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二、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二)预防为主(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事故的预测、预警工作,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2-(3)强化管理,科学处置。邀请专业人员在应急管理中充分发挥参谋作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能力;严格依法制定、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三)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村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下的部门相互配合工作机制。(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健全高效的事故预报体系,整合各方面资源,构建人、财、物和信息科技保障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的快速应急救援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恢复正常社会经济秩序。三、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3-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1)重特大火灾事故;(2)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3)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4)重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5)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6)重特大企业安全事故;(7)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8)重特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9)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10)重特大山洪(洪水)和水利安全事故;(11)重特大电力安全事故;(12)其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五、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成立xx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4-总指挥:镇长副总指挥:镇人大主席、副镇长、武装部长成员单位:镇政府各内设办公室主任、镇属各中心负责人、各村主任。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担任。(二)工作职责1、xx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研究解决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决定;拟订和修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镇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预案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应急救援宣传培训和演练;完成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3、成员单位职责:镇党政办:(1)承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抢救救援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和-5-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领导和镇党委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2)负责协调县电信、移动公司实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通讯工作,保证事故现场信息畅通。镇安监所: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村、镇政府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镇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的普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镇综治办:(1)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危险物品公路交通运输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负责其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施救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2)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火灾、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对其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及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实施监控等工作。(3)具体负责协调实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善后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人员、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挥工作。镇经济发展办:(1)具体负责工商贸企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物资的组织、调运和抢险工程的现场指挥工作。-6-(2)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特种设备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的抢险救援工作。(3)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中的水源、空气、土壤和其他污染源的监测、监控工作。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协调实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资金、物资及后勤保障工作。镇社会事务办:(1)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急性中毒、受伤人员救护以及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与疫情的控制情况。(2)具体负责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抚和尸体处理工作。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协调实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有关人员伤亡的保险赔付。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物资的组织、调运和抢险的现场指挥工作。供电所:按各自供区负责特大事故现场抢险施救的电力供应和电器、照明设备的安装、维护,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突发事故施救车辆由镇政府调集,镇内各单位应无条件服从,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较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安监所、纪委、综治办、工会及有关部门派员在上级部门的-7-领导下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和提出处理意见。(三)镇安全生产工作专家委员会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邀请相关专家组成应急救援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职责: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事故救援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时,为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及现场指挥部提供咨询服务和建议。(四)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在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实行应急工作专项负责制。按照镇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对应相关工作职责的办公室是专项应急救援工作的责任牵头部门,其他参与部门密切配合,履行相关职责,提供支持与保障。六、预警预防(一)事故监控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要及时收集上报。(二)信息监测与报告。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在我镇区域内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涉及的主管部门监测有关信息,包括事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同时向县应急办报告。重大及重特大以上安-8-全生产事故立即向镇政府、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县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同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镇政府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县政府。事故报警电话:110、119、6371526等报警电话。镇政府办值班电话:6371502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637150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单位要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由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转报县政府、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事故分级与报警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信号表示。一般事故(Ⅳ级)由镇政府发布蓝色报警信号,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政府向全县发布。七、应急响应(一)事故现场应急基本措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和调动救援队伍,采取下列紧急措施:(1)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受威胁人员;-9-(2)消除事故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3)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某些活动;(4)对现场加强监测,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5)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提供生活必需品、临时避难场所;(6)启用镇政府储备救援物资、设备和专项资金,必要时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等。(二)启动预案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经报请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立即启动本《预案》。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成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统一组织和指挥。本应急预案启动后,镇政府有关部门同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三)指挥与协调1、设立现场指挥部预案启动后,专项应急救援工作分管领导和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专项应急救援部门负责人、各村村主任、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根据事故类型,由镇政府领导任现场指挥长,事发地村主要负责人、镇政府应急救援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有关人员未到达事故现场时,事发地村主要领导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10-2、救援分组现场指挥部设现场综合组、现场救援组、专家咨询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治安保障组、人员安置组、宣传报道组、环境监测组。(1)综合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和现场信息采集工作。由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2)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员进行伤情判别,施行紧急抢救,现场处置和安排转运伤员。由镇社会事务办、卫生院负责实施。(3)人员安置组:负责对事故受灾人员进行安置。由镇社会事务办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4)治安保障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综治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5)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设备和救治药品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实施,镇社会事务办、综治办配合。(6)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质、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及浓度。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和现场的清理和协调关系。由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实施。(7)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由镇安监所牵头组织实施。-11-(8)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事故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确保事故报道的真实性,对事故单位及公众负责。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9)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由专项应急救援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救援单位和人员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事发地村为现场指挥部提供通信、信息、治安等保障。3、现场信息采集现场指挥部负责采集事故现场信息,并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现场信息包括:人员伤亡、失踪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员情况、危险源的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