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配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指标一.2015年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指标应符合表3.4的规定。表3.4用途分类单位标准住宅拆迁安置住宅车位/户0.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单元式住宅车位/120m2建筑面积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旧城区取0.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独立式及联排式住宅车位/户2.0商业商业建筑(区)车位/100m2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0m2部分取2.0;超过2000m2的以2000m2为基数往上递增,递增部分取0.8~1.0;旧城区取0.4~0.6;自行车及摩托车取7.5批发交易市场车位/100m2建筑面积1.5~2.0,旧城区取0.5~0.6自行车及摩托车取7.5农贸市场车位/100m2建筑面积1.0;旧城区取0.5~0.6;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5酒店车位/客房四、五星级宾馆0.4~0.6车位/客房,其他星级宾馆0.3-0.5车位/客房自行车及摩托车取0.2专业餐饮、餐馆车位/100m2建筑面积2.5-3.5,旧城区取0.5~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3.6办公行政办公楼车位/100m2建筑面积1.5~2.0,旧城区取0.6~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商业办公楼(写字楼)车位/100m2建筑面积1.8~2.2,旧城区取0.6~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0.4其它办公楼车位/100m2建筑面积1.2~1.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工业厂房车位/100m2建筑面积0.2~0.6仓库车位/1000m2建筑面积0.4~0.6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车位/1000m2占地面积0.5~1.5其它公园车位/公顷占地面积需进行专题研究文体大型体育场馆车位/100座3.0~4.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小型体育场馆车位/100座2.0~3.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市级影剧院车位/100座4.5~5.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30一般影剧院车位/100座2.0~3.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博物馆、图书馆车位/100m2建筑面积0.5~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用途分类单位标准设施展览馆车位/100m2建筑面积0.7~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5医疗设施区以下医院车位/100m2建筑面积0.2~0.4自行车及摩托车取3.0区以上医院车位/100m2建筑面积0.4~0.8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5教育设施中学车位/100学生0.7~1.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70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小学车位/100学生0.5~1.2;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幼儿园车位/100学生0.5~1.2;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交通设施火车站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3.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长途汽车站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2.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公交枢纽站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1.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注:1、交通发展策略确定的控制地区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按该策略的规定执行。2、学校校门应考虑停车场,并设接送学生的缓冲空间。3、批发交易市场是指生产资料市场和批发为主的其它交易市场。4、客运码头、火车站、公交枢纽站、机场、医院、文娱中心、商场、酒店、大型居住区及交通严格管制路段等地区,应设置2个以上出租车候客专用停车位。5、建设工程配建的停车场(库)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性质。6、停车场用地面积:小型汽车按25㎡/每车位、自行车按1.5㎡/每车位计算;停车库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35㎡/每车位、自行车按1.8㎡/每车位计算。7、停车场(库)的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开设,距主干路交叉口距离应大于70米,且应有单独的车行道。8、机动车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在城市中心地段一般不超过500米;在一般地段不宜超过800米。9、其它未涉及的大型设施的停车位配建标准应专题研究确定。二.机动车、非机动车室外停车场的停车位不得低于核定标准停车位的15%。三.停车场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相交,应当尽量采用正交布置,确需斜交的,其交角原则上不小于75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