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9.1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概述9.2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内容9.3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方法9.4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实训及案例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9.1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概述9.1.1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概念建设工程一般都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监理工程师就需要做好三控三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监理组织协调。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在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总目标与各参与方目标之间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的。相互联系主要体现在参建各方要实现的总目标一致,都是要顺利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这就要求各方要相互配合;相互矛盾主要体现在参建各方的分目标或者说次要目标不一致,建设单位希望优质快速低价地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则希望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同时有利润。要保证项目的参与各方围绕项目开展工作,使项目目标顺利实现,就需要监理组织协调。通过积极的监理组织协调,使项目各参与方彼此沟通,促使相互了解和理解,才能使影响项目监理目标实现的各个因素处于统一可控之中,使项目系统结构均衡,保证监理工作实施和运行过程顺利,确保工程建设目标实现。监理工程师应充分运用管理学、心理学以及行为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技能、方法和工具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在协调过程中应站在多方面的角度考虑问题,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本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监理工程师除了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程序的充分了解外,还必须掌握建设监理组织协调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这关系到建设目标能否实现。协调是指在尊重客观规律、把握系统相互关系原理的基础上,为实现系统总体目标,通过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方法和力量,依靠科学的组织和管理,使系统间的相互关系达成理想状态的过程。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首先,协调是指为实现系统总体目标,各子系统或各元素之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而形成的一种良性循环态势。其次,协调以实现总体目标为目的,总体目标是协调的前提。再次,协调对象是相互关联的系统,协调是系统内外联动的整体概念,孤立的事物或系统组成要素不存在协调,系统间的有机联系是协调的基础。协调手段有自然的和人为的以及二者在不同程度相互配合形成的不同形式。协调还是动态和相对的,是始终与发展相联系的具有时间、空间约束的概念。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建设监理组织协调,是指联结、联合以及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使参与各方相互配合。建设监理组织协调的目的是力求各方协助,促使各方协调一致,共同努力,以实现建设目标。其作为一种监理管理方法和手段应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理人员采取各种合理的组织协调形式、手段和方法,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进行疏导,对产生的干扰和障碍予以排除或缓解,解决各种矛盾、处理各种争端,以便理顺各种关系,使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处于一种良好、顺畅的运行状态,并不断使各种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优化配置,实现所监理工程项目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9.1.2建设工程监理协调工作的分类和关系建设工程系统就是一个由人员、物质和信息等构成的人为组织系统。用系统的方法分析,建设工程的协调一般有三大类型。(1)人员—人员界面:建设工程项目是由人来执行完成的,由于每个人的性格、职务、任务、习惯、能力、生长环境、价值观等自身因素的不同,有可能存在潜在的人员矛盾或危机,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或危机,就是人员—人员界面。(2)系统—系统界面:建设工程项目是由若干个不同功能、不同目标的子系统组成,各子系统之间由于所要达成的功能和目标不同,就有可能产生相互推诿和各自为政的现象,这种子系统之间相互推诿和各自为政的现象,就是系统—系统界面。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3)系统—环境界面:建设工程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具有环境适应性,能主动从外部环境、社会取得必要的信息、物质和能量。在获取的过程中,必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阻碍,这种阻碍就是系统—环境界面。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协调管理就是在三大类界面之间,对所有的活动及力量进行联结、联合以及调和的工作。系统方法强调,要把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和处理,因为整体的作用比每个子系统单独作用的合力要大。因此为了顺利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目标,必须重视组织协调管理,发挥系统整体作用。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也是最困难的工作,也是最能体现监理人员素质与能力的工作,也是监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只有通过积极的组织协调才能实现全系统即建设工程项目协调控制的目标。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9.1.3建设工程监理协调的范围和层次从系统方法的角度看,建设工程监理协调的范围可分为系统内部的协调和系统外部的协调。从建设项目与外部环境、社会联系的角度看,工程项目外部协调又可以分为近外层协调和远外层协调。近外层协调和远外层协调的主要区别是,建设项目与近外层关联单位一般有合同关系,与远外层关联单位一般没有合同关系。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9.1.4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特点1.协调工作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多由于监理工作的特殊性,监理单位对监理委托合同范围内的监理工作,除与参建各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产生协调关系外,还要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工程检测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单位、档案馆等产生工作上的协调关系。另外,在监理工作中还不可避免的要与监理委托合同范围之外的水电燃气单位、建设工程周围居民,甚至记者发生工作上的协调关系。监理人员在与上述单位的工作协调中,由于各个行为主体的性质、目标不同,就造成了监理协调的困难,而这又要求监理人员及时调整协调的方式和方法。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2.协调工作需要磨合期监理单位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随即进入监理工作的服务期。在监理人员进入现场的那一刻起,就要与监理项目所涉及部门、单位的人员发生工作关系,监理协调工作也就随之展开。从此刻开始,监理人员不仅要熟悉合同内工程对象的内外部环境和条件,还要和各方人员进行工作上的交流、接触,这就必然要有一个相互了解、熟悉和适应的过程。