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1—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表、C202表)一、建筑业合同情况1.签订的合同额(01):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正式文本合同(或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下同)中的工程总价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不包括无效合同和中途解除的合同。2.上年结转合同额(02):是指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计算公式为:上年结转合同额=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总价款-累计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3.本年新签合同额(03):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本年度同建设单位(业主)直接新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或协议)的总价款。不具备法律效应的任何合同或协议不得包括在内。二、承包工程完成情况4.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04):是指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包括本年度及以往年度签订的合同,但不包括无效合同和中途解除的合同)中,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工程总值。同时包括分包企业为该工程缴纳的有关费用。5.自行完成施工产值(05):是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中,自行组织施工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的工作量和分包企业缴纳的有关费用。6.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06):是指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订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合同在报告期所完成的产值。分包企业如果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完成的产量产值,不包括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产值中,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应作为建筑业统计基层填报单位填报统计报表。在当前建筑市场中,还有一些零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以小包工队形式从建筑施工企业分包部分“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这些包工队(组)并不具备填报统计报表的基本条件,因此完成的产量产值均应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填报。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数也应统计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的平均人数内。7.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07):是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其他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承揽工程而完成的产值。不包括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中自行完成的产值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三、建筑业总产值8.建筑业总产值(08):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它包括建筑工程产值、设备安装工程产值、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是指建筑业企业自行完成的以工程预(概)算为依据,按工程进度计算的建筑安装总价值。基本公式为:建筑业总产值=∑[分部分项实际完成实物量×预算单价×(1+间接费率)]×(1+利润率)×(1+税率)9.建筑工程产值(12):是指列入建筑工程预(概)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包括:a.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车库、招待所等房屋建筑,按照当前预算制度规定,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价值及—2—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其装修等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等工程。b.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c.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及平整土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工作等。d.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e.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渠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f.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g.装饰装修工程。10.安装工程产值(13):是指为设备安装而发生的安装工程费用。并不是以建筑业企业的行业类别为依据,而是以建筑业企业的施工对象为依据。具体包括:a.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b.为测定安装工作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在设备安装产值中,在非生产性的房屋建筑中,如果设备是建筑物的必要组成部分,且包含在预(概)算中,则将设备本身价值计入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工程产值均不得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11.其他产值(14):建筑业总产值中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外的产值。包括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以及不能明确划分的施工活动所完成的产值。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是指房屋和构筑物的修理所完成的产值,但不包括被修理的房屋、构筑物本身价值和生产设备的修理价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是指加工制造没有定型的非标准生产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如化工厂、炼油厂的各种罐、槽,矿井生产统一使用的各种漏斗、三角槽、阀门等)以及附属加工厂为本企业工程制作的非标准设备的价值。建筑业总产值中:12.装修装饰产值(09):是指为了使建筑物、构筑物的室内空间和外表达到一定的标准和环境质量,使用建筑材料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室内和外表进行修饰的一系列建筑施工活动所完成的产值。可分为装修和装饰两部分产值。装修产值:是指对新建房屋及构筑物经施工活动后,达到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内容,且完全具备使用条件,其施工活动中的地面、天棚、内外墙面、门窗、非承重的隔墙、隔断和各种保温等。13.装饰产值(10):是指对新建房屋及构筑物经施工活动后主体工程已完,尚未达到使用条件交付给建设单位,需二次施工后才能达到使用条件所完成的产值;对原有房屋经使用若干年后,在不改变原有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而进行施工活动所完成的产值。建筑装饰工程的范围,包括抹灰、门窗、玻璃、吊顶、隔断、饰面板(砖)、涂料、裱糊、刷浆、花饰等十项工程。14.在外省完成的产值(11):是指本企业在北京辖区以外的地区(国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完成的产值。不包括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完成的产值或收入。本企业在外埠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或各种形式的联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应由当地统计部门统计,不纳入本市统计范围。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3—四、竣工产值15.竣工产值(15):一般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当该工程按照设计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单位工程价值,即为竣工产值。竣工产值包括范围应是报告期内竣工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部自行完成的价值,如果一个单位工程跨两个年度施工,其竣工价值应当包括上年度完成的价值。有些大型单位工程,如大型厂房、高级宾馆、各种管道、公路、铁路等,能够分跨、分层、分段施工并按合同规定,能够分开交付使用的,可以分开计算竣工产值。竣工产值不包括附属辅助企业或内部核算的其他单位为外单位生产和服务的价值。五、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和竣工面积16.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6):是指报告期内施过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具体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面积、上期施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本期开工又停缓建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范围:a.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b.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也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勒脚以上的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c.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d.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e.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f.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g.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h.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i.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j.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墙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k.建筑物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l.柱雨棚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棚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m.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n.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o.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p.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q.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r.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4—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s.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t.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a.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b.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c.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d.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e.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f.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台后悬挂幕布,布影的天桥、挑台。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g.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17.本年新开工房屋建筑面积(17):是指报告期内新开工的各个房屋单位工程的建筑面积之和。不包括上期施过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18.实行投标承包面积(18):是指报告期内建筑施工企业经过投标招标而承担的全部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9.其中:本年新开工(19):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的招投标工程全部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之和。20.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0):是指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了使用条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房屋建筑面积。对民用建筑来讲,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和房屋本身附属的水、卫、气、暖等工程已经完工,通风、电梯等设备已安装完毕,做到水通、灯亮、经验收鉴定合格,并正式交付给使用单位后,才能计算竣工面积。对于工业及科研等生产性房屋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包括水、暖、电、卫、通风)及属于房屋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操作间等已经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才计算竣工面积。只差安装工艺设备、管线工程的亦可以计算竣工面积。21.其中:实行投标承包竣工面积(21):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的竣工面积中实行招投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六、年末自有机械设备22.自有机械设备净值(22):是指本企业自有机械设备经过使用、磨损后实际存在的价值,即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额。23.自有机械设备年末总台数(23):是指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