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幼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局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甘肃省中幼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管理,依据国家林业局《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规定》(林造发[2010]20号)、《甘肃省森林抚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甘肃省实施的中央财政补贴的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第三条抚育作业是以中幼龄林为对象进行的抚育间伐、定株修枝、除草割灌以及抚育区内简易道路修建维护、抚育材集运、抚育剩余物处理、林地清理等森林经营活动。第四条中幼龄林抚育以形成稳定、健康的森林群落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为原则,优先抚育密度过大、结构不良、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明显下降的林分。第五条中幼龄林抚育要广泛应用先进、成熟的技术,总结成功经验,筛选和组装配套实用技术,提高森林抚育成效。第六条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由具备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第二章抚育对象第七条防护林、特用林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人为活动的生态公益林,不纳入抚育对象。(一)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地区21、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2、未经人为干扰的地带性顶级群落;3、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集中分布的原生地;4、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繁殖地;5、具有国际或国家意义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及其周围的森林,历史性和具有特定意义的纪念地森林;6、国境线、国界江(河)以内第一层山脊或平坦地区至少5公里内及国防与军事禁区;7、流程1000公里以上河流及一级支流和具有特殊地位河流的源头汇水区;8、高原湖泊周围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其周围平地500米以内地段。(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1、山体坡度36°以上的地段;2、季降水变率70%以上地区;3、土壤侵蚀达到严重侵蚀程度的地区(黄河、长江、三北区出现崩山、深度沟蚀,沟壑密度﹥3㎞/㎞2,沟蚀面积﹥21%);4、潜在重力侵蚀(塌方、滑坡、泥石流)严重的地段;5、严重荒漠化地区的植被生长区;6、森林植被分布上限的高山、高原、高寒冻融地区。第八条防护林目的树种多、有培育前途,并且抚育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的防护林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列为抚育对象。31、郁闭度0.8以上,林木分化明显,林下植被受光困难;2、人工幼林植被总盖度80%以上,林木受到灌木杂草严重压制;3、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病腐木已达10%的林分。第九条特用林有培育前途,抚育不会造成特种功能降低,并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林分应列为抚育对象。1、林分密度大,竞争激烈,分化明显,影响人们审美和休闲游憩的林分;2、林木生长发育已不符合特定主导功能的林分;3、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病腐木已达5%的林分。第十条用材林中龄林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林分应列为抚育对象。1、郁闭度0.8以上;2、郁闭度0.7以上,下层目标树幼树较多、分布均匀;3、林木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枯立木与濒死木数量超过林木总数30%。第十一条用材林幼龄林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林分应列为抚育对象。