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检测项目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标标[2006号日期:2006年12月28日【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关闭】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由我部组织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检测项目分类标准》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结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检测的实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探讨,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07年2月5日前函告或通知电子邮件反馈该标准编制组。《建筑与市政工程检测项目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征求意见表可在www.cin.gov.cn或www.cabr.com.cn网站下载。联系地址:(1)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8楼邮编:510030联系人:范伟、任俊电话:020-8334358726095216传真:020-83343587E-mail:fanwei@gibs-gz.comrenjun@gibs.com.cn(2)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联系人:姜红电话:010-64517746传真:010-84288515E-mail:jianghong@cabr.com.cn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六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