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曲发电厂二期供热改造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批准: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编写:_________________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曲电厂二期供热改造项目部2013.10.041、总则1.1、编制目的2000年1月,国务院以279号令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管条例”),明确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其中第19、36、44条同时指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并根据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对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而做出的最为严格的规定。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表现主要在以下两点:一是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二是明确了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严格执行。就是说,如果不执行强制性条文,政府主管部门就应当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有一个条文不执行就要处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必然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另外,执行强制性条文也是实现强制性条文全过程控制和系统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1.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山西河曲发电厂二期供热改造工程。1.3、编制依据本细则的编制依据主要有(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7)《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8)《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9)相关的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2、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了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管理与监督检查落实到位,我公司建立健全了强制性条文组织机构,如下:2.1、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2.1.1、本项目部强条执行小组组长:周靖副组长:刘友兵成员:查炎宏李忠军程勇2.2、强制性条文执行职责2.2.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性条文执行的组织、规划、检查。组长是执行强制性条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执行强制性条文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动员和组织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及各专业组积极开展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负责落实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开展的人员、资源的配备情况。督促强制性条文执行的实施,审定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过程检查结果、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并及时解决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及各专业组在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2.2.2、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职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进行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协调项目内部各专业组,做好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2.2.3、专业组职责在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及部门领导下,制定强制性条文执行相关的实施细则。定期检查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资源配置情况、工作的实施情况,以及要求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专门用于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的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具体负责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汇总和考核报告,并定期向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汇报执行情况。对强制性条文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队伍、施工班组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3、培训与宣贯为了使《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在工程中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必须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宣贯与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熟悉并掌握其内容和要求,正确理解与执行。要求各专业人员对本专业有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必须做到应知应会,知行合一,并纳入考核。(1)制定强制性条文教育培训与宣传计划,开展相关活动,并完整地、详细地记录活动情况,对效果进行分析、总结、改进。(2)建立培训计划。①培训对象:本项目的所有工程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各施工队伍的负责人、各施工班组的负责人及参加施工的全体工人。②培训内容: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12《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13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摘录(见附件1)。1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清单(见附件2);③培训方式(现场内培、集中培训、自学、讲座研讨等事先学习、事中学习新标准新条文)④时间安排:每月2—3小时集中培训学习、新标准培训学习及时进行,培训学习后形成“《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学习动员会会议纪要”。⑤培训管理、考核和评价:由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负责,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定期进行考试。使强制性条文思想深入到每位项目工作人员中,并在施工中严格运用,把强制性条文的观念带入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中,使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稳步发展。4、强条的管理、执行与检查4.1、管理在管理过程中,项目部由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和各专业组收集各专业强制性条文运行的文件资料标准,并进行适用性识别与确认。标准文本的配置应满足工程需要,建立登记发放台帐妥善保管。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需随新标准发行及时更新清单;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评审与确认;及时掌握标准更新信息并及时传递;标准存在局部修订情况,宜订阅《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并经常上网查询,以保证强制性条文的现行和有效。4.2、执行4.2.1、一般要求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在无充分理由且未经规定程序评定时,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内容也应认真执行,不得突破。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后,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也将作为判定责任的依据。4.2.2、考核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对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承担的相关施工任务进行对照检查考核,将执行情况检查结果进行汇总通报,并提出检查、整改意见。4.3、检查4.3.1、主要检查内容(1)建立本工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强制性条文培训学习制度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与考核制度;(2)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工作要求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贯彻和培训,应有记录;(3)建立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并有负责机构和人员;(4)能及时采用现行标准,建立有效的技术标准清单;(5)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6)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7)工程中采用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3.2、检查方式(1)重点、关键部位的日常检查:对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项目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不符合项)采取措施及时整改;(2)例行检查:例行检查结合月质量检查进行。(3)主管上级检查。4.3.3、整改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及时发放不符合整改通知单,督促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限时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申请项目部组织复查,专业质检人员进行复查闭合。4.4、相关措施4.4.1、工作布置(1)编写实施细则,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措施、方案中重点强调和体现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2)在技术、安全交底中,把强制性条文内容作为重点交底。(3)在重大项目施工前,强化强制性条文交底内容,隔日连续作业的应重复强制性条文内容。4.4.2、落实检查(1)在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运行中,检查所布置的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有效控制工作。(2)检查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在工作中对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措施、方案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3)项目部每月自行组织进行一次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自检,对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结合月质量检查进行),并对强制性条文组织机构及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4)督促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根据考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4.4.3、控制措施(1)根据业主单位的相关规定,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等管理考核范畴,做好对各施工队伍、施工班组的考核管理工作。(2)在监督过程中,严格执行业主单位制定的相关强制性条文考核办法。4.4.4、资料收集(1)在日常工作中,由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收集强制性条文运行的文件资料,并妥善保管。(2)被收集的资料应做好检索工作,分类存放。(3)定期检查资料收存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资料,确保所收集的资料完整性。5、附件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清单6、附件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钢结构工程附件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清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清单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序号条别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计划、措施责任人验证人执行时间13.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收集现行的施工技术标准,在施工中加以控制,应用,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标准: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614-92)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8、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1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李忠军周靖开工前2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①按图施工,对施工图纸进行登记,自审;②参加图纸会审,根据图纸会审明确设计意图;③根据图纸会审和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质量交底,使员工正确理解、领会和掌握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④有设计变更文件,应加以登记,在交底记录上明确,做好变更闭环。李忠军周靖开工前或施工过程33、参加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按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参加验收人员持证上岗李忠军周靖开工前4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①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评定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电子版表式及要求填写,作好三级验收工作;②做好资料工作,自检工作符合实际施工技术质量情况;③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李忠军周靖施工过程5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①执行项目部质量验收制度,上道工序没验收合格前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②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作好施工记录,准备材料试验报告,作好质量自检和隐蔽记录③在自检合格基础上通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监理在隐蔽验收记录上签字。李忠军周靖施工过程63.0.3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①严格执行原材料管理制度,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报验并做好登记,②施工过程中桩基按每班组留置一组试块;③钢筋焊接按规定取样;李忠军周靖施工过程77、检验批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检验批质量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电子版表式及要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