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一、有限空间的定义及特点•1、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有限空间指仅有1个~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m封闭或敞口的通风不良空间。•2、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有限空间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是安全学范畴内的定义。定义为有限空间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1)体积足够大,人能够完全进入;(2)进出口有限或者受到限制;(3)不是设计为长时间占用空间。3、有限空间的主要特点:(1)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可燃气体的积聚和缺氧等;这一特点是造成有限空间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2)空间狭窄,或某些有限空间内部构造复杂,易引发事故(如物体打击、触电)。(3)人员撤离受到影响,或应急救援困难,易造成人员伤亡。•4、有限空间主要分为三类:•(1)封闭或半封闭设备:如发电厂的锅炉及烟道、电除尘器、疏水扩容其、加热器、凝汽器、磨煤机、原煤斗、脱硫脱吸收塔等等,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大型管道等;•(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大型天然气管道、电厂循环水管道、大型下水道等)、地下室、、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地下储罐等;•(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等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可参考安监总局发布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二、有限空间作业及管理相关标准、规定1、《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2014年9月25日发布实施。2、《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4月11日发布实施•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707-2008)•4、《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卫生部2008年3月1日实施•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2011年12月1日实施•6、《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7、《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三、有限空间作业及管理要求(一)有限空间日常管理1、辨识及预控——明确企业内那些范围属于有限空间范畴——各类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应进行辨识•有限空间作业主要风险包括:•(1)内部介质对作业的影响:残存介质压力及温度、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粉尘)、可燃易燃气体。•(2)空间内部环境对作业影响:温度、湿度、氧气浓度,以及内部空间对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3)作业时工具、设备对作业的影响:照明、用电设备、转动工具对人员的可能造成的危害。•(4)作业面交叉、重叠造成的相互影响: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灼伤、烫伤、烧伤等。•(5)对出现突发事件后逃生及救援的影响,包括通讯联系。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确定许可性有限空间和非许可性有限空间。2、建立、完善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工贸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要求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检测制度。•按作业工种建立安全操作规程。集团公司要求:•工作票制度中应明确具有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并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单独办理工作票(注:工作内容不得包含在机组检修等大票中)•检修操作规程应齐全、完善,对有限空间内各类检修作业应有明确要求。•职业病卫生相关管理制度中应明确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定期体检要求。•教育培训制度中应对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有明确的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至少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应对有限空间作业有明确要求。•企业应急管理预案体系中,应针对有限空间可能发生的各类典型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企业工器具管理制度中,对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工具、仪器(检测仪器、空气呼吸器等等)应明确试验周期、责任部门及人员,确保完好。•外包项目管理中,除按照正常外包管理相关要求外,发包方应对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应进行审查,对开工条件进行检查确认,对风险较大的有限空间作业应进行监护。•(三)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有限空间作业技术方案风险较大的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前应编制前必须编制作业方案,技术方案中应包括:•(1)对存在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进行逐一辨识,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措施。•(2)气体浓度的检测方法、检测位置、合格标准应在方案中明确。•(3)充分考虑同一层面作业、交叉作业等作业人员之间的相互影响。•(4)应针对存在的风险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有限空间作业技术方案应严格实施方案审批程序。2、安全交底及教育•(1)交底对象:包括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本单位从事应急救援的人员。•(2)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使用电气工具应注意事项,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等)3、明确工作分工4、完成隔离措施•(1)设备停运。•(2)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封闭、半封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作业前应关闭阀门(确认阀门严密,必要时装盲板)、上锁并设置警告牌。•(3)相连设备停电,开关上设置“禁止启动”等警告标志。•(4)有限空间内应泄压、放尽介质。•(5)存放易燃介质的管道、容器,应通过置换、清理去除残存介质。(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1、开工前对所有安全措施应进行确认,确保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如工作超过1天,隔天开工前必须对安全措施进行重新确认。关于《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2、通风换气要求•(1)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m3/h~50m3/h。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次/h~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2)应尽量利用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燃通风为主,必要时应采取机械强制通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3)当必须进入缺氧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符合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规定。凡进行作业时,均应采取机械通风。(4)机械通风可设置岗位局部排风,辅以全面排风。当操作岗位不固定时,则可采用移动式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5)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污染物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6)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除严重窒息急救时等特殊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7)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2、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浓度控制•(1)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3%,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应有报警信号。有毒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和GBZ2.2-20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规定。•(2)有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0%。对油轮船舶的拆修,以及天然气管道、油罐及管道、可燃物质储罐的检修,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下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3)先检测确认有限空间内有害物质浓度,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注意点: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检测方法,同时要考虑检测人员安全。(4)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5)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6)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7)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3、照明、用电要求•(1)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及照明应符合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的有关规定。实现整体电气防爆和防静电措施。•(2)存在可燃气体的有限空间场所内不允许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3)固定照明灯具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宜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应符合GB/T3805中有关规定。在潮湿地面等场所使用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密闭舱室等狭窄的工作场所,手持行灯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在金属容器内和狭窄场所工作时,必须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或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煤粉仓、沟道内)、脱硫烟道系统等处工作时,不应超过12V。必须设专人不间断地监护,监护人可以随时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宽敞、干燥场所。(电力安规)•(4)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地接地,行灯使用的降压变压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行灯的变压器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并定期检测。•(5)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宽敞、干燥场所。•(6)手提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部分不准外露。4、工器具及使用要求•(1)机械设备的运动、活动部件都应采用封闭式屏蔽,各种传动装置应具有防护装置。•(2)机械设备上的金属构件均应有牢固可靠的PE线。•(3)动力机械设备、工具要放在有限空间的外面,并保持安全的距离以确保气体或烟雾排放时远离潜在的火源。同时应防止设备的废气或碳氢化合物烟雾影响有限空间作业(应注意风向及有限空间的通风吸气、排气位置)。•(4)手持电动工具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绝缘电阻应符合GB3787中的有关规定。•(5)焊接与切割作业时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的放置,电弧的辐射及飞溅伤害隔离保护应符合GB9448中的有关规定。5、监护要求•(1)有限空间作业时,监护人员应始终在有限空间以外监护,不得进入有限空间内或措施与监护无关的其他工作。•监护人员应与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内部情况。•监护人员离开岗位,应重新指定监护人员,否则应停止作业,人员撤离有限空间。•发现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有限空间外出现威胁作业者安全和健康的险情,或发现作业人员出现异常行为,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好登记,详细记录进入有限空间人员姓名、人数、进出时间。每天工作结束,在关闭容器、槽箱的人孔门以前,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确实没有人员或工具、材料等遗留在内,才可关闭。(电力安规)(3)在容器、槽箱内进行工作,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2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发生问题应防止不当施救。(电力安规)•6、应急管理•(1)应急器材应放置在作业现场,种类及数量保证应急救援要求。(空气呼气器、绳缆、梯子等等)•(2)急救药品应完好、有效。•(3)应急箱应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7、其他要求•(1)有限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