由于个人的性格、经历、工作方法、工作态度、工作任务、经验、能力、价值观等方面的不同,形成了每个人独特的风格和个性。因此,监理工作要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必然经历一个相互了解、相互熟悉的磨合期。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3.协调的主体对象是人监理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监理工作是服务性的,是凭借监理人员的经验与知识,以及认真、诚信的态度为工程项目的建造实施过程代表委托者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能。因此,监理人员的工作主要是通过与相关各方的人员接触、交流实现监理工作的沟通、协调。管理学上,有不同的管理与协调对象,其中最难于协调和管理的就是人际管理,相对于事物、材料、设备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要困难的多。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在协调前对心理学有一些了解,熟悉人际关系中的科学管理方法。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4.组织协调重在沟通联系沟通即是通常所说的信息交流,是管理学原理中所强调的基本的现代管理学研究的内容之一,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组织与组织之间的、通信工具之间的和人与机器之间的信息交流。监理工作对外的协调体现为组织与组织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对内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监理工作的特性决定了监理工作必须通过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来达到各方对项目监理工作情况的了解与正确认识,从而才能对工程建设中的问题作出相应且及时的决策。因此,监理人员应充分重视沟通在协调工作中的重要性。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5.组织协调方法多样监理工作协调的方式必须采用多种形式,从而达到协调的效果。监理协调可以多种方式进行,可以是口头语言的协调,也可以是书面函件的协调;可以是正式会议的协调,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座谈协调等。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是以达成协调效果为基础。一般正式的会议和书面协调形式更能引起被协调有关各方的重视,但监理工作中经常使用会议和书面形式的协调方式,可能会因为时间有限不被接受或造成被协调各方的误解。口头语言协调和座谈会协调,协调气氛相对轻松,有时不能引起被协调各方的足够重视,但监理人员在了解被协调各方的特点和个性后,掌握各方的利益所在或是关切所在,适时运用语言技巧和专业知识,可能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协调各方立场,取得理想的效果。因此,要善于运用不同的协调方式。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9.1.5建设工程监理协调的原则1.以监理委托合同、法律、法规为工作依据的原则监理人员在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时,应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运用合理的技能,以正常的检查、监督、确认或评审的方式,认真、严谨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技术和管理方面公平、公正、科学的服务。2.规范化、标准化监理的原则监理人员正常的检查、监督、确认或评审,是指监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合同文件以及监理工作文件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进行的例行检查、监督、确认或评审。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3.正确把握监理权利的原则我国的监理制度规定,监理人员在委托监理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在委托人的授权下,监理人员可以在监理工作中行使建议权、确认权、检验权、签认权和审批权等多项权利。正确把握和运用委托人授予的各项权利,既不越权,也不缩权,是进行有效协调的保证。4.不可替代的原则监理人员对其他参建单位专业人员的工作作出的任何判断,均应以专业建议的方式提出,不应对其他专业人员应承担的义务实施任何程度的替代。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5.制度化、程序化监理原则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制度是对工程建设有关方的约束,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建立监理的内外工作制度,并根据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理工作程序,以制度和程序协调约束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是各方工作开展的前提之一。另外在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中,监理人员还应该灵活运用以人为本、相互理解原则,调解冲突、化解矛盾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原则和顾全大局、服从整体原则。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9.2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内容9.2.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是由人组成的工作系统,工作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际关系的协调程度,总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鼓励、团结监理组人员。1)总监理工程师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协调能力是指决策过程中的协调指挥才能。总监理工程师应该懂得一套科学的组织管理原则,应该熟悉并善于运用各种组织形式,能够指挥自如,控制有方,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以获得最佳效果。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协调能力也是化解矛盾的能力,是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能力,是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的能力。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总监理工程师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把周围人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潜能发挥出来,靠集体的力量攻克难关。协调能力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构成:(1)有效的人际沟通能力。有效的人际沟通能力是指监理人员通过各种语言或其他方式向参建各方人员传达某种信息,以求获得各方人员的理解,促进监理工作顺利地进行。要使对方理解其信息,促进双方的协调,就必须进行有效沟通。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2)高超的员工激励能力。总监理工程师要善于利用各种手段激励周围成员,以激发项目监理部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此,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总监理工程师对其下属的不同需要和价值取向必须具有敏感性,二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努力增加项目监理部成员的努力工作可以产生好绩效的期望,三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项目监理部成员感到被组织公平对待,四是总监理工程师要善于鼓励项目监理部成员设立具体的有挑战性的现实合理的绩效目标。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3)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在人际交往中以各种技能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即为我所用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的人际交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