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总则1.1评价目的通过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掌握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功能区划和自然、社会概况;了解、分析建设项目的生产概况与污染物排放情况,预测项目建设期及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与范围,论证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对全厂排放的污染物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论与建议,为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决策、项目的实施及工程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2编制依据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发[1999]107号《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2.4~1995);⑸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的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6)庆元县电镀行业规划;(7)丽水缙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1.3指导思想根据该项目的特点,抓住主要污染因子,有重点地进行环境影响评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价;评价方法科学严谨,分析论证公正,实事求是;坚持贯彻“以新带老”、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原则;治理措施可行可靠,体现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1.4环境保护目标1.4.1环境敏感点根据对本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项目位于庆元县工业园区东山洋工业区内,评价范围内部份零星居民按计划拆迁,在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本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主要是:⑴环境空气: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敏感点主要是项目南100米外几幢村宅及厂区周边工业园环境;⑵地表水:厂区南侧的和山溪、最终纳污水体——松源溪。⑶噪声:项目南100米外几幢村宅及厂区周边工业园环境;1.4.2环境保护目标本次评价保护目标确定为:(1)地表水:保护项目选址附近和山溪及松源溪水质,使其水质控制在目前的(GB3838—2002)Ⅲ类标准。(2)环境空气:该项目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公司厂区及周边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维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标准。⑶噪声:项目南100米外几幢村宅及厂区周边工业园环境;1.5评价标准1.5.1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庆元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环境质量执行标准:⑴大气环境质量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类区标准,铬酸雾和氯化氢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TJ36—79)表1中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具体限值详见表1—1;表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序号污染物名称浓度限值(mg/Nm3)标准来源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1SO20.500.150.06GB3095—1996中二类区标准2TSP0.300.203NO20.240.120.08一次日平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4铬酸雾0.00155HCl0.050.015⑵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2;表1—2地下水质量标准名称pH铜高锰酸盐指数六价铬总硬度镍锌氨氮挥发酚标准值6.5~8.5≤1.0≤3.0≤0.05≤450≤0.05≤1.0≤0.2≤0.002⑶地表水——松源溪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标准值详见表1—3;表1—3地表水质量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值(mg/L)标准来源1PH6~9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2CODcr≤203BOD5≤4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4Cr6+≤0.056Cu2+≤1.07Ni2+≤0.028Zn2+≤2⑷东山洋工业区块声环境参照执行《城市区域环境躁声标准》(GB3096-93)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乡村居住区参照执行《城市区域环境躁声标准》(GB3096-93)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1.5.2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庆元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污染物控制标准:⑴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详见表1—4;表1—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⑵电镀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详见表1—5;序号污染物名称排放标准标准来源排气筒高度(m)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1NO2152400.70(GB16297-1996)中二类区标准2HCl151000.263铬酸雾150.0700.008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表1—5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类别污染物名称标准限值标准来源电镀废水pH6~9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Cr6+0.5Ni2+1.0Cu2+0.5总铬1.5Zn2+2生活污水pH6~9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CODcr500NH3-N35⑶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⑷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噪声限值见表1—6。表1—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单位:LAeq[dB(A)]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打桩各种打桩机等85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55⑸固体废弃物污染物控制标准危险固体废弃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指标》(GB185974-2001)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1.6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6.1大气评价等级及范围根据对本建设项目的初步分析,项目在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在镀铬的工艺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铬酸雾,主要污染因子为铬酸雾,污染物的最大等标排放量Pi1×107,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2.3—93)中关于评价项目分级别判据的规定,本次评价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依据本项目所在地区主导风向、工程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本次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0.5km的区域范围内。1.6.2地表水评价等级及范围按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该建设项目所排的生产污水量约为100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Cr6+、镍、锌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2.3—93)中关于评价项目分级别判据的规定,可确定本项目的水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围为项目污水排放口上游500m、下游1500m的松源溪水域。1.6.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区域声环境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3类标准控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要求,考虑到整个厂区的高噪声设备较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只作定性分析。1.7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本次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分析、环保治理措施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公众参与、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等。其中以工程分析、环保治理措施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分析作为本次评价的重点。1.8环境影响因子识别1.8.1污染因子的识别1.8.1.1大气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入环境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镀铬的“铬酸雾”、酸洗的酸雾、碱性去油液的碱雾,废气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排放。1.8.1.2水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pH、悬浮物、CODcr、Cr6+、镍、铜、锌等。1.8.2评价因子的确定1.8.2.1大气评价因子现状评价:SO2、TSP、NO2;预测评价:SO2、TSP、铬酸雾。1.8.2.2地面水评价因子现状评价:pH、CODcr、BOD5、SS、Cr6+、镍、铜、锌;预测评价:六价铬。2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概况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3建设项目概况3.1项目概况3.1.1项目名称: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3.1.2承办单位:丽水缙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丽水市庆元县工业园区东山洋工业区块3.1.3实施地点:丽水市庆元县工业园区东山洋工业区块3.2工程规模丽水缙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在丽水市庆元县工业园区东山洋工业区块征用土地19.35亩,新增建筑面积9892平方米,新建全自动镀铬生产线1条,金自动镀镍生产线1条,半自动无氰镀锌生产线1条,形成年产金属镀铬件3600吨、镀镍1400吨、镀锌6000吨的生产能力。3.3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见表3-1。表3-1项目建设内容序号建设内容数量镀缸数容量(m3)1金属镀铬自动线15202半自动无氰镀锌线12203全自动镀镍线12103.4电镀生产产品方案1.镀锌5000吨/年,20吨/日。2.镀镍1400吨/年,5吨/日。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3.镀铬3600吨/年,15吨/日3.5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建设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3-2、3-3。表3-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名称单位数值附注1生产规模镀铬镀镍镀锌吨/年吨/年吨/年3600140050002产品方案镀铬镀镍镀锌吨/日吨/日吨/日155203主要原辅材料年耗量锌板铜板镍板无机化学品吨/年吨/年吨/年吨/年1005010304能源耗用量电水万千瓦时/年万立方米/年1000.45项目征地平方米12897合19.35亩6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98927劳动定员人308全年工作日天2502班制9总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环保投资万元万元万元万元30002800100100合150万元/亩10主要财务计算指标(正常达产年)销售收入产品总成本税金及附加利润总额所得税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5550462117275625012生产能力盈亏平衡点(BEP)%27.6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表3-3用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单位数量1厂区占地面积平方米12896.682建筑面积平方米9892.243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4261.644绿化面积平方米19505容积率0.856建筑密度%38.77绿地率%158其中:办公及生活附属设施占地比率%9.83.6选址和总平面布局本项目选址在丽水市庆元县工业园区东山洋工业区块,东为山体,南为区内规划路,西为和山溪,北为山体。丽水缙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坐北朝南,厂区总面积1万平方米左右,大门朝南,厂区总平面设计可分为电镀生产加工区、仓储区、办公区、生活区,三大部分。电镀生产加工、仓储区包括镀铬区、镀锌区、镀镍区、前处理区及危险品仓库和实验室;办公区包括综合办公楼;生活区包括宿舍、浴室、停车场、绿化广场。厂区单独建设电镀污水处理站。由东向西依次为污水处理站、电镀车间、仓库、生产办公楼。详见附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3.7劳动制度和定员电镀生产劳动定员50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工人45人,年工作300天,实行日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3.8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区域内建设了110kV变电站,采用三回路10kV专线供电。本期工程设备装机总容量为500KW,根据负荷增设变压器1台,总容量为500k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