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的法规制定和法规体系目录2.1城市规划的法规制定2.1.1城市规划立法工作2.1.2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2.2城市规划的法规体系2.2.1国家城市规划法规体系2.2.2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2.3城乡规划法解读2.1城市规划的法规制定2.1.1城市规划立法工作1)城市规划立法形式2)城市规划立法程序2.1.2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1)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形式2)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1)城市规划立法形式法律:《城乡规划法》行政法规:《村庄和集镇规划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地方性法规:享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部门规章:《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地方政府规章:享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律:《城乡规划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国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机关主要负责条文的起草,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订,以国务院令形式颁布实施。国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机关主要负责条文的起草,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村庄和集镇规划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地方性法规:享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城市规划主管机关主要负责条文的起草,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一般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发布。国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机关主要负责条文的起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地方政府规章:享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城市规划主管机关主要负责条文的起草2)城市规划立法程序(1)法律立法程序(2)行政法规立法程序(3)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制定程序(1)法律立法程序第一阶段立法的准备阶段第二阶段法的形成或者法的确立阶段①法律草案的提出②法律草案的审议③法律草案的表决④公布法律第三阶段法的完备阶段(2)行政法规立法程序①编制规划②法规草案的制定③法规草案的审定④行政法规的发布(3)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制定程序2.1.2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1)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形式2)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2.2城市规划的法规体系3.中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中国的法规体系是以宪法为顶端的锥状网络结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是其中的一个支系,《城乡规划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处于第二位阶的法律,是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域的核心法律。规划法规的体系与国家的法规体系是同构关系,也是以《城乡规划法》为顶端的锥状网络结构,不过在规划法的外部环境中还有其他法律,除了上位的宪法之外,还有同位阶的其他法律,比如:土地管理法、水法、行政复议法等几十个法律。城市规划法与宪法是纵向关联,城市规划法规与其他法规也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主要是由于城市规划法所涉及的对象——城市规划区是一个复合的空间范围,其中包括土地、建筑、道路、文物、水资源等。城市规划法与这些对象的专门法律的关系,就其法律地位而言,有一些的地位是平等的,有一些的法规地位较城市规划的地位低,但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和领域,因而,规划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是互相协调。3.中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3.中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中国城市法规体系结构是一个以《城乡规划法》为核心的锥状网络结构的城市规划专门法规体系。其特点是纵向联系,表现为以《城市规划法》为顶端的分支式层级结构,《城市规划法》是这个领域的最高法律和核心法,其他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是他的配套与完善,他们都不得同《城乡规划法》相抵触,同时这个体系的结构是上位法制约下位法,下位法是上位法的补充与完善。3.中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第一层次:城市规划的核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作为一部国家法律,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它主要是调节城市规划与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各项关系。确立城市规划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城市规划合法性的基本程序和框架,确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置量度及执行主体;确立政府行政部门执行城市规划的职权范围及相应的社会机制。3.中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第二层次A:国家城市规划部门法规主要包括建设部(单独或连同相关部门)在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实施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与规划法相配套的法规。由于城市规划基本法具有纲领性和原则性的特征,它不可能对细节性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因而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法来阐明基本法的有关条款的实施细则。如《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等。3.中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第二层次B:国家颁布的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它所规范的主要是城市规划内部的技术行为,是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具有普遍规律性的技术依据。技术规范同样包括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地方性技术规范可以与国家性的技术规范重叠并作出相应的修正。其中国家性的技术规范按其内容可划分为一般标准,如《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专项规划的设计规范,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总体规划中市政设施的专项技术规范,如《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等。3.中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第二层次C:地方城市规划法规包括了省级和市级两个层面。地方立法部门根据国家城市规划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确立地方城市规划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地方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的程序和原则,建立城市规划法规与各地方法规之间的相互协同关系。如《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3.中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第三层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颁布准则、条例和技术规范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开展的规章制度。该类法规涵盖城市规划过程中所涉及的城市规划部门内部以及城市规划部门与社会各部门和个人与城市规划直接相关的所有行为。