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概念的时空要素。毒品基本知识演示讲稿*2008年《禁毒法》第2条:“本法所称的毒品(drugs),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毒品的法律定义毒品与药物、毒物的区别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药品属性:合理用于医疗目的、用以为病人解除病痛;出于医疗的需要,具有医疗价值;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生产。1、毒品与药物药物滥用与“吸毒”药物滥用(DRUGABUSE)的概念大量使用具有依赖性特性的药物(非医疗目的),使滥用者对该药物产生依赖状态(无止境追求用药),带来严重的健康问题和社会问题(构成社会公害)。吸毒吸毒的方式吸入(烟吸、烫吸、鼻吸)口服注射外敷吸毒我国当前滥用最多的毒品海洛因Heroin冰毒“Ice”摇头丸“MDMA”K粉海洛因大麻树脂鸦片可卡因毒品的分类根据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可将毒品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毒品来源和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根据毒品对人体的作用,可分为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根据毒品对人的危害程度,有的学者又将毒品分为软性毒品和硬性毒品。根据毒品被滥用的时期,可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因此“毒品”是一把双刃剑:由于目前的医学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人类社会在现代医疗中必须使用它,但是由于其具有依赖性潜力,极易造成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又直接损害人的身体健康,给人类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和灾难。(我国一位药理专家曾说过一句话,麻醉药品什么疼都止,但什么病都不治)鸦片类毒品的原植物:罂粟联合国禁毒《61公约》中明确规定,称“鸦片罂粟”者,指催眠性罂粟种植物[PapaverSomniferum]鸦片罂粟可以在多种气候条件下生长,人工种植耕作简单,世界上最大的非法种植地集中在“金三角”、“金新月”和墨西哥。美丽的罂粟花鸦片吗啡(Morphine)海洛因海洛英牌子白粉吸服海洛英(追龍)注射海洛英(啪針)海洛因(heroin)大麻冰毒又叫“甲基安非他明”。其大多为外观呈像冰的形状,所以俗称为“ICE”(冰、冰毒)。冰毒是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极强的刺激作用。兴奋类性状: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Ice)。由于这种物质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极强的刺激作用,且毒性剧烈,又称之为“冰毒”。冰毒的精神依赖性极强,已成为目前国际上危害最大的毒品之一。滥用方式:口服、鼻吸关于摇头丸(MDMA)摇头丸是走向地狱之门的——“要命丸”兴奋兼致幻形形色色的“摇头丸”我国毒品消费市场上的“冰毒片”与“摇头丸”是有区别的!其他新型毒品阿拉伯茶-----卡西酮(一类精神药)奶茶--------冰毒+K粉止咳水-------磷酸可待因红冰-------冰毒提纯物(普通冰毒的两三倍)跳跳糖------可卡因混合物盐浴-------高纯度卡西酮干花-------大麻类植物的替代品(K3)毒品的危害(一)毒品摧残身体毁灭家庭1.毒品严重摧毁吸食者的身心健康2.毒品断送青少年的锦绣前程3.毒品毁灭了无数美好幸福的家庭30歲40歲42歲海洛因滥用者苯丙胺类兴奋剂的危害(二)毒品诱发犯罪危害社会1.吸毒诱发种种犯罪(1)吸毒诱发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侵财性犯罪(2)吸毒促使贩毒犯罪蔓延(以贩养吸、诱骗吸毒、团伙化犯罪武装化和国际化的倾向严重)(3)吸毒往往引起杀人、伤害等恶性案件2.吸毒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3.吸毒促使艾滋病等恶性疾病传播(三)毒品犯罪对经济的破坏1.毒品犯罪吞噬社会巨额财富2.吸毒大大降低劳动生产率,严重破坏生产力的发展3.毒品犯罪导致国家的经济畸形发展(四)毒品犯罪对政治的侵袭1.毒品犯罪助长腐败(进行贿选、收买执法官员、政府官员和军队要员直接参与走私贩毒活动)2.贩毒集团组织大规模的暗杀3.组织武装割据,与政府分庭抗衡吸毒原因(一)心理的原因好奇心理对毒品的无知逆反心理寻求刺激认同心理(二)家庭原因(三)社会原因(四)生理原因大(中)学生防范毒品的方法(一)提高拒毒的能力一是做到四知道1.知道什么是毒品2.知道吸毒极易成瘾、难以戒断3.知道毒品的危害4.知道毒品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二是要正确把握好奇心、自觉抵御不良诱惑千万不要吸食第一口三要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绝对不能用毒品来麻痹自己(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1.远离烟酒2.避免涉足复杂场所3.谨慎交友4.不盲目赶时髦(三)拓展生活技能增加社会适应能力一、制定《禁毒法》的立法背景(一)、制定《禁毒法》是应对严峻的毒品违法犯罪形势的需要;(二)、制定《禁毒法》是进一步完善我国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法律体系的需要;(三)、制定《禁毒法》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第一部分《禁毒法》重点内容二、《禁毒法》的基本原则(一)、专群结合;(二)、预防与惩治相结合;(三)、教育与救治相结合;三、《禁毒法》五大亮点第一、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职责;第二、第一次将禁毒委员会写入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禁毒委员会的职责,依法确立了禁毒工作领导体制;第三、依法明确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第四、明确规定了禁毒保障机制;第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戒毒工作作出重大改革。四、重点内容有六方面1、第一次将禁毒的方针、工作机制、禁毒的组织机构写入法律;2、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个人的禁毒宣传教育责任;3、加强了对各种毒品、毒品原植物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4、整合、创新了戒毒措施;5、明确了禁毒国际合作中---分享犯罪所得资产的条款;6、加大了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禁毒法》第一章至第三章重点内容解读毒品问题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第一章总则一、主要内容简介二、重点内容解读一、主要内容简介本章是本法的总则部分,共十条(第一条至第十条)。第一条是关于禁毒法立法目的的规定;第二条是关于毒品定义的规定;第三条是关于禁毒是社会责任的规定;第四条是关于禁毒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的规定;第五条是关于禁毒领导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规定;第六条是关于禁毒工作保障的规定;第七条是关于禁毒工作社会捐助和税收优惠的规定;第八条是关于禁毒科学技术研究的规定;第九条是关于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规定;第十条是关于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工作的规定。