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瑞孚国际医疗电子产业园基坑支护工程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XXX工程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和内容:(1)、涉及到基坑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基坑支护(2)、西坡采用钢筋网锚喷,厚度为60mm;采用土钉墙支护,分4排锚杆,第一排为7.5米,第二排为12米,第三排为9米,第四排为6米,锚杆钢筋为Φ20螺纹钢,钢筋网采用圆6.5@300×300,喷浆厚度为60mm,混凝土标号为C20。(3)、西坡支护采用微型桩加土钉墙,微型桩单根长度为10m,间距0.5m,钢管为Φ48mm。(4)、施工范围:现场施工措施、现场施工困难及临时基坑的防护如雨季基坑边坡的塑料布覆盖等。(5)包含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水电费、及大型机械进场出厂费等。三、合同工期:本工程自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为施工期,总计个日历天四、支付方式与合同价款:1、付款方式:2、合同单价:(1)、钢筋网面层支护单价:100元/㎡(2)、土钉C20单价:48元/m(3)、预应力锚杆C20单价:95元/m(4)、腰梁16#a单价:180元/m(5)、微型桩DN48mm单价:90元/m(6)、设计费,评审费;46000元;该单价包括基坑支护施工所需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等综合价格及乙方为完成施工合同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包括提供发票、及企业管理费、税金。在合同履约期如无变更、签证,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4)、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5)、本工程价款计价形式:工程总价=各项综合单价*各实际工程量。五、付款方式:1、工程款现金支付。2、主体封顶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100%。6、质量要求:1、基坑支护施工要符合国家、行业最新相关规范标准和建筑强制性条文标准,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桩基工程技术规程及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技术人员联系,接受甲方意见并及时整改。2、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七、甲方责任:1、甲方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乙方及其他有关单位协调与联系。2、工程设计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工期延误的,甲方顺延延误的工期,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3、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对乙方现场水、电管线的布置进行监督和管理。4、负责处理本工程周边关系的协调,负责现场各工种交叉施工人员的协调。5、在开工前负责向乙方提供基础施工图,并负责向乙方提供已知的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及地下管线图及其他相应的资料。6、负责向乙方下达施工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生产。7、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要求。8、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9、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八、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2、乙方指派为现场负责人组织施工。3、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听从指挥,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双方共同认可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技术交底施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整改、返工、工期延误、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对甲方企业形象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追加处罚。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行负责施工中人、车、机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重大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等其他费用。5、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工人的住宿及办公用房,做好施工现场及办公住宿地点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6、乙方应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按照要求参加工程例会,并遵循会议上做出的决定。7、若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乙方无条件负责返工并重新检测,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8、乙方应服从甲方所支付工程费用的监管,避免再分包或乙方因租赁设备而产生债务纠纷,如发生租赁、分包情况,乙方告知甲方,必要时租赁合同向甲方备案。9、乙方承担支护因自身施工不规范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方承担)均与乙方承担。九、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范围和内容:1、保修期:主楼回填土完成前均属于保修期。2、保修范围、内容: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支护工程。3、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5小时内派人维修;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维修,并合理收取相关费用。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5、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十、违约与责任:因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非因无法抗拒力或无正当理由而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及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十一、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十三、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承包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日期:安全生产责任书甲方:乙方:甲方责任:一、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负责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二、依法维护监督管理乙方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三、负责监督管理乙方劳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乙方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有违章行为者应给予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者给予处罚。四、负责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乙方责任:一、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二、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负责对全体劳务人员进行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教育。三、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上岗作业。四、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坚持施工现场安全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重大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经理。五、按规定向劳务人员发放生产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务人员正确使用。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六、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一切费用损失,按应负的事故责任接受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