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甲方:攀枝花市第二小学龙珠校区乙方:攀枝花优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为了响应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中国体育总局棒垒球协会、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与卫生分会相关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就校园软式棒垒球推广普及、开设课程相关问题,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循。一、攀枝花市第二小学龙珠校区(以下简称甲方)拥有良好的生源及体育设备设施,而攀枝花优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专门针对青少年棒垒球培训的专业培训机构,具有一批经验丰富、吃苦耐劳的专业棒球、垒球教练员团队和棒垒球专业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攀枝花市第二小学龙珠校区和攀枝花优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普及推广青少年软式棒垒球、发展软式棒垒球运动,培养青少年对运动的兴趣爱好为宗旨,在国家体育总局棒垒球协会、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与卫生分会的号召下,决定在校“阳光体育”课程建设中,开设软式棒垒球特色课程教育,以便达到长期合作。合作期限:以一年为一个阶段,以五个阶段为一个合同周期。从签约之日起计算。二、甲方的权利义务:(一)配合乙方在校推广普及软式棒垒球合作期间的宣传动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展板、广告位、家长会等形式和挂牌)(二)提供校内运动场地及场地内的安全保护设备。(三)甲方配合乙方教练员在校的推广及招生工作。(四)协助做好授课教练到校、离校时间的记录。(五)甲方协助做好推广培训的监督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并解决。(六)甲方协助做好软式棒垒球推广成果展示工作及组织的各项班级活动。(七)甲方指派专管人员协调与乙方的训练和管理工作。联系人:电话:三、乙方的权利义务:(一)提供棒垒球培训专业教练员,根据甲方现有的学生和师资力量情况对校园软式棒垒球推广普及发展进行规划并协助实施。(二)全面负责开展甲方棒垒球专业训练、比赛,根据甲方的意愿选拔输送优秀棒垒球运动员,运动员的输送权归属于甲方。(三)提供针对甲方校园特色的教学大纲、设计比赛规则并指导实施,参加有针对性的比赛,在校内推广普及棒垒球文化和知识。(四)在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培养选拔甲方高水平棒垒球运动员,按班级、年龄段组建棒垒球校队(根据学校推广效果和学生参与积极程度确定)(五)协助甲方培训软式棒垒球教练员,根据学校需求选送教师参加棒垒球教练员培训学习班,整合校内师资。(六)甲方支付乙方教练员课时费按每节课100元,如今后要增加课时或组建校队,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与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确定。四、特别约定:(一)唯一合作:甲方在和乙方合作期间不得再选择与其他棒垒球培训机构进行合作。(二)安全与保险1、甲方应要求学生和学生家长共同签署《训练与比赛安全责任书》,并向乙方提供学生的体检报告复印件,两者乙方备案。2、软式棒垒球安全性虽强,但无法完全避免意外损伤,除学生统一参保的学平险外,应由甲方向学生办理补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备万一。五、乙方根据甲方学生和教学情况制定的培训和打造校园软式棒垒球教案交由甲方备案。六、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教学课程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攀枝花市第二小学龙珠校区、攀枝花优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及棒垒球运动项目的品牌形象。七、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就合作协议内容增删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修改。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立即有效。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