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编号:第D4-08-4号(总第029号)关于第一类展馆(自建馆)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于二○○八年十一月五日发布)为保证上海世博会园区第一类展馆(下称“自建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一般规章》和《特殊规章》第4号的规定,组织者对自建馆现场施工管理作如下规定:1.组织者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1.1自建馆管理部组织者设立4个自建馆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分别对所属片区内自建馆施工期间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管理部对口负责的地块信息及联系方式见下表:管理部名称负责地块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A片区自建馆管理部A02、A03、A09、A10洪强华13311823585Hongqianghua@expo2010.gov.cnB片区自建馆管理部B02、B03C1片区自建馆管理部C05、C06、C07郑兵13918354480Zhengbing-uman@163.comC2片区自建馆管理部C08、C09、C101.2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者委托四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属片区施工场地进行管理:A片区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建工集团,B片区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上海第五建筑有限公司,C1片区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C2片区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51上海世博会参展规范2.施工现场管理2.1一般规定承担自建馆建筑、安装和装修的承包商(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其建筑和安装活动应符合相关法律及《参展指南(第二版)》的相关规定。自建馆建设期间,官方参展者应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及一名技术主管,并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主管任命通知书》(详见附件一)的形式报送所在片区的管理部备案。自建馆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按管理部的要求开展场馆建设工作,参加管理部负责人召开的相关会议。官方参展者应在每月最后一天之前向管理部提交月报(格式详见附件二)。2.2施工准备自建馆在工程开工前,官方参展者应按照组织者的要求办理开工申请和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办理流程详见《参展规范》第D4-08-1号),并应将获得的批准文件报管理部备案。自建馆施工单位进入施工场地后应及时与管理部联系,了解周边建筑及地下管线情况,提交下列文件:a.施工组织方案;b.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基础出零、主体结构完成、拆除外脚手架、拆除临时围栏、单体竣工的时间安排。如自建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与所在片区的总体施工进度安排存在矛盾,自建馆施工单位应服从管理部的协调;c.施工方案;d.吊装施工方案:在自建馆施工过程中,吊物不得超出用地红线。如需使用塔吊,则塔吊的覆盖范围不得超出与相邻单体建筑红线连线的中点;e.外脚手架搭设方案:搭设外脚手架时与相邻施工区域交界处应设置安全防护网。2.3施工过程管理2.3.1人员管理自建馆相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佩带证件、安全帽。组织者的管理人员有权阻止未佩戴证件、安全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自建馆施工单位应及时为进入现场的各类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件。52自建馆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人员数量,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安人员和义务消防员,并将相关人员的名单提交管理部备案。自建馆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与管理部签订治安消防协议,并提供消防资格审查表予以备案。2.3.2物资管理自建馆施工单位因工程需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施工区域,应事先向管理部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所有物资(包括安全帽)带离施工现场,需凭由管理部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签发“物资出门证”。2.3.3清洁卫生管理各地块施工单位现场围挡区内的硬地坪完成后,需安排专人清扫,管理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有围挡的施工单位的办公和宿舍区域,围挡区内为施工单位的保洁区域;对于没有围挡的施工单位办公、施工加工场和宿舍区域,建筑物外轮廓平面5米以内的区域为施工方保洁区域。在各施工单位的保洁区域均需设置垃圾收集场所和垃圾桶,并定期安排专人进行清洁,管理部将不定期组织检查。2.4安全、文明管理自建馆施工单位在自建馆施工中应注意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和监测,不得损坏周边已完成的工程和管线。自建馆施工单位在自建馆施工期间应遵守组织者对安全文明管理相应的规定并接受组织者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检查。2.5验收官方参展者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完成工程的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并及时将工程的验收结果通知管理部。