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铃还须系铃人——五谈建立我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刘智1992年初,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关心支持下,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发起了“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群众评价:“大快人心事,质量万里行”,希望“年年行,天天行”。1996年底,国务院颁布《质量振兴纲要》,明确提出,要深入持久地开展“质量万里行”活动。为了总结“质量万里行”活动的经验,中宣部、国家经贸委专门举办了研讨会。笔者在会上提出一个观点:“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成功,并不证明记者有某种特殊的本事。它只是证明了比大众传播理论更深刻的市场运行内涵——正面利用了经济当事人的利益驱动。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任何一家企业创造产品,都不是为了自用,而是流通。为此,它需要通过市场来选择,来检验,要么被市场接受,要么被市场淘汰。消费者是市场主体,舆论是消费者表达意向的载体,一旦报纸、电视、广播万炮齐轰某产品的质量问题时,消费者还有可能掏钱购买吗?“质量万里行”首批曝光的某酒厂,啤酒瓶严重污染,国家商检局的批评并未引起厂家重视。但“质量万里行”在电视上头天晚上点名,第二天一早退货的卡车将通过该厂的马路塞个水泄不通。厂长急了,组织全厂职工近千人站在露天广场冒雨反复聆听有关批评报道、评论,上了一堂终生难忘的“质量课”,通过大力整改,质量水平迅速提高并保持稳定。显然,同样是批评,是否触及企业自身利益,结局两样。事实说明,在计划经济下,对于企业来讲,质量是上面布置下来的任务,是“要我抓”的事情。在市场经济下,如果没有好办法使质量变为企业自己“我要抓”的事情,形成一种自我负责、自我约束的机制,那么,质量的提高永远是“望梅止渴”。计划经济企望用道德的制约解决质量问题,其结果却是孱弱、苍白的道德监督让一些企业的决策者为了自身利益从刚开始战战兢兢地犯规,从偶而为之地糊弄,到后来习惯性地置公众利益于脑后,用不当手段牟利,再到最后疯狂地假冒伪劣,真正有效的约束力只剩下内心的道德感。在现实社会的物欲刺激下,这种道德感会被从合理的物欲演变成的贪欲所蒙蔽,再寻回来时,为时已晚。十八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说过,“我们每天所需的食品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师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需要,而是说对他们有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质量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说到底是个利益问题。商业活动是在为别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同时,能够给自己带来利益。质量好才能获利,质量差无利可言,这是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假冒伪劣之所以得逞,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一些见利忘义之人钻了利益机制不规范、无制约的空子,利用偷工减料、投机取巧的手段去牟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学意义上,可以根本不依靠“顾客是上帝”,“为消费者负责”这样诚实的美德,而只承认斤斤计较的利害得失。在市场经济中,信誉不是因为美好才被人们所信奉,而是因为它有用。这是一个历史推理的结果。开始你想骗我,我也想骗你;你想骗我时我便设计防骗的“盾牌”,我想骗你时便要研究让我骗你的“长矛”刺穿你防骗的“盾牌”。骗到最后双方发现谁也不傻,费了老鼻子劲你骗我我骗你,还不如谁都不骗更省事、更合算,于是大家共同制定一些防骗的规则,信誉也就开始有用了。所以,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在防骗过程中形成的。工程发承包,最初可能是君子口头协议,后来有人事后不认帐,才发现需要事前“白底黑字”写下来,这样产生了合同。光有合同不行,还得保证执行。违约者如果不受惩罚,合同便成了一纸空文。保证担保于是应运而生。保证担保的原理是采取釜底抽薪的办法对利益机制进行规范和制约,鼓励守法守信守约,惩罚那些不择手段、胡作非为的见利忘义之徒,让他们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按游戏规则办事,利人的同时才能实现利己。否则,害人如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