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联系单尊敬的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项目各领导:2012年11月30日贵司与我司签订《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为配合贵公司赶工期要求,我司克服各类困难,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于2012年9月3日提前进场施工,并组织专人配合报关退税事宜,施工期间贵司也给与我司较多支持,在贵我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司与2013年9月15日较高质量的完成了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任务,并得到了贵司领导的高度评价,为更好的服务该项目,在没有施工任务的情况下我司安排管理人员协助总包单位与2014年1月份在满足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下,组织相关的验收工作。在贵司与我司签订的合同中双方约定:贵司于竣工验收后15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20%的验收款,累计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95%,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付清。贵公司上次支付我司工程完工款时间是2013年7月26日,距今已有十个月之久。项目竣工预验收至今也已达四个月之久,竣工验收款却至今未支付,贵司拖欠工程款已成事实,鉴于双方此前的合作关系较好,我司一直本着友好的原则,却多次协商无果,现因我司项目较多,资金紧张,特发此函,望贵公司能体察我司困难,敦促相关单位组织竣工结算事宜,尽快支付我司竣工结算款。此致!敬礼!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