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苏州安监部门下发的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具体时间当周定。2.安全生产例会有安全生产总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科、各厂、设备科、质检科、材料库等生产部门参与。3.会议主要内容有:3.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2.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周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3.3.最近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做出整改方案并执行。3.4.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安全工作任务.4.参会人员须做到:4.1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4.2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5.遵守会议纪律5.1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5.2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6.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7.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编制: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