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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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修改码/版本:0/A文件编号:XNGD/ZY.QHSE.06-02-2012页码:1/28中国石油西南管道公司2012-08-31发布2012-08-31实施1目的为了有效的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动火作业过程中事故及未遂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所有危险区域内的动火作业过程管理,适用于所有参加动火作业的公司员工和承包方员工。本规定适用的作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焊接、焚烧、切割、铜焊或者带压焊接等,另外本规定也适用于能产生火花的工作,比如:打开带电的接线盒、喷砂、打磨、钻孔等。本规定不适用于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动火,抢修动火应按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3术语和定义3.1动火作业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任何需要明火、焊接、带压连接、焚烧、打磨喷砂、开启带电设备、仪表及其它能产生火花设备(包括加热器、有火花点火器的引擎、车辆、重型设备及电动工具/仪表灯)的作业。3.2置换本规定所称置换是指采用清水、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清除并替换动火作业管道、设备内可燃介质的作业。3.3相关方本规定所称相关方是指对动火可能造成影响或被影响的外方单位,如与首末站工艺流程相关联的上下游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页码:2/2823.4管道打开采取将油气管道割开、断开和油气管道上开孔(包括但不限于)方式,改变密闭管道的完整性的作业。4职责4.1质量安全环保处4.1.1负责组织或委托组织对公司范围内一级动火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4.1.2负责对所属各单位动火作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1.3参与对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工作;4.1.4参与一级动火方案的审查。4.2生产运行处4.2.1负责组织对公司输油气站场内一级动火方案的审批,并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4.2.2参与对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工作。4.2.3负责组织或参与一级动火作业期间的油气运行调度。4.3管道处4.3.1负责组织对公司站场外输油气管线及施工作业现场一级动火方案的审批,并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4.3.2参与对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工作。4.4规划计划处负责业务主管范围内公司新建工程一级动火的工程协调、参与一级动火方案的审查,并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4.5所属各单位4.5.1安全管理部门4.5.1.1负责组织对本单位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动火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页码:3/2834.5.1.2负责组织对二级及以上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工作;4.5.1.3参与二级及以上动火方案的审查。4.5.2生产管理部门4.5.2.1负责组织对本单位输油气站场内二级及以上动火方案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动火作业许可证申报资料的审查、报批,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4.5.2.2参与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工作。4.5.2.3负责组织或参与动火作业期间的油气运行调度。4.5.3管道管理部门4.5.3.1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站场外输油气管线及施工作业现场二级及以上动火方案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动火作业许可证申报资料的审查、报批,并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4.5.3.2参与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工作。4.6基层站队4.6.1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各级动火作业许可申报资料及现场情况进行审查;4.6.2负责对所负责区域内的三级动火方案和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批;4.6.3负责对所负责区域内各级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4.7动火作业单位4.7.1负责组织对拟开展的动火作业进行危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并根据辨识与评价的结果由生产单位组织动火作业单位编制各级动火方案;4.7.2负责对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和动火方案的现场交底工作,确保其掌握针对该作业的全部动火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和应急要求;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页码:4/2844.7.3负责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和动火方案施工,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及时终止动火作业。4.8动火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即动火作业申请人)4.8.1负责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并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4.8.2负责动火过程中制止现场“三违”行为,发现或预见到有施工作业风险时及时停止作业,并组织排除险情。4.9动火作业批准人或授权人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批准人委托授权人授权后仍承担作业安全的昀终责任。4.10动火监护人4.10.1负责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状况,掌握急救方法,熟悉应急预案;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应熟知动火方案内容和输油气生产,并能协助处理异常情况。4.10.2负责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4.10.3负责及时纠正违章或制止作业,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并批评教育;4.10.4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配备专用安全检测仪器,坚守岗位;4.10.5负责在动火作业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4.11动火监督人4.11.1负责在动火作业前,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11.2负责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负责人、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纠正或制止作业过程中的“三违”行为;4.11.3负责作业过程中,对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进行制止并记录;4.11.4负责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停止作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页码:5/2854.12动火作业人4.12.1对动火负直接责任,执行动火方案和动火许可证的要求;4.12.2负责动火作业前核实动火部位、动火时间,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12.3负责在动火过程中,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确保停止动火。