全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115.2.3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作业或通行。6.4.1悬挑式操作平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2严禁将操作平台设置在临时设施上;3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8.1.2采用平网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二)增加了“术语和符号”章节;(三)将“临边和洞口作业”中对护栏的要求归纳、整理,统一对其构造进行规定;(四)在“攀登与悬空作业”章节中,增加屋面和外墙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5.2.8屋面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高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2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轻质型材板前,应采取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04高处作业安全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125.2.9外墙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门窗作业时,应有防坠落措施,操作人员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时,不得站立在樘子、阳台栏板上作业;2高处作业不得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不得使用自制吊篮。(五)将原“操作平台和交叉作业”章节拆分为“操作平台”和“交叉作业”两个章节,其中操作平台分为移动操作平台、落地式操作平台与悬挑式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分为安全防护棚和安全防护网,并分别作出具体规定;(六)取消了原“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章节,部分相关条款加入“基本规定”章节;(七)增加了“建筑施工安全网”章节,并对安全网搭设进行了具体规定。04高处作业安全三、定义、分级132.1.1高处作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2.1.2临边作业:在工作面边沿无围护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的高处作业,包括楼板边、楼梯段边、屋面边、阳台边、各类坑、沟、槽等边沿的高处作业。2.1.3洞口作业:在地面、楼面、屋面和墙面等有可能使人和物料坠落,其坠落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洞口处的高处作业。2.1.4攀登作业: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进行的高处作业。2.1.5悬空作业:在周边无任何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能满足防护要求的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2.1.10交叉作业:垂直空间贯通状态下,可能造成人员或物体坠落,并处于坠落半径范围内、上下左右不同层面的立体作业。04高处作业安全三、定义、分级14高处作业的级别可分为四级: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大于30m时,为特级高处作业04高处作业安全四、基本规定153.0.1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凡涉及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的,应有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3.0.1本条结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第12.0.5条的规定,明确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明确了所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对于专业性较强、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的项目或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高处作业,强调要求编制专项方案,以及专项方案必须经过相关管理人员审批。3.0.2高处作业施工前,应按类别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并应做记录;验收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3.0.2为加强检查、保障安全,要求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04高处作业安全四、基本规定163.0.3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记录;应对初次作业人员进行培训。3.0.3系参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第二十七条、《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第1.0.7条的规定而订。3.0.4应根据要求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警示。高处作业施工前,应检查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设备,确认其完好后,方可进行施工。3.0.5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3.0.4~3.0.5处于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槽在夜间仅靠防护栏杆、盖板等防护设施,可能不足以起到防护作用,故规定用红灯示警,以加强防护作用。为加强检查、保障安全,要求对安全防护标志等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系参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第1.0.9条及国务院第393号令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而订。04高处作业安全四、基本规定173.0.6对施工作业现场可能坠落的物料,应及时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理干净;拆卸下的物料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料时不得抛掷。3.0.6高处作业中,除安全技术设施和人身防护用品外,操作时涉及到的物料、废料、工具等,都存在高处坠落的可能而引起伤亡事故,故对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出规定。3.0.7高处作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规定,采取防火措施。3.0.7高处作业的防火措施,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规定执行。04高处作业安全四、基本规定183.0.8在雨、霜、雾、雪等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防冻、防雷措施,并应及时清除作业面上的水、冰、雪、霜。当遇有6级(含)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雨雪天气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当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修理完善,维修合格后方可使用。3.0.8本条在原条文给出的恶劣气候现象的基础上,增加了近年频发的沙尘暴气候,但因我国幅员辽阔,气候条件复杂,仍难全部囊括;6级以上强风指风速超过10.8m/s~13.8m/s的风;在高处作业施工过程中除遇到本条罗列的气候条件外,遇到其他可能导致高处作业安全隐患增加的气候条件亦应按相关要求采取安全保障措施。04高处作业安全四、基本规定193.0.9对需临时拆除或变动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3.0.9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得变动和拆除。因施工作业要求必须临时拆除的,为施工安全考虑,规定必须采取相应的替换措施,并予以及时恢复。04高处作业安全四、基本规定203.0.10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防护栏杆的设置与搭设;2攀登与悬空作业的用具与设施搭设;3操作平台及平台防护设施的搭设;4防护棚的搭设;5安全网的设置;6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所用的材料、配件的规格;7设施的节点构造,材料配件的规格、材质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连接状况。3.0.11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材料和设备产品合格证明;3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4预埋件隐蔽验收记录;5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3.0.10~3.0.11这几条明列了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应检查的各项资料、项目及验收的要求。04高处作业安全四、基本规定213.0.12应有专人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3.0.12安全防护设施本身的安全与否,更关系施工的安全,故规定要专人检查并建立保养制度。3.0.13安全防护设施宜采用定型化、工具化设施,防护栏应为黑黄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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