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天津市标准_天津市集中供热计量供热施工验收技术规程(PPT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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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领导专家莅临指导王淮2017.12.15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标准《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T29-42-2017宣贯汇报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委《关于下达2016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6〕447号)的要求,修订完成了《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经市建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T29-42-2017)(津建科〔2017〕268号)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29-42-2009)同时废止。编制过程修订编制目的供热在社会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重点领域第九项“城镇化与城市发展”中将建筑节能列为了优先主题。城市供热能耗占建筑能耗的40%以上,降低城市供热管道系统能耗对我国建筑节能和城镇化建设非常重要。供热行业民生工程,一旦出现供热管道事故,还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国家对此历来十分重视。居住建筑热计量供热是节能措施的有效手段,而施工质量又是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市2009年颁布的《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29-42-2009,对工程质量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但近几年来随着新技术和新材料的不断出现,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很难适应现在的供热发展需求,必须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供热发展。《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是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的重要标准。针对城镇供热系统,涵盖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提出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人身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重要的目标要求。该标准的制订对规范城供热系统和设施的基本功能和技术性能、确保工程质量和供热安全、提高供热系统的热效率及节能减排和降低污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编制过程标准修订过程1、起草初稿主编单位成立了专门的编制组,相关专业技术骨干参加了规程的讨论及起草工作。结合工程实践并参考相关规范、规程,起草了该标准的大纲和初步内容。2、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主编单位对标准编制的编制大纲和标准初稿内容作了介绍,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一些技术问题进行了交流。会议确定了标准的编制大纲、编写分工及进度安排。3、编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技术交流。4、编制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会后编制组共同努力,形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标准修订过程5、编制组第四次工作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和处理,将其中相对比较重要的意见进行了汇总,共收到意见49条,采纳意见36条,不采纳意见13条。对未采纳的意见做出了说明,并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6、编制组第五次工作会议2017年1月22~23日在天津市召开了标准编制组第五次工作会议(联合设计规程组和热量表应用规程组)。7、标准送审稿根据第五次工作会议要求,经编制组共同努力,形成了标准的送审稿。并连同评审申请表一同报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8、标准审查经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意,2017年5月25日建设科技委组织专家在天津市召开了规程送审稿的评审会。9、标准报批稿编制组结合规程评审会的评审意见,并对规程中的措词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程报批稿。标准修订主要内容(1)增加和修改了部分术语。(2)增加了预制保温管的技术要求。(3)增加了地板采暖恒温控制阀的要求。(4)增加了热力入口的要求。(5)增加了热量表的安装、验收、调试等有关内容(6)增加了远程抄表系统的安装、验收、调试等有关内容。(7)增加了管道井内环境及配套设施的要求。(8)增加了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的要求。(9)增加了水力平衡调试的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增加内容:1、静态水力平衡阀集中供暖循环水系统中,能够使用流量测量仪表测量流经阀门的流量,通过手动调节阀门阻力,实现系统水力平衡的专用调节阀,简称平衡阀。2、可现场设定型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具有静态平衡功能并能实现现场设定压差的,且无需外部动力驱动,在一定的资用压差范围内自动控制被控压差保持稳定的调节阀,简称压差控制阀,又称定压差阀。3、散热器恒温控制阀与供暖散热器配合使用的一种专用阀门,可人为设定室内温度,通过温包感应环境温度产生动作,无需外界动力即可调节流经散热器的热水流量从而实现室温恒定的调节阀。简称散热器恒温阀或恒温阀,通常有预调节型恒温阀和非预调节型恒温阀。术语部分3.0.5设计变更不得降低供热工程的技术指标和质量。当设计变更涉及供热工程技术性能时,必须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并出具书面同意文件。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取消强条)【条文说明】本条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4中已设为强制性条文,此处不重复设置强制性。按照有效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条文明确规定了设计变更的相关要求和手续。基本规定4.2.1塑料管材和管件(简化了有关内容,与设计规程选用厂材料一致)1)在设计条件下,塑料管材的使用寿命不应低于50年。供应商应提供每批管材的原料产地证明文件及材料检验单。2)对接焊铝塑复合管(XPAP1、XPAP2、RPAP5、RDPAP7)、钢塑复合压力管(βPSP)等复合型管材的承压能力、壁厚和偏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3)交联聚乙烯(PE-X)、耐热聚乙烯(PE-RT)和聚丁烯(PB)等单层结构的管材应具备阻氧层,管材的壁厚和偏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4)塑料管材及连接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同一工程中,塑料管材和管件应由同一企业采用同一批次原料生产。