1、每公顷树高30cm以上的天然更新幼树超过3000株,或30cm以下的幼苗幼树超过6000株,更新频度超过60%(2m╳2m样方25个以上),幼苗幼树层的植被总覆盖度80%以上;2、郁闭后目标树受到非目标树、灌木、杂草压制时;43、郁闭度在0.9或分布不均郁闭度0.8以上的人工林;4、郁闭度在0.8或分布不均郁闭度0.7以上的天然林。第十二条丛植人工林成林后,丛内出现营养空间竞争、林木开始分化时,应列为抚育对象。第三章抚育技术第十三条抚育间伐方式(一)透光伐在幼龄林中进行。按照确定的保留株数,间密留疏,去劣留优,保留珍贵树种和优质树木,调整林分结构。透光伐的实施可根据林分特征和交通、劳力等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分别采取全面抚育和局部抚育。凡劳力充足,交通方便,主要目标树占优势且分布均匀的林分,可采用全面抚育;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劳力缺乏或林间主要目标树分布疏密不均,水土流失严重的,可采用团状抚育或带状抚育。(二)生态疏伐在特用林和防护林的中龄林中进行。按照有利于林冠形成梯级郁闭、主林层和次林层立木合理受光的要求,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伐除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灌木。对风景林的景观疏伐,按森林美学的原则进行,改造或塑造新的景观,创造自然景观的异质性,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旅游和观赏价值。(三)生长伐在用材林的中龄林中,当林木分化加剧,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5下降时进行,伐除生长过密和生长不良的林木,合理调整立木密度,使保留木具有较好的营养空间,促进保留木生长,培育良好干形。1、伐除对象:——同龄纯林,伐除有害树以及过密的或受害的辅助树。——混交林尤其是复层混交林,伐除位于林冠上方的霸王树和上一世代的残留木。——反复多次不合理择伐后的天然次生林,伐除空间结构不合理或生长不良的林木。——天然更新的单层同龄林,伐除上层散生的上一世代的残留木和主林层中生长落后的林木。——容易引起病虫害的枯立木、风倒木、风折木、濒死木等。2、抚育采伐方法:——同龄纯林宜采用下层抚育采伐;——混交林、复层林宜采用上层抚育采伐;——其他林分宜采用综合抚育采伐;——对于株行距整齐的人工林,可每隔一定距离,按事先确定的采伐行距和株距,机械地确定抚育采伐木,即采用机械抚育采伐。(四)卫生伐主要对遭受病虫害、风折、风倒、冰冻、雪压、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林分开展,清除生态功能明显降低的被害木。第十四条抚育间伐强度林分的抚育间伐强度,要综合考虑树种特性、林分密度、林龄、立地条件等生物因素,以及经营目的、运输、劳力、木材销路等经6济条件确定。已经编制了林分密度表的林区,应依据林分密度表具体确定;没有编制过林分密度表的林区,可参照相近林区的林分密度表,结合实际来具体确定。林分抚育间伐后,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抚育作业后,人工林郁闭度不得低于0.6,天然林郁闭度不得低于0.5,不得形成天窗;林分平均胸径不得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2、对于容易引起林木风倒、拉弓的林分或因抚育强度大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每次抚育间伐后郁闭度不得降低0.2,株数间伐强度不得超过15%。3、人工用材林首次抚育间伐后每公顷保留株数不得少于初植密度的70%,第二次抚育间伐后每公顷保留株数不得少于初植密度的55%;4、人工起源的其他林种森林,首次抚育间伐后每公顷保留株数不得少于初植密度的80%,第二次抚育间伐后每公顷保留株数不得少于初植密度的60%;5、丛植人工林每丛保留1-2株长势健旺、干形良好的林木;且首次抚育间伐后每公顷保留丛数不得少于初植密度的80%,第二次抚育间伐后每公顷保留丛数不得少于初植密度的60%;6、天然林以及混合起源的林分,抚育间伐后每公顷保留株数不得少于附录A规定的株数。第十五条修枝主要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的林分中进行。一般采取7平切法,重点针对枝条、死枝过多的林木。修枝高度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1/3,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1/2。第十六条割灌在下木生长旺盛、与林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中幼龄林中进行。采取机割、人割等方式。中龄林割除妨碍林木生长的藤蔓和影响天然更新的灌木、杂草,幼龄林割除影响林木生长的藤蔓、灌木和杂草。