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辽阳石化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缺氧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Q/SY1242-2009)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油炼化【2011】11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阳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所属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名词解释(一)受限空间除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称为受限空间:1.物理条件(1)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2)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3)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2.危险特征(1)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2)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3)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注:受限空间可为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二)特殊受限空间下列情况均属于特殊受限空间:1.受限空间内无法通过工艺吹扫、蒸煮、置换处理达到合格;2.与受限空间相连的管线、阀门无法断开或加盲板;3.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无法保证作业空间内部的氧气浓度合格;4.受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高于GBZ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的最高容许浓度。(三)进入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第六条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第七条公司各单位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第八条属地单位(一)作业批准人1.负责组织向作业单位、本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核查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2.负责审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负责组织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4.对受限空间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责。(二)项目负责人1.负责确定该项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识别,制订风险削减措施;2.负责制定书面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3.负责安排监护人员,明确监护人与救援人员的联络方法;4.负责受限空间作业项目的组织实施。(三)工艺人员1.负责作业前的工艺处置及作业过程中的工艺安全保障,向作业单位提供安全的作业条件;2.提供作业点及作业环境的生产工艺流程、工艺指标状态和物料危险性等情况;3.负责确定受限空间的分析项目、采样地点、采样频次。(四)安全监督人员1.负责检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无误、字迹清楚;2.负责监督现场工艺和设备风险削减措施的落实情况;3.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审查。(五)属地监护人所在岗位班长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会签,负责作业过程中生产运行与现场监护工作之间的协调。第九条作业单位(一)作业项目负责人1.负责开展作业过程风险识别,制定、落实施工风险削减措施;2.负责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作业;3.负责编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安全工作方案施工;4.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应立即终止作业;5.对受限空间作业过程安全负责。(二)作业申请人1.负责提出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2.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交底;3.落实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组织实施作业,并对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4.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三)受限空间作业人1.必须持有经批准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2.必须严格执行预先制定的安全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拒绝作业。要时刻掌握工作区域的情况,作业环境发生改变,应该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不安全的状况;3.作业时与监护人要有约定的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联络,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准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4.受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符不作业;5.不正确佩戴使用工具袋、通讯设施、氧气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不作业;6.遇有违反本规定强令作业或削减风险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7.根据受限空间环境情况(狭小、垂直的空间等)应佩戴安全绳以备联络救援;8.在作业结束之后,要清理现场并确保现场处于安全状态。第十条监护人(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二)负责监视作业条件变化情况及受限空间内外活动过程。(三)掌握作业人员情况并与其保持沟通,负责作业人员进出时的清点并登记名字;检查作业人员着装、工具袋、通讯设施、氧气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个人气体防护器材、安全绳等的佩戴使用情况。(四)清楚应急联络电话、出口、报警器和外部应急装备的位置并能及时应用。(五)在入口处监护,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六)紧急情况下不得盲目进入施救,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出救援信息;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施救人员在受限空间外实施救援,并做好监护。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十一条只有在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十二条进入受限空间实行作业许可,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见附录A)。第十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评估风险,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第十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如HSE作业计划书)和应急预案,各类防护设施和救援物资应配备到位。应急预案制定指南见附录B。第十五条在进入受限空间前,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人员都应接受培训。培训指南见附录C。第十六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在现场。第十七条监护管理要求(一)企业应成立兼职监护人队伍。(二)监护人必须按培训指南接受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厂级主管部门发放监护证书。监护人培训必须纳入HSE培训计划中。