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理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感科李梅花•自1984年世界上报道了首例由职业暴露于被感染的血液而引起的HIV感染以来,医务人员与具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接触而被感染的危险已成为医疗领域中一个引人关注的职业性问题。•由于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梅毒螺旋体(TP)等等,经血液传播疾病出现蔓延趋势,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风险日益增加。•2002~2003年在全球报告的“非典”病例中,职业分布以医务人员居首位,所占比例高达22.3%,并以青壮年医务人员(25~49岁)为主,约占80%,无论是发病人数或死亡人数,都是医务人员感染性职业暴露史上前所末有的,并且相当一部分是高学历、高职称的医学精英遭受了非典感染性职业暴露而发病,或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医院感染学界认为这是医院感染史上的一场悲剧,这一血的教训足以引起医务人员对感染性职业暴露的高度重视。•“非典”暴发后,截止目前,我国出现了很多感染性职业暴露的事例,并有增多趋势。北京地坛医院就曾先后收治过3名护士,她们都是在工作中不慎因针刺伤和皮肤无保护措施,而暴露于艾兹病感染者的血液后发生艾兹病毒感染。•又如:某医院在一次意外伤急诊抢救中,6名医护人员均因无保护措施参加抢救,在抢救中均直接接触血液频率最多的那位重伤员,后经检测证实是艾滋病人,致使6名医务人员全部遭受艾兹病毒职业暴露。半年后有2名血液检出艾兹病毒抗体阳性,造成一起医务人员艾兹病毒职业暴露的悲剧。•经各种资料证实:实验室人员、医护人员、预防保健人员以及有关的监管工作人员,护工等被认为是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其中以护士位居首位。主要内容•一、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定义及分类•二、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三、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四、职业安全的相关政策一、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定义及分类•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临床诊疗、护理及科学实验等职业活动过程中被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有害因素影响,直接或间接地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生物性(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物理性(放射性、锐器伤、噪音、运动功能危害等)化学性(化疗药物、麻醉废气、消毒剂)心理因素(环境因素、暴力、心理性危害)感染性职业暴露-与我们的医疗工作相关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时意外地被患者的血液等体内物质污染,或被患者血液等体内物质污染的针头、手术刀等锐利器械刺破自己的皮肤,而导致感染性疾病发生的一类职业暴露。感染性职业暴露必须具备两个要素:一、要有接触感染性暴露源的职业从事者;二、要有感染性暴露源。感染性职业暴露的评估分型:轻度类型暴露: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重度类型暴露: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暴露源不明型暴露:不能确定暴露源者.二、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的因素(一)防护意识淡薄(二)针、刀刺伤与割伤(三)皮肤粘膜暴露(四)空气污染(五)其它相关因素•医务人员对使用后锐器放置不当,接触患者血液等体液不戴手套,手术中对于易发生血液喷溅情况未作有效防护措施,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及针头时违反操作规程。这些都是医务人员对职业暴露的防护意识欠缺所至。•种种资料表明,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中锐器损伤居首位,是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最常见的途径,其次是意外直接接触血液。•医务人员最危险的职业暴露是针刺伤(80-90%)。护士是发生针刺伤及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的高危职业群体。80%的护士有被针尖刺伤的经历,医生、检验人员也有针刺伤的危险。(20%感染由不安全注射引起)•被污染的HBV的利器刺伤受感染率达18%,针刺伤时只需0.004ml带有HBV的血液就足以使受伤者感染HBV;被HCV污染的利器刺伤受感染率为5.6%;被HIV污染的利器刺伤或接触污染的血液而感染HIV的概率为0.4%。暴露于含HBV的血液,感染率为6%~30%。•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如果没有采取正确有效的防护措施,有被经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传播疾病感染的风险。患者的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手、眼、鼻、口。•当医务人员的手部皮肤有破损时,接触具有传染性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就有被感染的可能;当带病原体的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溅到医务人员的口腔粘膜、鼻粘膜、眼粘膜均有可能造成感染。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加强医护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教育,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增强职业暴露防护的自律性;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及实施标准预防原则医院加强职业暴露预防资金的投入,提供有力的职业安全保障,为医务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关于安全注射定义:1、对接受者无害2、减少医务人员职业损坏3、不使废弃物对他人构成威胁达到4个要求:1、用清洁的手在清洁的区域做注射准备2、消毒注射安瓶3、使用无菌注射器与针头做无注射操作4、正确处理使用后的注射用物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概念: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标准预防的措施•洗手:接触每个病人前后,每次操作前后都要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后可能污染时,脱手套后,要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洗手。•戴手套:当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戴手套;医务人员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在两个病人之间一定要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洗手。•口罩、面罩、护目镜和隔离衣: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污染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隔离衣或者围裙等,减少通过破损皮肤和粘膜感染的危险性。•可重复使用的器械设备处理:•可复用的医疗用品和医疗设备,在用于下一病人时根据需要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需重复使用的利器,应放在防刺的容器内,以便运输、处理和防止刺伤。•一次性使用的利器,如针头等放置在防刺、防渗漏的容器内进行无害化处理。•5、物体表面、环境、衣物与餐饮具的消毒:•对医院普通病房的环境、物体表面包括床栏、床边、床头桌、椅、门把手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定期清洁,遇污染时随时消毒。•在处理和运输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衣物时,要防止医务人员皮肤暴露、污染工作服和环境。•可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清洗、消毒后再使用,对隔离病人尽可能使用一次性餐饮具。•复用的衣服置于专用袋中,运输至指定地点进行清洗、消毒,并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急救场所可能出现需要复苏时,用简易呼吸囊(复苏袋)或其他通气装置以代替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标准预防的隔离措施•标准预防的隔离措施是根据各种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而建立的,即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飞沫隔离)。四、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处理(一)紧急处理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二)登记和报告职业暴露后要将暴露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和报告,登记的内容包括: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零、诊断、祥细通迅、住址,包括亲属的姓名及祥细通迅及住址;暴露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三)预防性用药1、免疫预防:根据某种感染的危险程度和发生感染的频率进行预防接种,使用疫苗应尽量在医务人员进入高危区工作之前进行。2、预防性用药:根根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艾兹病职业暴露防护指导原则》,医务人员发生感染性职业暴露属艾兹病职业暴露者,要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预防性用药应当尽早开始,最好在暴露后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四)追踪根据接触疾病的性质定期检测及随访。如:艾滋病即在暴露后的当天、4周、8周、3个月、6个月、1年定期追踪,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用药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乙肝:暴露后当天、3个月、6个月追踪•丙肝:暴露后当天、4周、3个月、6个月追踪•梅毒:暴露后当天、4周、3个月追踪职业安全的相关政策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保护方面:•《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吸取最新的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实验室安全、消毒、注射安全、个人防护、职业卫生等理论和实践经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保证器械质量•《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管理方法》——保证器械质量•《临床技术规范》——正确的技术操作•《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用后的正确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用后的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