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课件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安全管理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安全企业生命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讲培训师:何天华2019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联系电话:18980126388目录CATALOG01安全的定义02安全为了谁0304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05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06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的定义01安全的定义什么是安全安全的定义什么是安全解放思想,遵从客观规律,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安全安全—指判明的危险性不超过允许的限度使人不受伤害和危害的影响没有危险或灾难的威胁不受财产损失的威胁的状况没有危险,不产生伤害的一种状态安全的定义什么是安全安全为了谁02小大安全是为了社会的稳定。为了企业的发展为了职工的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安宁安全的保障安全为了谁没有社会的和谐就没有企业的发展职工的生活质量就难以提高没有个人的安全保障、事业的发展家庭幸福就无从谈起0102忽略安全的弊忽略安全的弊安全为了谁231我的安全我负责企业的安全我尽责他人的安全我有责人人重视安全个个关注安全事事强调安全安全的担当安全为了谁安全的担当安全为了谁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03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培训原因一原因二原因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安全生产有关法规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第三条劳动者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五十五条特种作业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五十六条劳动过程安全防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安全生产有关法规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安全生产法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摘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安全生产法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摘录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2004)(摘录)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ロ、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2004)(摘录)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04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安全生产基本方针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法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123预防措施在先监督执法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精神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安全管理是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手段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危害危险源指人们在实现有目的的行动过程中,由不安全的行为、动作或不安全的状态所引起的、突然发生的、与人的意志相反且事先未能预料到的意外事件。事故不能认定工伤条款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工伤123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2003年4月16日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右侧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在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在各部门及员工之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是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安全生产职责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12345员工安全生产职责的主要内容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安全生产职责01020304员工安全生产职责的主要内容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安全生产制度123456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789安全生产责任制——谁干什么各种生产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违章处罚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制度,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度安全生产的责任从业人员的权利123456从业人员的权利7知情权: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

1 / 5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