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本项目经营管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目标乙方以专业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专业团队,提升项目的价值,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保障本项目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的共赢局面。第二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2.2项目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第三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3.1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自2016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项目用地及各项手续并保证此项目的合法性。2、甲方配合乙方提供经营活动所需的场地、及必须的签字盖章等手续,并提供一套项目用章由乙方使用。3、甲方有权对培训艺术中心的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指导意见,防止违法行为、违规操作的发生。4、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应得相应利益。5、对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为培训机构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6、协助该培训机构进行市场推广。7、甲方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协议取得经营管理的权利;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4、积极宣传甲方形象,为甲方开拓市场;5、为客户保密,积极维护客户合法权益;6、应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第六条1、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限内,甲方按照项目售价总额支付乙方管理运营费用。2、双方约定收益为基点,在此基础上,凡超出部分按照甲乙比例分配,但如达不到此收益,甲方还应遵照本合同第条款支付乙方。3、委托经营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将该项目转卖、赠予或继承。第七条免责条款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合作关系的变更和终止1.甲、乙双方已经仔细阅读并业已理解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自愿遵守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承认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及责任2.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视合作情况续签协议,如乙方可以按要求完成甲方指定之工作目标及内容,则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3.双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方作好相关交接手续;4.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借甲方名义继续从事有关活动;5.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甲乙双方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当地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之相关附属文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