同时也包括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的依据、决策途径和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如《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规定》等。3.中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第四层次:市、县人民政府颁布的规章、条例和规范,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等。城市规划经法律程序的审批后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城市规划文本同样具有法律法规的特征。城市规划文本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针对特定地域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内容进行具体规定的法定文件。城市规划文本应当包括两部分内容,即文字性的文本和对文字文本进行说明或具体化的图纸。我国城市规划编制的完整过程由两个阶段五个层次组成,即总体规划阶段和详细规划阶段;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其中城镇体系规划还包括全国性和省域,也可以根据现实需要制定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3.中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3)城乡规划法的构成与配套法律的关系3.中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3.中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4)城市规划相关法律:城市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主要形式,他是一个综合而复杂的对象和领域,为了人类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针对城市中的不同要素、或不同层面和属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城市规划法规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也正是城市这个复杂而综合的对象使得城市规划法规与其他法规发生联系,这种联系是复杂而多样的。站在城市规划的角度,相关法律主要与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有关行为相联系,有些相关法律是与城市规划法律相平行的法律规范文件。就法律地位而言,城市规划法比相关法规的某些文件要高,但它不能决定和支配这些法规。根据与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相关性,可大致分为三类:1)与土地权属、用途管理、土地特征及其要求相关的法律,如《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2)与城市重要设施有关的法律,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3)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与城市环境和社会安全有关的法律,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这类法律均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存在一定的相关性。3.中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城乡规划相关法律的分类构成3.中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6)与城市规划行政和行政救济相关的法律在城市规划领域,对于从事城市规划的人员而言,规划法主要界定两种行为,即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城市规划的制定包括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两个环节,城市规划编制的对象和层次不同,规划工作的性质不同,城市总体规划等编制工作具有“立法”工作的特点,而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等一般性规划又具有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而城市规划的实施,包括建设和管理两个环节,特别是城市规划管理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法规限定的范畴,其行为规范应遵循一般行政法规的要求,主要是行政管理法制监督法律;比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城市规划法的属性在学术上还没有廓清,在我国,一般是将城市规划法律划入行政法系。由于行政关系的不平等性,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限制国家机关的行政权力,保护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他主要调节国家机关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城市规划法不仅明确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国家机关还需要协调和平衡社会各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的关系,以及城市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在城市规划与建设过程中,政府和社会之间、社会组织之间、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的实质是经济利益,整体与局部、近期与长远的矛盾是城市规划的基本矛盾,因此,在这个层面上,城市规划法规又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城市规划法的双重属性使得政府角色产生内在的矛盾,是行政法权利限制的对象,还是社会矛盾的仲裁者?虽然我国规划法的属性尚不明晰,但规划管理者的角色是清晰的,即作为行政的主体,应当受到行政法规的制约,因此作为城市规划行政人员必须了解一般行政的法律。目前,在我国已经公布和实施的行政法规有: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程序法还在制定之中。2.2城市规划的法规体系国家城市规划法规体系1)法律2)行政法规3)部门规章4)其他规范性文件5)国家技术标准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1)地方性法规2)地方政府规章3)其他规范性文件4)地方技术标准2.2.1国家城市规划法规体系——法律1)法律(1)城市规划核心主干法——《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相关法律2.2.1国家城市规划法规体系——法律(2)城市规划相关法律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部门的法律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监督方面的法律城市规划工作中涉及土地使用协议及土地房地产权的法律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2.2.1国家城市规划法规体系——行政法规2)行政法规(1)两部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理》《风景名胜区条例》(2)城市规划相关行政法规(2)城市规划相关行政法规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部门的行政法规城市规划管理相关的行政法规城市规划涉及土地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法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基本保护区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供水条例。。。3)部门规章(1)建设部部门规章(2)相关部委部门规章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环境保护局等(1)建设部部门规章城市规划综合管理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城市规划实施和监督检查管理城市规划行业管理4)其他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规范性文件(2)建设部规范性文件(3)相关部委规范性文件5)国家技术标准(1)城市规划直接相关的技术标准(2)建筑设计技术标准(3)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1)城市规划直接相关的技术标准用地及综合方面道路交通和市政工程方面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方面工程勘察和测量方面2.2.2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1)地方性法规2)地方政府规章3)其他规范性文件4)地方技术标准2.3城乡规划法解读1。立法目标的转变,从实现社会主义建设目标转变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建立“城乡空间一体”的规划体系框架3。调整并更加明确的规定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和义务。4。重构了城乡规划体系5。调整和完善了城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