作业时,注重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以及天然更新的幼树、幼苗,以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割灌的实施可根据林分特征,分别采取全面割灌和局部割灌。人工幼龄林可采用全面割灌,其余林分依据对林木生长和天然更新的影响,只进行局部割灌。第十七条抚育材及抚育剩余物处理抚育材及抚育作业剩余物应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堆集、平铺或运出等适当方式予以处理。第十八条简易作业道修建根据抚育作业需要,修建简易的集材道、作业道、临时楞场。(一)楞场1、楞场布设楞场选设应满足以下条件:——距离禁伐区和缓冲区至少40m;——位置应适中,符合集材方式与流向,保证集材距离最短和经济上最合理;——地势平坦、干燥,有足够使用面积,土质坚实、排水良好;——便于各种装卸机械的安装;8——便于卸载、归楞、装车或推河作业;——机械集材时,楞场尽量设置在坡上。2、楞场大小——楞场大小取决于木材暂存量、暂存时间和楞堆高度,尽量缩小楞场面积,减少对生产区林地的破坏;——原条楞场有效作业面积宜为1200—1600㎡,储存楞场最大面积为3600㎡;——原木原条楞场有效作业面积宜为900㎡,储存楞场其占地面积另加,按1㎡/m3计算;——楞场周围应设30m的安全距离带。3、楞场位置应在伐区作业设计(采伐计划)图上标明,符合条件者方能建设。(二)集材道1、集材道布局集材道布局应根据下列因素而定:——宜上坡集材;——远离河道、陡峭和不稳定地区;——应避开禁伐区和缓冲区;——应简易、低价,易恢复林地;——不应在山坡上修建造成水土流失的滑道。2、技术标准集材主道最大坡度为25°,集材支道最大坡度为45°,不同集材道的主要技术参数见附录B。3、中幼龄林抚育生产的小径材可人力集材的,不再修筑集材道。第四章外业调查9第十九条作业区(地块)确定依据近期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成果或经及时更新的森林资源档案资料,在符合条件的中、幼龄林中,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在全面踏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抚育作业区(地块)。第二十条小班区划在选择确定的地块中,以原二类调查区划林班(行政村)或小班为基础,根据不同的权属、林种、森林类型、起源、龄组、郁闭度、抚育方式、作业方式、抚育强度等因子来区划作业小班。小班面积一般不超过20公顷。第二十一条小班界线测设1、抚育间伐小班,以GPS现地标定小班界线上各坐标点,点上设立半永久性标桩,现地明确标定小班界线。坐标点一般选在小班界线走向转折处,小班线较曲折的,坐标点间距不宜小于30m,通直部分,坐标点间距不宜大于300m。2、割灌、修枝小班,以山脊、沟谷等明显地形地物为界的,可用1∶1万或1∶5万地形图现地勾绘,不以明显地形地物为界的,以GPS现地标定小班界上各坐标点,点上设立半永久性标桩,现地明确标定小班界线。3、对GPS卫星信号不足、导航误差大于10m以及面积小于1公顷的小班,则以罗盘仪测设小班界线。第二十二条小班调查1、采用标准地调查法,根据小班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典型或机械布设标准地,每个标准地面积一般为人工林0.04公顷(20m╳20m),10天然林0.09公顷(30m╳30m),标准地总面积应不小于作业小班面积的2%。2、在标准地内,按标准地调查表(见附录C样式七)逐项调查并填写各项调查内容,分别树种、保留木和采伐木进行每木检尺,填写每木检尺记录,起测胸径为5厘米;在标准地内,分别不同径级选取标准木测量树高,一般每个标准地至少量测15株树,标准木按胸径的正态分布进行选取,根据量测结果绘制树高曲线,查算每个径级平均树高。3、抚育间伐小班作业设计批复后,施工前必须根据标准地调查确定的采伐木标准和采伐强度,对全小班的采伐木逐一检尺、标识,并计算实际采伐强度、株数、蓄积和出材量。采伐木以油漆在地径和胸径处同时涂刷标识,不得破坏树木韧皮部。地径标识要统一朝向下坡。第二十三条辅助设施测设作业道、集材道、临时楞场、临时工棚等辅助设施,要用GPS实地测定坐标点。对于以明显地形地物为标志的辅助设施,也可现地勾绘。第二十四条测绘成图(一)底图小班界线及作业道等辅助设施的测绘成图,以国家正式版电子地图为底图,或以国家正式出版的1∶1万地形图经电子扫描、坐标校正后作为底图。尚未出版1∶1万地形图的区域,则采用1∶5万地形图。(二)小班界线111、小班界线成图采用ArcView软件,先建立小班界线图层文件,再把外业实测的GPS坐标点标定在电子底图上,然后把各点依次相连,即得小班界线。坐标点标定误差不大于1m。2、对于罗盘测量的小班界线,先展绘于地形图上,再经扫描和坐标校正,然后进行矢量化。矢量化时,比例不得小于1∶5千。3、现地勾绘的界线,依勾绘底图直接转绘到电子底图上,转绘时比例不宜小于1∶5千。(三)辅助设施辅助设施的成图要另建辅助设施图层文件,具体编绘方法同小班界线。(四)作业设计图作业设计图是由小班界线和

1 / 2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