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把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抓手,依靠龙头企业、农村能人,各种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在党的惠农政策和科学技术的大力支持下,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机地联结在一起,形成了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机制的变革,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升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据不完全统计,全市2010年粮食播种面积35.05万亩,其中规模经营面积3.45万亩,占总面积9.84%;果疏面积38.90万亩,其中规模经营面积5.84万亩,占总面积15.01%;林竹面积168万亩,其中规模经营面积63.84万亩,占总面积38%;畜禽出栏数162.7万头,其中规模经营出栏数110.60万头,占总出栏数67.98%;水产品产量6.5万吨,其中规模经营5.9万吨,占总产量90.77%。一、发展现状与成效1、发展特色产业,为农业规模经营增加效益近年来,我市重点发展茶叶、以葡萄为主的果业、水产、畜牧、林产业五大主导产业。2010年主导产业产值达31.63亿元,“坦洋工夫”、“福安巨峰”品牌效应凸显,“坦洋工夫”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我市获“全国重点产茶县”称号;扶持8家龙头企业项目,实施山海协作项目2项,合作资金8160万元;各级产业化组织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0亿元(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2亿、宁德市级10.2亿、本市级3.0亿、其他农业企业2.6亿元,带动种植基地17.5万亩、12万户,农民产业化经营收入1.72亿元。有力促进了规模农业发展。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业规模经营提供基础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它作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提高农民组织化进程,推进农业产业规模经营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至2011年10月底全市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726个,农民合作社涉及产业领域日趋广泛,主要以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加工企业为主体,已从过去的单纯技术推广服务,逐步向技术服务、信息加工、销售、储运等全程综合服务转变,示范和辐射能力较强,有效带动周边农民进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合作社注入资金雄厚,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达18.85亿元,为我市农业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增添了活力。3、制定有关优惠扶持政策,为农业规模经营创造有利条件今年,我市在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方面制定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一是粮食方面,在落实好中央、省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政策性资金外,市财政安排409万元,专项用于粮食种子储备、冬储化肥贴息、鼓励种粮大户;二是茶业方面,安排发展资金1145万元,实施好8800亩现代茶园,推动茶树品种改造3000亩,对新植改植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标准化茶园每亩给予补助600元;三是水果方面,以葡萄为主的果业安排发展资金416万元,重点推动葡萄、特晚熟龙眼、水蜜桃、杨梅四大特色水果的提升与发展,推广葡萄钢构大棚1000亩、竹木大棚1000亩;四是水产方面,水产养殖安排100万元,拓展水产养殖新领域,引进养殖优良品种5种,推广南美白对虾高产高效养殖1000亩、海水网箱标准化健康养殖1万箱;五是林产业方面,安排资金1700万元,其中投入1000万元,全力推进绿化造林,确保14.63亩造林任务全面完成,投入700万元,发展油茶1万亩,每亩补助600元。这些优惠政策的推行以及示范基地的建设,将大大加快我市农业规模经营水平。三、存在问题1、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不强我市涉农龙头企业数量不多,大部分都是以茶叶生产为主,生产规模不大、科技含量较低,对农户的带动能力不强,企业与农户之间缺乏沟通的桥梁,同时在农产品收购季节,龙头企业普遍受到资金不足周转困难的影响,资金缺口较大,获取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的力度较小。2、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不高近年来,我市农专业合作社虽然取得较快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规模偏小、组织松散;二是合作社运作不够规范;三是合作社自身基础薄弱,很多合作社保留在初级农产品的简单生产和销售上,统一服务和销售能力不强,很难形成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3、土地流转缺乏有序引导随着城镇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面积逐步扩大。但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配套,造成土地流转信息服务体系、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体系、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不够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建立,绝大多数流转土地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而经过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或签记的更少。同时我市人均耕地仅半亩,土地流转空间趋小,农户参与流转的积极性不高,也导致农户自发流转多、规模化流转少,形不成规模经营。4、扶持资金力度还不够政府对集体土地流转、规模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在基础建设、税收优惠、资金投入等方面扶持力度不大,达不到规模经营效果。四、措施与建议1、着力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扶持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税收、信贷、用地、用电等各项优惠政策,逐步增加对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财政资金投入。一要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围绕我市优势农产品,引进一批经济实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并建立企业负责人培训制度,提高他们对现代企业的管理水平,逐步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根据企业需要,指导农民生产出符合企业质量标准的农产品。要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三要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服务体系,鼓励超市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产销合作关系,推行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2、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一是要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二是要注重发挥乡村干部的作用,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先行一步,依托本村的特色产业或一村一品产业,建立规范的发展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三是各级政府要在政策上、财力上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的培训和工作指导,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3、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稳健康发展。一是要尽快构建承包服务体系,强化管理、指导和服务,突破土地使用权流转仅在有限区域内进行的制约,实行三级联网,形成统一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二是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降低农民依法维权门槛和成本。4、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和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加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一是要加大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创新推广方式。同时,切实搞好农业技术人员和科技实用人才的培训。二是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用上放心食品。三是要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市有网络平台、乡有信息服务部、村有信息联络员,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还要积极为优质农产品销售搭建宣传和运作平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实现我市农业规模经营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