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装合同甲方:陕西元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府谷新区1#商住楼第二项目部乙方:济南明威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塔机安装的安全性,同时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与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安装协议,以资共同信用。1.塔机名称及编号,山东明威TC5610编号080500632.安装地点:府谷县新区1号商住楼B标段3.安装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4.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条件5.安装工费:含进塔机总价中,不另计费甲方责任:1.负责乙方按照人员的食宿、劳保2.负责安装使用吊车的费用3.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按原购机合同付给乙方余款乙方责任:1.乙方人雅安必须严格遵守安装技术交底进行作业,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有安装经验2.负责安装过程人员的人员调动,吊车指挥3.保证安装过程的安全,为甲方如期交付使用安全问题:乙方进入现场后首先对塔机零件进行检查验收,其次进行现场安全教育,不得违章指挥,如在安装过程中发现任何工伤或机械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一切损失由一方承担。甲方:陕西元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府谷新区1#商住楼第二项目部负责人:乙方:济南明威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签订日期:201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