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实施原则和程序1、监理实施原则:1、公正、独立、自立的原则2、权责一致的原则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5、综合效益的原则2、监理实施程序:1、确定项目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①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从而使监理工作能有效地达到目标而不致造成工作状态的无序和混乱。②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③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7、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其一,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监理设施,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必要的的工程图片,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其二,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①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②对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2、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组织形式及监理人员职责分工3、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步骤: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2)合理确定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3)项目监理机构部门划分(4)制定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5)选派监理人员4、制订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1、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优点:组织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讯速、隶属关系明确。缺点:要求总监博晓各种业务、通晓各种知识技能,成为全能人物)2、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优点:加强了项目监理目标控制的职能分工,能够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减轻总监负担。缺点:直线指挥人员受职能部门多头指令,如果这些指令相互矛盾,将使直线指挥部门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无所适从)3、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优点:保持了直线组织实行直线领导,统一指挥、职责清楚。缺点:职能部门和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情报)4、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优点: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把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的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难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缺点: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矛盾)5、监理人员职责分工: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⑴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⑵主持编定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⑶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⑷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人员应调换其工作⑸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⑹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⑺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⑻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⑼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⑽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⑾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⑿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⒀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代表⑴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⑵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竣工报验单⑶审核签发竣工结算⑷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⑸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3、监理员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3、监理规划的编制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并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6、1.监理规划的作用(P146)(1)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2)监理规划是建设监理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依据。(3)监理规划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4)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内部考核的依据和重要的存档资料。从建设工程监理控制的过程可知,监理规划的内容必然随着工程的进展而逐步调整、补充和完善。它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全貌,是最好的监理工作过程记录。因此,它是每一家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要存档资料。7、2.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P147)(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1)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2)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3)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1)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2)政府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在编写监理规划时,必须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内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方面的要求。(4)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在编与监理规划时,也要考虑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关于业主和承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5)监理大纲监理大纲中的监理组织计划,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方案,合同管理方案,信息管理方案,定期提交给业主的监理工作阶段性成果等内容都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8、3.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的要求(1)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归纳起来,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包括:目标规划、监理组织、目标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施工阶段监理规划统一的内容要求应当在建设监理法规文件或监理合同中明确下来。(2)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3)监理规划应当遵循建设工程的运行规律(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主持人(5)监理规划一般要分阶段编写(6)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格式化、标准化(7)监理规划应该经过审核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进行审核并经批准。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其负责人应当签认,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到建设单位。监理规划是否要经过业主认可,由委托监理合同或双方协商确定。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批准后报建设单位。9、4.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内容(P150)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应将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单位承担的责任及监理任务具体化,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监理的具体措施。建设工程监理规划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工程概况①建设工程名称;②建设工程地点;③建设工程组成及建筑规模;④主要建筑结构类型;⑤预计工程投资总额;⑥建设工程计划工期;⑦工程质量要求;⑧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名称;⑨建设工程项目结构图与编码系统。(2)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范围是指监理单位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的工程范围。如果监理单位承担全部建设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范围为全部建设工程,否则应按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建设标段或子项目划分确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①立项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②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③施工招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④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的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⑤施工准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⑥施工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⑦施工验收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⑧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⑨业主委托的其他服务的工作内容(见教材P151-P153,重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目标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指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监理控制预期达到的目标。通常以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控制值来表示。10、(5)监理工作依据①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②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④其他建设工程合同。(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要求选择。项目监理机构可用组织结构图表示。(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程序比较简单明了的表达方式是监理工作流程图。一般可对不同的监理工作内容分别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图6-1、6-2、6-3)(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方法与措施应重点围绕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这三大控制任务展开。为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在监理规划中,也应对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做出规划。(11)监理工作制度(1、施工招标阶段:招标准备工作有关、编制招标文件有关、标底编制及审核、合同条件拟定及审核、组织招标实务有关制度;2、施工阶段:设计文件、图纸审查、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工程材料半成品检验、隐蔽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总监验收、设计变更处理、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监理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监理组织机构会议、对外行文审批、监理工作日志、监理周、月报、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监理费用预算制度)(12)监理设施业主应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如下设施:①办公设施;②交通设施;③通信设施;④生活设施。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4、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程序、内容、任务和措施1.目标控制的两个前提(P66)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