(三)属地监护人以本岗位持证员工为主,应了解岗位的生产过程和周围环境情况,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及时处理;有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应熟练掌握现场配备应急器材的使用方法。(四)监护时必须佩戴明显标志,作业过程中不准离开现场,应在人员出入口5米范围内并直视人员出入口、安全绳;保证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的随时联络;临时停止作业时,作业人全部撤出受限空间后,监护人收回作业许可证。第二节受限空间辨识第十八条应对每个装置或作业区域进行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建立受限空间清单并根据作业环境、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不断更新。第十九条应针对辨识出的每个受限空间,预先制定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每年应对所有的安全工作方案进行评审。评审指南参见附录D。第二十条对于用钥匙、工具打开的或有实物障碍的受限空间,打开时应在进入点附近设置警示标识。无需工具、钥匙就可进入或无实物障碍阻挡进入的受限空间,应设置固定的警示标识。所有警示标识应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允许进入的词语。第二十一条经辨识为特殊受限空间的作业,必须经地区公司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属地及作业单位共同进行风险评价,制定可靠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有效落实,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后方可实施作业。第二十二条有些区域或地点不符合受限空间的定义,但是可能会遇到类似于进入受限空间时发生的潜在危害,应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一)未明确定义为“受限”的空间,如把头伸入30厘米直径的管道、洞口、氮气吹扫过的罐内。(二)围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围堤,可视为受限空间:1.高于1.2m的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内外没有到顶部的台阶;2.在围堤区域内,作业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3.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三)动土或开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动土或开渠,可视为受限空间:1.动土或开渠深度大于1.2m,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2.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身体处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3.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4.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没有撤离通道的。(四)惰性气体吹扫空间用惰性气体吹扫空间,可能在空间开口处附近产生气体危害,此处可视为受限空间。在进入准备和进入期间,应进行气体检测,确定开口周围危害区域的大小,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防止误入。第三节进入前准备第二十三条隔离进入受限空间前应事先编制能量隔离清单,隔离相关能源和物料的外部来源,与其相连的附属管道应断开或盲板隔离;相关设备应进行机械隔离和电气隔离,所有隔离点均应挂牌,同时按清单内容逐项核查隔离措施,能量隔离清单应作为许可证的附件,具体执行《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设备/管线打开应符合《设备/管线打开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有放射源的受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应对放射源进行屏蔽处理。第二十四条清理、清洗受限空间进入前,应进行清理、清洗。清理、清洗受限空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清空。(二)清扫(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三)中和危害物。(四)置换。第四节进入受限空间采样分析第二十五条取样和检测(一)凡是有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事前应进行气体检测,注明检测时间和结果。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的结果报出30分钟后,仍未开始作业,应重新进行检测。如作业中断,再进入之前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二)取样和检测应由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必须使用国家现行有效的分析方法及检测仪器;检测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每次使用前后应检查。(三)由工艺技术人员安排当班人员带领采样分析人员到现场按确定的采样点进行取样。取样应有代表性,应特别注意作业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取样点应包括空间顶端、中部和底部。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测试次序应是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四)取样长杆插入深度原则上应符合在一般容器取样插入深度为1米以上;在较大容器中取样插入深度3米以上;在各种气柜、储油罐、球罐中取样插入深度4米以上。(五)色谱分析必须用球胆取样,并多次置换干净后送化验室做分析。样品必须保留到作业结束为止,以便复查。(六)做安全分析或塔内罐内取样时,第一个样必须用铜制的长杆取,取样时人必须站在取样点的侧面和上风口,头不能伸进人孔内,要与人孔处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七)进入受限空间首次气体分析和按要求的频率分析时必须使用色谱法分析,进入后的连续气体检测可使用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气体采样分析。第二十六条检测标准:(一)受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应一致。若不一致,在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应确定偏差的原因,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二)不论是否有焊接、敲击等,受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挥发物的浓度都应满足以下条件:1.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O.5%(体积);2.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0.2%(体积);3.同时还应考虑作业的设备是否带有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或挥发性液体。(三)受限空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指标时,不得进入或应立即停止作业。第五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第二十七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由属地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前预约,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始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二十八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其他单位时,由属地单位与相关单位联系,共同采取安全措施并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相关方栏内签署意见。第二十九条属地单位负责人组织工艺、设备、安全负责人、当班负责人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相关人员,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别进行风险识别,制定工艺及作业风险削减措施并落实,具体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属地单位工艺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分别填写进入

1 / 2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