产品内外表面应无凹陷、气泡、明显划痕和其他影响产品性能的缺陷。5)同一直径连接件的锁紧螺帽、紧箍应能互换,密封圈材料的性能应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镶有金属螺纹的管接件、螺纹件应镶嵌牢固,螺纹应无毛刺、缺牙等缺陷。6)产品标识应符合相关标准,且清晰、牢固。塑料管材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清洁。7)盘卷包装的管材,调直后其圆度应满足相关标准,断面应无明显的椭圆变形。8)塑料管应进行遮光包装后运输,不得裸露散装;运输、装卸和搬运应小心轻放,不得抛、摔、滚、拖,不得暴晒,储存温度不得超过40℃。材料设备管理材料设备管理4.2.1塑料管材和管件(简化了有关内容,与设计规程选用材料一致)【条文说明】本条是对塑料管材和管件的要求。1)塑料管材的使用寿命受温度和压力的双重影响,对应不同的压力温度条件下都有一个相应的许用应力,且对温度的影响尤为敏感。在以散热器供暖和设计供水温度条件下,塑料管材若按全年运行计算,一般都不能满足使用寿命不低于50年的要求。但在一年中供暖期所占时间有限,如天津市仅119天,并且由于供水温度随室外气温的变化而变化,大多数时间供水温度低于70℃。因此,满足不低于50年的使用寿命是经过换算得出的结论。2)提出了目前常用的几种塑料管材,仅供参考,并与设计规程一致。3)提出了目前常用的几种塑料管材,仅供参考,并与设计规程一致。4)工程实践证明:管材与管件的连接状况对系统安全运行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为避免在连接处出现漏水等现象,保证工程质量,塑料管材、管件宜由同一生产企业提供。8)本条主要对塑料管材的运输、装卸和储存的条件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目的是防止在这些过程中损坏材料。主控项目4.2.3预制直埋保温管——(增加内容)1)工作管的材质、公称直径、外径及壁厚应符合产品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GB/T29047)和《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发泡预制直埋保温复合塑料管》(CJ/T480)的要求。2)外护管应为高密度聚乙烯制造,高密度聚乙烯应采用PE80级或更高级别的原料。3)外护管应为黑色,其外表面目测不应有气泡、裂纹、凹陷、杂质、颜色不均匀等缺陷。4)保温层应采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应无污斑、无收缩分层开裂现象。泡孔应均匀细密,泡孔平均尺寸不应大于0.5mm。5)直埋保温管管端的外护管宜与聚氨酯泡沫塑料保温层平齐,且与工作钢管的轴线垂直,角度误差应小于2.5°。6)工作管两端应留出150mm~250mm无保温层的焊接预留段,两端预留长度之差不应大于40mm。材料设备管理材料设备管理主控项目4.2.3预制直埋保温管——(增加内容)【条文说明】本条参照《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GB/T29047-2012和《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发泡预制直埋保温复合塑料管》CJ/T480-2015,针对直埋保温管在生产及保证现场施工过程中避免出现相关性能问题而提出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其主要要求摘自上述标准。主控项目4.2.5散热器——修订了检验数量的标准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同类型的散热器,其数量500组及以下时,各抽检2组;500组以上时,各抽检3组。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建设单位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当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材质、同类型的散热器时,合并计算按每50000m2建筑各抽检3组;不足50000m2时,各抽检3组。同一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条文说明】散热量及金属热强度是散热器的重要性能参数,它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将直接影响供暖系统的运行。因此,本条文规定在散热器进场时,应对其热工等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项目和数量是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4确定的。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1/1340-2016第8.2.2条,所列项目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检,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设备管理材料设备管理主控项目4.2.6热量表——修订了标准内容1)热量表应符合国家标准《热量表》GB/T32224的规定。2)用于贸易结算的热量表应进行强制性检定。3)热量表外壳涂层应均匀,无裂痕,毛刺等表面缺陷,具有防水防尘功能,应用箭头标出载热体流动的方向。影响热量表计量性能的可拆卸部件应具有可靠的封印。4)热量表应能显示累积热量、累积流量、瞬时热量、瞬时流量、供水温度、回水温度、温差和错误代码等,并具有数据存储功能。【条文说明】热量表由流量传感器、配对温度传感器和计算器构成。热量表应符合行业标准《热量表》GB/T32224-2015的要求。热量表是供暖系统中非常重要的计量仪表,其产品质量、精度、数据传输方式等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2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用于贸易结算的热量表列入了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目录。主控项目4.2.10保温材料——修订了标准内容1)保温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密度、厚度及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2)非橡塑类保温材料厚度允许偏差为规定厚度的-5%~+10%。3)橡塑类保温材料的厚度不允许负偏差,其产品质量应符合《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GB/T17794的要求。【条文说明】1为了安全起见,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对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和厚度允许偏差提出要求,能够确保保温材料质量,并减少能源浪费。3导热系数、密度及吸水率等技术参数是保温材料的重要性能参数,它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将直接影响供暖系统的运行以及节能效果。因此,本条文规定在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热工等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项目和数量是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4确定的。材料设备管理材料设备管理4.2.13地面辐射供暖恒温控制阀——新增内容1)进入现场的温控器、阀体、执行器应逐件进行外观检验,破损和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2)温控器的控制标志应标在控制器的主体上,亦可标在不可拆的部件上,所需标志应清晰可辨且经久耐用。3)温控器的结构应具有足够的保护,避免意外接触带电部件,温控器上启动元件应不带电。4)带有非金属材料的盖或盖板的温控器,盖的固定螺钉应不易触及。5)执行器在失去电源或失去控制信号时,阀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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