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防汛防台预案二ΟΟ九年五月2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防汛防台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不仅可以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也是保护城市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减少水运工程灾害损失,提高水运工程施工现场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防汛防台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上海市水运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订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落实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防汛防台预案,充分认识防汛防台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减轻人员伤亡和减少水运工程损失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力保安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加强联动”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扎实做好上海市水运工程防汛防台工作。二、组织指挥(一)根据防汛防台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的工作原则,我站成立防汛防台工作小组。1、站防汛防台领导:组长:颜为民(书记、站长)副组长:金宏松(副站长)、王跃全(站长助理、监督科科长)32、工作小组成员:张晓明(办公室主任)、王瑜(监督科副科长)、殷海涛(管理科副科长)、刘文祥、白希良、贾锦康、刘金荣、薛文强、孙广阔、薛桦、孙景玉。3、联系人:张晓明李雯雯电话:021-58402467传真:021-58882092手机:(0)13601959116(二)防汛防台工作流程图三、工作职责㈠站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1、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在台汛期间的各项指令、指示。2、协助、督促报监水运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开展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科工作小组综合办公室工作小组水运工程受监各工地防汛防台工作机构管理科工作小组4防汛防台工作。3、负责检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防汛防台措施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4、及时协调、处理台汛期间上海报监水运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及突发性公共事件。5、加强对台汛期间上海报监水运工程项目监管,及时掌握防台防汛工作动态,全面了解灾情,迅速采取防灾、抗灾和救灾措施。6、在防汛防台预警信号解除后的3个工作日内,汇总相关情况并报告局防汛办。7、承办上海港防台防汛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㈡综合办公室:1、配合所在地区政府做好府防汛防台相关工作;2、及时收听气象与水位,做好记录,向站领导及监督室通报汛情;3、负责站内部的防台防汛工作和总结上报工作4、整理、上报台汛期间港口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动态;5、承办站防台防汛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㈢监督科:1、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期间报监水运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防台防汛的各项防御措施;2、加强与受监水运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联系,及时将收集气象、水位预报传递到施工现场,并保持与施工现场信息畅通,及时了解施工现场防台防汛情况;3、负责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联络协调、调查处理;4、负责防汛防台预警信号解除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检查及相关情况汇总,对灾后施工现场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的5落实。5、承办站防台防汛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四)管理科1、配合监督科对灾后施工现场受损失部位安排检测单位进行检测。2、承办站防台防汛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四、台汛前保障措施由于防汛防台工作一般从当年的6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为此,在台汛前采取保障措施,查处隐患,整改落实。1、根据报监项目的具体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在每年的5月25日前对受监水运工程工地储备的数量、品名、存放地点进行一次检查,并要求各工地上报值班人员、联系电话。2、配合所在地区政府防汛防台工作。3、召开上海市水运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联系会议,传达、贯彻防汛防台工作的有关要求,督促报监水运工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防汛防台工作,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保障台风和暴雨期间国家财产和建设从业人员安全。4、督促各施工企业及时疏通工地排水系统以及与城市下水道联结的窨井,保证排水畅通。建筑施工污水必须先沉淀后排放,防止泥浆阻塞城市排水系统。5、加强台汛期前施工现场的督查,按照港口局“五不放过”原则做好汛前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即“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重点对防汛工程设施、险工险段和施工单位的防汛防台措施落实情况6进行全面排摸,消除隐患。督促各施工企业加强对所属工地的安全管理,同时,要求各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防汛防台工作的现场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复查。台风、暴雨前后,我站将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和紧固点、塔机的锚固和限位装置、工地围墙和基坑沟槽支护状况等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保证其完好有效;督促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地临时用电线路和临时配电箱以及工地宿舍、仓库、食堂等临时房屋进行检查、完善和加固整修。6、台风、暴雨期间,督促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认真做好值班和监控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停止高空作业和外海作业。督促施工单位把抽水泵、草包、雨具、手电筒等防汛防台物资备足、备齐。要严密监控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塔机、施工船舶等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情况,防止发生围墙倒塌、基坑沟漕坍塌、施工机械设备倾覆、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和施工现场大面积积水。7、站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加强台风、暴雨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报监项目建设现场的情况,发现隐患要督促整改,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8、站内部加强防汛防台规章制度建设,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付突发性灾害的能力,同时,会同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单位房屋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加强办公用房的防汛防台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人,负责在下班时切断电源,防止隐患,特别在台风期间,关好门窗,防止门窗玻璃损坏。9、在站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汛防台专项经费,视台汛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五、预案启用7进入6月1日台汛期以后,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要求或遇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启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㈠台风1、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后,应当加强值班力量;夜间应有防汛防台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带班,按照收听的气象与水位预报,做好记录,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并及时将气象、水位预报传达至施工单位和现场监理单位;保证通讯畅达。2、上海气象中心发布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紧急警报以及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后,防汛防台工作小组负责人立即到达岗位,根据气象、水位预报和报监项目的实际情况,全力投入防御准备,加强现场监管与检查,并做好全过程的记录。㈡暴雨1、大雨和暴雨时,应当加强值班力量;夜间应有防汛防台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带班,按照收听的气象与水位预报,做好记录,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气象、水位预报传达至施工单位和现场监理单位;保证通讯畅达。2、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时,防汛防台工作小组负责人立即到达岗位,根据气象、水位预报和报监项目的实际情况,全力投入防御准备,加强现场监管与检查,并做好全过程的记录。㈢潮位1、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后,应当加强值班力量;夜间应有防汛防台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带班,按照收听的气象与水位预报,做好记录,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气象、水位预报传达至施工单位和现场监理单位;保证通讯畅达。2、发出防汛紧急警报后,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应立即到达岗位,8根据气象、水位预报和报监项目的实际情况,全力投入防御准备,加强现场监管与检查,并做好全过程的记录。六、警报解除根据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指令或上海气象中心发布警报解除通告,我站方可撤消防汛防台值班和抢险队伍,恢复常态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现场监理单位。在恢复期间,我站将继续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台汛期间暴露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按照国家统计部门的要求,我站将核实和统计报监项目的受灾情况,及时上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