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划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制定本培训计划。一、培训目的增强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杜绝无证上岗,促进安全生产。二、培训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2—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三、机构与职责(一)天保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保人力资源)负责对我区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等人员进行培训。(二)区安全环保局负责对区内企业依法培训的人员进行监管;(三)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经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颁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四)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四、培训内容、时间和价格(一)培训内容和时间—3—内容时间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起重机驾驶叉车驾驶电梯驾驶电工电焊工厂内车辆驾驶员Ⅲ、Ⅳ类司炉水处理操作人员(Ⅰ级)压力容器操作压力管道操作1上旬中旬√下旬√2上旬√√中旬√下旬3上旬√中旬√√下旬√√√4上旬√中旬√√下旬√5上旬中旬√下旬√6上旬√中旬√下旬√√√7上旬√√中旬√下旬√8上旬√中旬√√下旬√√9上旬√中旬√下旬√10上旬中旬√√下旬√11上旬√√中旬√下旬√√12上旬√√√中旬√下旬√—4—(二)培训价格(以市技术监督局通知为准)序号培训项目操作证收费复试收费1起重机驾驶1401002起重司索1401003起重指挥1401004叉车驾驶1801005电梯驾驶1151006电工2601807电焊工2601808厂内车辆驾驶员1751009Ⅲ、Ⅳ类司炉22015010水处理操作人员(Ⅰ级)22015011压力容器操作(Ⅰ、Ⅱ类)20015012压力管道操作20015013企业法人1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350(三)考试取证价格(以市技术监督局通知为准)序号培训项目考试收费报名费1起重机驾驶170102起重司索170103起重指挥170104叉车驾驶200105电梯驾驶170106厂内车辆驾驶员200107Ⅲ、Ⅳ类司炉170108水处理操作人员(Ⅰ级)200109压力容器操作(Ⅰ、Ⅱ类)1701010压力管道操作17010—5—五、要求(一)天保人力资源要按照国家及市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确保参训人员全员额、全过程参加培训,切实把“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作为抓好培训质量的关键点。(二)天保人力资源要在考试结束后30天内把合格人员的上岗证发到培训人员手中;对同一岗位操作人员较多的企业(超过20人),天保人力资源要送训上门,到企业组织专题培训。(三)请各企业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本单位有关人员的登记(统计)和送培(复)计划表报天保人力资源。天保人力资源联系人:朱宏84906761(传真)13672095099赵彬84906761(传真)13821713033刘洪宾84906761(传真)13702073898附:2010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申请计划表—1—2010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申请计划表编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序号作业工种姓名性别文化程度初审复审计划参加培训时间—2—2010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复审申请计划表编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序号作业工种姓名性别文化程度初审复审计划参加培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