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09考试批次《行政管理学》大作业学生姓名张少祺学习中心运城学号201001654546专业汉语言文学年级层次10032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行政管理学》期末试卷注意:本学期所布置的大作业,请同学一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1)提交起止时间:2011年7月22日-9月12日23:00;2)大作业考核课程包括:公共关系学、管理心理学、国家社会与文化(上)、英语国家概况(Ⅰ)、国家社会与文化(下)、英语国家概况(Ⅱ)、金融英语、金融英语(商务方向)、美学、秘书学、民间文学、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人际交往与沟通艺术、人际交往与沟通艺术(商务方向)、日语概论、日本经济、日本概况、商贸英语、唐宋古文研究、外国文学作品选、现代广告学、小说专题、行政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文员方向)、英语电影赏析、英语商务通论、英语语言学、影视文学、证券投资与管理、中国古代物质文化;3)以下课程需学生用英语作答,涉及课程如下:国家社会与文化(上)、国家社会与文化(下)、金融英语、金融英语(商务方向)、英语电影赏析、英语电影赏析(商务方向)、英语国家概况(Ⅰ)、英语国家概况(Ⅱ)、英语商务通论、英语语言学。4)大作业课程均需通过“离线作业”栏目提交电子版,学院不收取纸介的大作业,以纸介回寄的作业一律视为无效;5)截止日期前可多次提交,平台只保留最后一次提交的文档,阅卷时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大作业为准,截止日期过后将关闭平台,逾期不交或科目提交错误者,按0分处理;6)提交文档要求:提交的文档格式为doc、rar,大小10M以内;7)必须严格按照每门课程的答题要求完成作业,没有按照学院要求来做的大作业,将酌情扣分。论文写作请从以下五个题目中任选一个题目进行写作,具体写作规范如下:1.行政决策的法制监控2.如何建立建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3.基于民主思想的行政决策实证研究4.企业行政沟通中的障碍与对策研究5.行政领导与行政个体间的非正式沟通论文写作规范31论文的内容要求内容是决定论文是否合格的关键,所以在撰写论文之前,同学们必须严格审查论文的研究内容是否与所学科目相符,是否与题目一致。大作业为同学们提供了大约3种类型的论文题目供选择,即实证或个案分析、理论探究、综述。1.1综述论文综述论文,通过对已发表材料的组织、综合和评价,以及对当前研究进展的考察来澄清问题。在某种意义上,综述论文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包括以下内容:(1)对问题进行定义;(2)总结以前的研究,使读者了解研究的现状;(3)辨明文献中各种关系、矛盾、差距及不一致之处;(4)建议解决问题的后续步骤。1.2理论性论文根据已有的研究文献来建构理论,这类文章称为理论性论文。论文对已有的理论进行分析,指出其不足之处,比较说明各理论之间的优劣,并提出新的理论。1.3个案研究根据某一个或几个被试的特殊情况,提出新的问题或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可以对难以解决的理论问题有所启示,这类文章称为个案研究。2论文的结构要求论文应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前置部分——题名、摘要、关键词;主体部分——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具体要求如下:2.1题名文章题名即一篇论文的篇名,是揭示论文主题和概括文中内容的简明词语,其特点是言简意赅、概念明确、层次分明、直观醒目。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题名采用黑体四号字,居中。2.2层次标题层次标题是文章的组织结构,用来标示行文顺序和各段落内容上下衔接以及层位结构中相对完整的程度,帮助读者掌握论文的概要和各部分的相对重要性。本论文要求层次标题以不超过2级为宜。每一层次的标题至少有2个。标题的层次应根据实际需要而定。如果标题下仍需分层叙述,通常用(1)、(2)、(3)…来标示。层次标题示例如下:第1级第2级122.1432.242.3层次标题一律左顶格。不得排在页末而无接文。为了版式的层次分明、美观醒目,本论文要求1级用小四号,2级用五号,标题一律采用黑体。2.3摘要和关键词摘要中的每一个句子都要能最大限度地提供信息,且尽可能地简练。摘要的长度一般不超过300字。关键词是从论文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来的能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本论文要求关键词的数量为3至5个。2.4前言前言部分往往包括提出问题、说明研究背景、阐明研究目的和理论基础等3部分内容。本论文要求前言字数不超过300字。2.5正文详细叙述课题所涉及到的理论、方法和分析过程。3参考文献在论文写作中,如果直接引用其他研究者的原话,应该把原话用引号括起来,并用[]标注序号,注明出处;对其他研究者的思想的重新阐释,也应注明出处。关键是不要把别人的思想或工作当作自己的。在研究中引用他人的资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直接引用少于40个字用引号;(2)多于40个字应另起一段;(3)引用要忠实原文,即使原文是错误的;本论文要求参考文献数不低于5篇。3论文的版式要求以上未特别说明的字体一律为宋体,字号一律为五号,行距为1.5倍行距。论文正文字数不应少于3000字。5行政决策的法制监控摘要:政府决策是利用行政权力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与社会进步和公共利益保护密切相关。行政决策的过程,既是政府选择最优行政方案实现行政目的的过程,同时也是根据法律的要求依法行政的过程。运用法律对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有效监控,是实现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不可或缺的保障。关键词:行政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程序1.行政决策的特征(1)行政决策具有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行政决策同其他决策、特别是经济决策的最大不同点就在于行政决策在任何时候都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社会公共事务和人民的利益为决策的对象和出发点,其目的是贯彻执行统治阶级意志。(2)行政决策的内容具有重大性、广泛性。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的重大公共事务进行的决策,只是在为实现较重要的行政目标时所进行的,其直接面对的是公共利益,而非具体的个人或组织权益,作出的是影响到不确定对象利益的决定,并非所有的行政决定,因而不公正、不合理产生的危害性也非比寻常。(3)行政决策具有复杂性。随着现代科技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行政决策的对象日益庞大、复杂、多变,决策目标日益多样化。行政决策决定着价值分配,因此,各种社会政治力量都会对它施加影响,所以行政决策过程必然是权力运用的政治过程,有交易、有妥协、有针锋相对的冲突,甚至有战争,这种复杂性决定了行政决策一定要谨慎从事。2.法律监控的必要性(1)从决策主题来看,我国法律对决策主体和决策机构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使之成为法律盲区,从而导致决策主体的决策机构条块分割。现代行政决策理论认为,行政决策系统包括信息、咨询、中枢、执行、反馈五个机构。我国的行政决策系统还不完善,特别是信息系统和反馈系统,以至于行政决策机构也不成熟。