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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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概述渤海钻井二公司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形成与发展(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的形成和实际探索阶段(1979-1990年)(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国普遍开展阶段(1991-2000年)(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发展阶段(2001年至今)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任务和范围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谁来抓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怎么抓五、基层综合治理应抓哪几个方面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形成与发展(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的形成和实际探索阶段(1979-1990年)◇1979年,中央转发了中宣部等8个单位《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要求全党动员,书记动手,依靠学校、工厂、机关、部队、街道等城乡基层组织的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这里虽然没有提到综合治理一词,但体现了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的思想。◇1981年,中央批转的政法委《京、津、沪、穗、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提出了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任务,强调“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这里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综合治理”一词来概括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明确地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基本内容。文件强调,在整治治安中,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看成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把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采取思想的、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各种措施,推广适合各种情况的安全保卫责任制,把“综合治理”真正落实到各个方面。(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的形成和实际探索阶段(1979-1990年)1983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明确了把打击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首要环节的工作思路,确立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严打”方针。1984年,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央政法委《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第一战役总结和第二战役部署的报告》,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抓住打击、预防、改造等各个环节,通过思想的、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各种手段,达到控制犯罪,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并把犯罪分子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目的。此后,针对为期三年“严打”斗争并未能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甚至刑事发案又出现大幅度反弹的情况,中央进一步提出了一手抓“严打”、一手抓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的“两手抓”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内涵。(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国普遍开展阶段(1991-2000年)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保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逐步建立健全。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法律保障。1991年12月,中央综治委制定下发《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属地管理”原则的规定》、《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特别是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写入了新修改的《党章》总纲,进一步明确了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全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国普遍开展阶段(1991-2000年)2、组织开展重点治乱。在中央综治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决定》”精神,针对一些地方治安混乱状况,围绕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齐抓共管,开展了一系列重点治乱活动。3、大力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门工作。针对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重点、难点问题先后研究制定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并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国普遍开展阶段(1991-2000年)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1999年7月在山东东营市召开全国企地共建安全社区工作现场会,对以基层安全创建为载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推进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的有效落实,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全面部署,并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意见》。5、部署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针对社会矛盾纠纷突山的新情况,为推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中央综治委于2000年8月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并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发展阶段(2001年至今)1、全面部署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01年9月《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对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2、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2002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3、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2004年6月,中央综治委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作会议,总结推广“枫桥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基层的落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4、深人开展平安建设。2005年10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深人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发展阶段(2001年至今)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实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各级党委和政府增强了“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正确的政绩观、稳定观,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形成;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水平、“严打”整治斗争水平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内容、形式、层次和要求等方面都有了新发展,由对社会治安问题的综合治理扩展到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由基层安全创建升级到大范围的平安建设,带动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任务和范围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1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强调,政法战线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首要政治任务。这“三个维护、一个确保”其实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打击和预防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和改造,完善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深入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特点◇组织领导的集中性。(党委和政府)◇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全社会的力量)◇内涵构成的完整性。(打、防、建、教、管、改)◇治理手段的综合性。(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目标指向的政治性。(三个维护,一个确保)◇工作任务的长期性。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根据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等文件精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环节。一、打击打击,是指依法对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处的最严厉的手段,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二、防范防范,是指对影响和危害社会治安的因素和行为进行主动预防和控制的活动。大力加强防范工作,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三、教育教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环节,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教育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能教育和道德、法制教育;教育的对象包括对全体公民的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社会帮教等。四、管理管理,是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对管理的对象所进行的一种主动、自觉的管控、治理和疏导、处置活动,包括政治管理、经济管理、文化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和交通、消防、治安管理等多种形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管理,主要是指与社会治安密切相关的治安管理及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活动。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五、建设建设,主要是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障,是落实综合治理的关键。加强组织建设,主要是要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以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的基层综合治理组织网络,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去。加强制度建设,主要是要建立健全各种治安防范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综合治理责任制。六、改造改造,是指对在监管羁押场所服刑、劳教的人员和在监所外社区矫正的人员进行教育改造和监督管理,以及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谁来抓1979年12月3日,中央有关领导在全国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上指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工厂、矿山、交通、建筑、商店、学校、机关、家庭、全面动员,齐心协力。”明确提出了“谁来抓”的问题。1991年2月19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出台,进一步提出: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同时务必“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用简洁的语言对“谁来抓”的问题做了更为精确而又全面的阐述。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谁来抓具体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各级领导亲自抓综治工作的实践已经证明:领导抓、抓领导,坚决贯彻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让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搞好综治工作的根本保证。为了这一“根本保证”的实现,应当采取的主要措施有:1、明确宣布党政“一把手”是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把手工程”。2、层层签定综合治理责任书,年初签约,年终决算,目标具体、职责明确。3、严格考核评比严格检查、考核、评比,是发现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表彰先进、鞭笞落后,把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推向前进的强有力的措施,也是各级领导亲自抓的具体表现。4、加大对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力度。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制度是指因治安防范工作不落实或有关人员玩忽职守而发生重大案件和虽不属重大案件,但连续发案,治安秩序混乱,致使国家、集体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群众安全感受到严重威胁的,都要在认真实行一票否决权制的同时,照章或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它是针对治安防范工作而建立的一种责任制,目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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