《禁毒法》的总则部分是这部法律的灵魂和纲领,是制订本法的原则,它确立了我国禁毒工作的基本制度,第一次将禁毒工作方针、禁毒工作机制、禁毒工作领导机构的设立、禁毒的社会责任以及禁毒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用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为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依法开展禁毒工作,最终取得禁毒斗争的胜利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二、重点内容解读(一)、禁毒工作方针的确立(二)、国家禁毒委员会的法定地位(三)、禁毒工作的发展和经费保障(四)、禁毒工作的科技保障(一)禁毒工作方针的确立《禁毒法》第四条以法律的形式将禁毒工作方针和禁毒工作机制确立下来。第一款: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第二款: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二)国家禁毒委员会的法定地位本章第五条是开展禁毒工作的组织保障,明确规定了中央和地方禁毒领导机构的设立和其职责。第一款规定了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第二款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随着禁毒工作的实际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先后成立了禁毒委员会,多数地(市)、县(区)成立了禁毒委员会,在组织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禁毒斗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三)禁毒工作的发展和经费保障本章第六条至第十条都与禁毒工作的发展和经费保障问题相关,因此,在《禁毒法》实施后,各级禁毒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工作,将上述几条中涉及的项目列入到禁毒工作的本级财政预算科目中。例如: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和装备就要有经费保障,目前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款中就有装备科目;如对举报有功人员和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的经费保障,对禁毒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也需要经费保证。凡是禁毒法中明确规定的工作都应当商有关部门列入发展计划和预算科目中。(四)禁毒工作的科技保障本章第八条,国际国内禁毒斗争的实践证明,科学技术在禁毒斗争中起着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提供高科技的技术支持。近年来,我国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禁毒科研非常重视,曾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了多个禁毒科研项目,不少科研成果在禁毒一线的应用中取得了突出效果。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一、主要内容简介二、背景介绍三、重点内容解读一、主要内容简介本章是本法中规范禁毒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的相关规定,共八条(第十一条至第十八条)。第十一条是关于国家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的规定;第十二条是关于各级政府和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规定;第十三条是关于教育部门、学校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的规定;第十四条是关于各宣传单位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的规定;第十五条是关于公共场所落实禁毒宣传和防范措施责任的规定;第十六条是关于单位对内部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教育的规定;第十七条是关于对基层组织的禁毒宣传教育义务的规定;第十八条是关于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禁毒教育防范义务的规定。三、重点内容解读(一)预防为主禁毒方针的充分体现(二)全民参与发动禁毒人民战争(三)宣传手段预防为主禁毒方针“预防”包括宣传教育、也包括毒品管制禁毒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宣传教育、禁毒管理、执法打击、戒毒康复、国际合作等方方面面。《禁毒法》在第二章对禁毒宣传教育作出专门规定,是对总则确定的预防为主的禁毒方针的体现和呼应。开展宣传教育,实际上就是建“防火墙”,隔断健康人群与毒品之间的联系,建立起有效防线,预防吸毒行为和其它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了,会给禁毒工作带来极大的主动,是治“未病”的上乘之策,是事半功倍之举。全民参与发动禁毒人民战争面向全民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只做不说—多做少说—大张旗鼓”三个阶段1998年5月北京全国禁毒展览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面向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禁毒宣传教育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未成年人处在身心发育阶段,尚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在多数问题上还要依赖父母和家庭,除在学校的时间外,在父母身边生活的时间最长,父母是对子女成长影响最大的第一任启蒙老师,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吸毒和涉及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第一道防线,也就是说,在对未成年人的毒品预防教育方面,父母和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因此,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已对家长和监护人在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作了规定,但在本法中再次明确规定了家长和监护人在预防未成年人受毒品危害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面向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青少年、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等都属于高危人群上述这些场所是国际国内重要的交通枢纽途径或中转的主要场所和供大众使用或人群聚集的场所。因此,这些场所也是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经常出没的场所,如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旅店等往往是走私、贩运毒品的违法犯罪人员转运、交接毒品所必经或选定的场所,而旅店和娱乐场所也是最易发生容留、引诱他人吸毒或聚众吸毒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所以这些场所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