在完成上述验收和备案工作后,自建馆方可投入使用。2.6场馆拆除及场地移交上海世博会结束后,官方参展者应将展区内的所有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设备或设施(包括地下桩基、基础和管线)等全部拆除,使地块恢复到原状。管理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自建馆场地的恢复情况进行验收。53上海世博会参展规范2.7应急事件联络机制官方参展者和施工承包单位应建立应急联络机制,确保能对施工现场发生人身安全、群体冲突、工程安全事故、现场消防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防汛防台等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进行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官方参展者的施工现场经理应按照中国相关法律和工程建设法规程序进行处理,及时通知管理部和相关政府部门,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各施工单位应配备应急联络人不少于2名,设置24小时联络电话不少于2部,并明确应急联络人的固定联系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3.施工现场服务3.1服务的内容管理部为所属片区的自建馆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3.1.1用地服务a.临时土方堆场。管理部在片区内设置公共临时土方堆场,自建馆施工单位可将外运的土方运至临时土方堆场,由管理部负责外运;b.临时材料堆场。自建馆施工单位如借用材料堆场,管理部将按自建馆建筑面积核定材料堆场面积。临时材料堆场只作为自建馆的周转材料(如模板、脚手架等)堆场,临时材料堆场由各自建馆施工单位自行管理,包括自行接入电源和水源。临时材料堆场的借用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c.建筑垃圾堆场。管理部在片区内设置公共临时建筑垃圾堆场,自建馆施工单位应将建筑垃圾运至公共临时建筑垃圾堆场,由管理部负责清运。3.1.2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服务A、B片区在A05地块设置集中办公区,在A06地块设置施工人员生活区;C片区在C10地块设置集中办公区,在C02地块设置施工人员生活区。A、B片区办公区租用指标为:自建馆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含2000平方米)的,可租用1个43平方米的办公房间;自建馆用地面积2000~4000平方米(含4000平方米)的,可租用1个43平方米和1个17平方米的办公房间;自建馆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可租用2个43平方米和2个17平方米的办公房间。C片区办公室租用指标:自建馆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含300054平方米)的自建馆可租用2个18平方米的办公房间;自建馆用地面积3000~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的自建馆可租用3个18平方米的办公房间;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自建馆可租用4个18平方米的办公房间。办公区设施功能包括办公、会议、停车、通信等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生活区按自建馆建筑面积核定入住人员,租用管理部指定的地块。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在2009年底前拆除。如需提前搬迁的,管理部将提前3个月通知相应的自建馆施工单位。3.1.3其它服务管理部在施工现场统一搭设临时公共卫生间,并负责管理。临水、临电、临排等服务内容详见《参展规范》第E-08-2号《关于上海世博会第一类展馆(自建馆)配套设施建设申请程序、实施要求及收费的规定》。3.2收费办法及标准除按《参展规范》第E-08-2号《关于上海世博会第一类展馆(自建馆)配套设施建设申请程序、实施要求及收费的规定》向官方参展者一次性收取相关临时费用外,以下费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自建馆施工单位签约收取,标准如下:临时土方堆场:人民币68元/立方米;临时材料堆场:核定面积内不收费,超出核定面积部分按人民币2元/天·平方米收取;建筑垃圾堆运:按自建馆建筑面积折计人民币10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办公区租金:人民币4元/天·平方米;水、电费按实结算;现场卫生间服务:按自建馆建筑面积收取,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以下人民币3000元/月;3000~6000平方米(含6000平方米),人民币4000元/月;6000平方米以上人民币5000元/月。附件:1.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主管任命通知书2.自建馆工程建设月报55上海世博会参展规范现任命为该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技术主管(简历见附页),全权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此任命于年月日起正式生效。其职责和权限为:官方参展者:片区地块:项目名称:开工日期:设计单位:竣工日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时,组织者有权指令官方参展者解除其职务。 展区总代表或自建馆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主管任命通知书56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自建馆工程建设月报附件二:57上海世博会参展规范编号: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人:负责人:581.工程进展情况(可另附) 工程量: 形象进度: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情况(可另附)3.需要协调的问题(可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