另外,政策研究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层次和知识结构也尚不合理。在知识结构方面,有相当部分的政研人员掌握的知识结构单一,缺乏现代决策研究者所应具有的综合素质,缺乏现代公共决策理论、方法和技术。官僚主义工作作风也是阻碍行政决策科学化的一个因素。6(2)我国行政决策程学缺乏法律保障,使得程序成了走过程。一是不重视调查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决策的目标应该是尊重客观规律,合理运用政策,使政策更好地为调整对象服务。然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行政决策行为很多都不是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使方案的产生缺乏充分的依据。二是行政决策程序不健全。在我国行政决策实践中,一些重要环节往往没有受到重视,甚至被忽视。行政决策程序尚未真正实行,不经过长期调研、理论探讨和专家论证,少数领导光凭经验甚至按主观设想决策的现象仍不少。(3)行政决策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有法可依是推进领导依法决策的前提,也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决策监督机制不健全,自上而下的监督由个人好恶左右,随机性很大,一旦决策失误,没有或很少追究责任,监督权受制于执行权,专门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独立性,造成不少环节弱监或者虚监,形成了决策失误和权利滥用的危险地带。3.完善法律对行政决策的监控方式(1)塑造权力行使的合理结构。①无论是何种体制的国家,国家权力配置和运行方式大都呈现一种相互配合,相互约束,彼此控制的格局。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各自的权限范围的划分,在当代多数宪政国家,都体现出一种相互“节制”的状态,即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相互尊重,同时也相互监督。三权的谨慎行驶的格局,最终是为了达到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用制度从客观上控制人性的弱点,使权力的运行促进社会的发展,私权的保护,最终实现人权的最佳保障。②立法从授权方面对行政权力的行驶进行有力监督。在我国,立法权对行政权的合理控制,是人民授权政府管理社会的体现,从而法律对行政权力的某项禁止和控制就显得合理与必要。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决策正确与否关系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利益的保护。对行政决策的有力监督,是限制行政权力,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不可或缺的保障。③立法机关通过预算等决策机制对行政决策进行有力监督。代表人民享有立法权的机关,可以通过决议来监控行政部门相关决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从而为政府决策预设一有效机制,使其在决策时就要考虑是否可以被通过。预算在行政活动中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它能激发行政官员的工作动机,另一方面它为行政机关完成既定任务提供了资金基础。这样可以使行政决策更加谨慎有序的进行,以使其结果最优,最大程度上避免失误的发生。(2)完善权力行使的程序构建。①完善以听证程序为核心的行政程序监督。结构上的安排强调在授权之时对行政机关的实体7权利进行控制,而行政程序则强调对行政决策过程的控制。行政机关在作出一个重要的决策时,往往需要根据法律的授权范围,遵循一定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作出相应的判断和决策结果,从而发挥行政程序的强大作用。在构建我国法治国家的当代,许多学者和法律事务人员对法律程序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在行政决策中,完善和严格实施行政听证程序,扩大行政决策的参与人的范围,给予利害关系人参与的机会,听取他们的申辩和建议,可以使行政决策更趋近于合理性与科学性。②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中相关制度的法律化。行政决策程序的立法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基本制度实现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决策的实践,在一般行政决策程序中应当包括咨询制度、论证制度、听证制度(上已论述)、公示制度等。咨询制度主要用于解决行政决策中某些专业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利用咨询机构的智力支持进行行政决策的做法已被纳入法制轨道。根据美国行政程序法的要求,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过咨询程序。公示则是指行政决策方案拟定之后,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或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制度。公示制度是行政公开的重要方式,在行政决策中坚持公开原则,有利于人民群众发表意见,进行监督,帮助政府作出正确的决策。(3)加强权力行使的法律审查。我国所有行政机关都由权力机关选举产生,既然如此,就要对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我国走向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权力机关授予行政机关权力的同时还颁布了相应的法律,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忠实地执行法律,在这里对法律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是一致的。反映到行政决策问题上,决策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不得与之相抵触。法律禁止的事项,政府不能做出许可的决策,法律鼓励的事项,政府不能做出禁止的决策。决策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定的步骤和方式,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做出的行政决策应归于无效,同时行政决策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决策的行政决策主体,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责令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要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必须首先做到真确的决策。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的权力机关,其他机关由其产生,受其监督。我国的法律是由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所以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一个主要方式就是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使其有效的实施,从而对其他机关进行有力的监控。完善政府监督方面的法律制定,使行政决策的授权范围,决策过程,决策实施都有严密的法律规定,确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