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主体沉降观测合同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测单位:监测许可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1建设单位:(简称甲方)监测单位:(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监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结构类型基础类型建筑总高度计划总工期m栋数层数(地下/地上)基坑开挖深度基坑开挖至回填时长围护桩类型m围护桩桩数备注:二、监测项目□在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其它:三、合同工期主体结构一层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为止。四、检测依据满足国家相应规范(规程)的要求,同时也必须满足地方标准(技术文件)和本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测所依据的国家规范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五、监测)数量、合同单价、合同总价监测项目观测观测材料及安装费监测费2内容点数次数合同单价(元/点)合价(元)合同单价(元/点)合价(元)小计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备注:1、在建工程沉降观测要求:①各单体每层框架观测一次,每次现场沉降观测时提交上一次沉降观测成果一式四份;②各栋主体封顶、主体验收之前提供主体施工阶段沉降观测成果汇总表一式四份;③装修阶段每月观测一次,每次现场观测时提供上一次观测成果一式四份;④竣工验收之前提供装修阶段沉降观测成果汇总表一式四份;⑤竣工验收之后一年内每隔3个月观察1次,共计观测4次,如建筑物沉降稳定则停止观测,并向甲方提供观测成果汇总表一式四份。六、承包方式1、执行固定合同单价承包。即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合同单价不会因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有所调整,不会因设计调整、业态调整和开工日期等因素而调整,不会因监测条件或措施的变化而调整。2、乙方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其报价应已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该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和实施本工程监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水电费、各项措施费、施工现场转场、现场铺垫路、设备运输和安拆、安全文明措施、垃圾外运、保险、配合费、利润、管理费、税金、应向政府及主管部门缴纳的各项法定手续费用等。七、结算方式1、观测次数按监测报告所反映的观测次数为准;观测点的材料、安装按个计量,测量点数以乙方实际到达现场进行该项目测量的点次(经监理、甲方确认)为准。2、如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工作量变更,图纸以外的工作量及设计变更须有甲方盖章确认的通知单,现场签证须有监理和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33、设计变更和签证应实行编号管理,所有的设计变更、签证都应先估算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对未执行该手续的项目事后不得进行结算。4、结算方式:采用“固定合同单价,工作量按实结算”方式。依据上述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观测点数×材料和安装合同单价+观测次数×监测合同单价-约定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本监测工程结算造价费用。八、支付方式1、本委托项目无预付款。2、付款方式:①主体结构封顶后十五日内,提供完整的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成果,通过主体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②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完整的主体沉降观测成果报告,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支付至观测总价的%。③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期满、乙方完成全部观测工作时,乙方一次性上报完整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余款。④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付相关款项。九、双方责任甲方:1、提供相关设计图及相关资料;2、提供场地三通(水源、电源、临时施工道路),保证乙方仪器及运输设备顺利进出场;3、负责督促现场施工单位对监测点位进行必要的保护。4、其它责任:乙方:1、必须全部承担本工程合同监测内容,不得转让。如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应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有针对性的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3、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并备案,负责为满足检测而进行的一切之现场处理工作等。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负责。如因乙方工作失误引起返工、停工或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继续完善监测工作,且甲方可视造成经济、工期和技术的损失大小,可以减少或不付监测费,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等4额的赔偿金,且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5、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和条例,在监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6、现场监测人员、设备、仪器由承包人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7、应安全文明施工。既确保自身安全,也须注意不能危害他人安全;负责对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河岸堤、市政道路、架空线路等的保护;做到工完场清,由监测工作所产生的垃圾,乙方负责外运;在检测过程中,降低噪音、减少粉尘,做好环保及文明施工。8、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等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9、负责作好防止扰民的措施(如发生扰民事件,其责任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10、监测必须对整体工程质量进行评价,结论应明确;对存在的勘测、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必须明确指出。乙方必须密切配合甲方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否则向甲方支付伍仟元的违约金。11、以上任何违约条款的执行并不免除乙方继续履约的义务和责任。12、按照《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应按时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检测报告或最终报告。在现场测试工作全部完毕后天内向甲方提交份正式的检测报告。未能按时提交报告的,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每日支付违约金。13、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4、甲方依据合同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15、本协议中,乙方支付了违约金后补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16、其它责任:十、不可抗力因素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暴力、战争、地震、狂风、暴雪等)造成经济损失,双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工期另议或顺延。十一、附则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乙方向甲方提供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监测工作全部完成、并已收到工程竣工观测成果报告后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2、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保留份,乙方保留份。3、本合同如遇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而导致部分或全部工作无法按规定执行,必须修订或中止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正当理由,而擅自终止履行合同,则视为不履行合5同,应负责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5、自双方履约事务结束,结清所有工程款项后,本合同终止。十二、廉政条款委托方(甲方)一旦发现受托方(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后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工作人员以公司或私人名义向委托方(甲方)工作人员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等,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当利益(宴请、旅游、子女就业升学等)的,或委托方(甲方)人员私下向受托方(乙方)或受托方(乙方)业务人员索取费用,受托方(乙方)有义务拒绝支付并向委托方(甲方)举报,举报电话:025-84209982,邮箱:jcb@suningestate.cn。委托方(甲方)发现受托方(乙方)有上述行为的,受托方(乙方)应向委托方(甲方)支付伍拾万元或委托方(甲方)查实的不正当利益所涉金额的十倍两者取其高作为违约金。同时,委托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受托方(乙方)参与委托方(甲方)其他项目的投标权。十三、特别条款监测人(或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述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人(或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监测人(或乙方)将被永久取消今后参加发包人(或甲方)其他项目的投标权。1、因监测失误,导致监测数据偏差或错误的。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导致发包人工程进度滞后的。3、未按合同规定,将合同的监测工作转包或分包。十四、其他约定建设单位:(盖章)检测单位:(盖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一:7附件二:8附件二:9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