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使用承诺书(注:企业设立登记适用)现有投资人出资成立(注:企业类型,如:合伙企业),其名称为:,名称拟用“”作为字号,主要从事行业。恳请给予办理名称核准,投资人特作如下承诺:一、该名称中的字号并非取自国内外知名企业字号(商号)和商标,其行业用语与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一致的,若与其他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或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与名称申请的经营范围或行业用语有差异时;二、在使用名称中欺骗公众、引致公众误解或者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时。投资人无条件服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变更企业名称,并承担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资人签字:年月日说明(本说明打印前请自行删除):1、本范本适用于企业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2、斜体字为提示,请删除;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充内容删除下划线后打印;使用本电子文档应在任务栏“格式-背景-水印”处选择“无水印”取消背景中“范本”二字。3、用A4纸、四号或以上字体的字打印,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