5管理内容5.1总要求5.1.1凡进行有计划的动火作业,生产单位应提出动火申请,组织编制动火方案,并按动火级别报上级部门审批;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应根据动火作业级别办理相应级别的动火作业许可证;5.1.2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方案有变动且未经批准不准动火,以及动火时应执行“动火现场指挥不下令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的原则。;5.1.3对动火作业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在编制的动火方案中制定相应控制措施;5.1.4对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动火,应按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5.1.5动火作业涉及的所有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持证上岗;5.1.6在用拱顶油罐罐体上不应进行动火作业;运行的天然气储气罐等容器本体上不应进行动火作业。5.1.7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前应按规定先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中需要进行高处、挖掘、吊装、临时用电、管线打开、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需要办理相应许可证。5.2动火作业分级根据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动火分为三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页码:6/286可对动火进行升级管理。输油气站场可产生油、气的封闭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压缩机厂房、输油泵房、计量间、阀室及储罐内等场所;若对场所内全部设备管网采取隔离、置换或清洗等措施并经检测合格后,可以不视为可产生油、气的封闭空间。5.2.1一级动火a)在油气管道(不包括燃料油、燃料气、放空和排污管道)及其设施上进行管道打开的动火。b)在输油气站场可产生油、气的封闭空间内对油气管道及其设施的动火。5.2.2二级动火a)在油气管道及其设施上不进行管道打开的动火。b)在输气站场对动火部位相连的管道和设备进行油气置换,并采取可靠隔离(不包括黄油墙)后进行管道打开的动火。c)在输油气站场可产生油、气的封闭空间对非油气管道、设施的动火。d)在燃料油、燃料气、放空和排污管道进行管道打开的动火。e)对运行管道的封闭开孔作业。5.2.3三级动火除一、二级动火外在生产区域的其他动火。5.3动火作业前准备5.3.1危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估申请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针对动火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页码:7/287定相应控制措施,执行《作业安全分析管理规定》。5.3.2系统置换与隔离5.3.2.1对输油、气站内设备及压力容器,应采取清洗、置换或吹扫等措施后实施动火。5.3.2.2对与动火部位相连的存有油气等易燃物的容器、管段,应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5.3.2.3在油气站库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对可拆下并能实施移动的设备、管线,宜移到规定的安全距离外实施动火。5.3.2.4在对油气管道进行多处打开动火作业时,应对相连通的各个动火部位的动火作业进行隔离;不能进行隔离时,相连通的各个动火部位的动火作业不应同时进行。5.3.2.5与动火部位相连的管道与容器设备压力有余压的,应采取对油气管道进行封堵隔离。5.3.2.6与动火作业部位实施隔离的阀门应进行锁定管理;动火作业区域内的输油气设备、设施应由输油气站人员操作。5.3.2.7对输油站场进行管道打开动火作业前应排空与打开处相连管道内的油品。5.3.2.8对输气站场进行管道打开动火作业前应放空与打开处相连管道内的天然气。5.3.2.9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必要时动火现场应配备消防车及医疗救护设备和器材;5.3.2.1020m范围内应做到无易燃物,施工、消防及疏散通道应畅通;距动火点15m内所有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排气管、管道、地沟等应封严盖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页码:8/2885.3.3可燃气体和含氧量检测5.3.3.1需动火施工的部位及室内、沟坑内及周边的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值的10%。5.3.3.2动火前应采用至少两个检测仪器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和复检,动火开始时间距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时间不宜超过10min,但昀长不应超过30min;用于检测气体的检测仪应在校验有效期内,并在每次使用前与其他同类型检测仪进行比对检查,以确定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5.3.3.3在密闭空间动火,动火过程中应定时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但昀长不应超过2h。其他情况应根据动火方案中规定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进行检测,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5.3.3.4对于采用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对可燃气体进行置换后的密闭空间和超过1m的作业坑内作业前应进行含氧量检测。5.3.3.5对输油气站场的设备及容器动火前,应进行置换、清洗或吹扫等措施后,再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达到许可作业浓度才能进行动火作业。5.4动火方案的编制与审批5.4.1一级动火作业方案的编制与审批一级动火由所属各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动火方案”,并经本单位审查后,报公司审批。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对动火方案审查并签署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5.4.2二级动火由所属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动火作业单位等编制“动火方案”,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审查,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5.4.3三级动火由所属各单位基层站队主管技术人员组织动火作业人员等编制动火方案,并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审查,经基层站队主管领导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页码:9/289审批后实施。5.4.4“动火方案”经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改,所属各单位根据审批意见完善后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完善后的动火方案由所属各单位主管部门录入公司HSE信息系统备案。5.5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申请、签发5.5.1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由所属各单位申请办理;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所在站场申请办理;三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申请办理,并按要求提供如下相关资料:a)动火作业内容说明;b)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c)风险评估(如工作前安全分析);d)完善后的动火方案;e)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检测记录;f)其他相关资料。5.5.2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发按照所批复的动火方案,昀终由现场动火指挥在动火前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5.5.3动火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在作业方案批准之后,动火单位和施工作业单位双方动火监护人及工作执行人在许可证上签字确认作业可以开始之前,必须首先核实现场准备工作满足以下要求:a)落实所要处理的设备已经按照作业方案及安全标准中有关规定的方式妥善地做好了准备和隔离工作,该工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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