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某派出所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西XX派出所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2016年西XX派出所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暨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西XX派出所队伍的正规化和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内部的管理制约机制,落实岗位职责,通过考核奖惩,充分调动民警及护卫大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培养造就一批训练有素、作风过硬、执法严明、勤政廉洁的队伍,根据公安机关开展“三项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本《细则》是全体民警及护卫大队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也是全所全体人员月工作考评及全年工作考核的依据。第三条:派出所实行月考核、季考核和年考核三种,考核采取记分办法,按照工作业务标准,分类考核,每完成一项工作进行加分,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违反规定的进行扣分。第四条:考核工作由派出所统一组织实施。派出所成立由所长、教导员担任组长,全所民警及护卫大队人员的日常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所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一盘棋和分工不分家的大局思想。案件质量与所领导挂钩、实行一带一、一帮一、一岗双责的考核管理方法。第五条:制定本《细则》的依据为:《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莫索湾垦区公安局绩效考核办法》《西XX派出所民警保卫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石河子市公安局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第二章得分项目第六条职责分工所领导为贾磊、陈姚疆。责任片区民警将辖区划分为贾磊:领导全所的政治、业务和行政工作。并负责枪支管理、交通安全、枪爆物品管理、消防、电子警务、出租屋管理、案件查办和后勤保障等基础工作。陈姚疆:主抓全所的政治思想工作,执法质量、队伍建设、党建工作、户政监督、精神文明、内务卫生、法制、案件评审、报表、档案管理、通讯报道和宣传工作。杨树伟:负责治安案件查结、行业场所管理等工作。兼顾配合刑警大队二中队开展工作。李建峰:负责朝阳社区警务室工作;高建永:负责西苑社区警务室工作;崔长春:负责驼铃梦坡社区工作;位东:负责青年宫社区工作;第七条:各责任区所有基础软件资料由责任区民警收集、整理后进行汇总上报,各责任区内发生的案件原则上由责任区民警负责主办,案件中队民警协助办理,杨树伟负责写出上报汇总每月案件分析报告或情况。任务划分第八条:2016年,按照上级给我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我所也将任务划分到四个责任区。即行政案件每个责任区为30件。局裁案件数不得低于8起,行政拘留人数不少于7人。刑事案件的破案数为13起(达到了60%);打击人数为每片区4人;治安耳目每个责任区民警建立五人;刑事特情每个民警物建3人;情报信息每个责任区每月20件;信息采集每个责任区为80份(全年)。第九条:案件质量与所领导挂钩,全所民警分两个组,第一组:贾磊、高建永、李建峰、崔长春;第二组:陈姚疆、杨树伟、位东、杨晓鸣;每组成员互为捆绑式管理,案卷出现问题所领导有连带责任。所里每次考核后,将拿出一定数额的现金用于考核奖励。每次考核的第一名所内奖励100元。最后一名罚款50元。第十条:奖惩按照计分制,每一分对应为1元。第十一条:所有所内人员每加班五小时以上加10分,五小时以内加5分。多次协助民警处警、救助服务的工作外超时工作,按照标准可以累加。第十二条:调解纠纷案件,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每起加5分。每办理1起所裁案件或调解组卷案件,得10分;每办一起局裁案件得20分。(必须是执法质量85分以上的案件,每低5个百分点扣10分)。第十三条:每办理一起刑事案件加10分,批捕起诉完毕的加20分(必须是执法质量85分以上的案卷,每低5个百分点扣10分)。第十四条:抓获一名负案逃犯(网上有记录的)加50分。第十五条:每登记一名暂住人口并且进行微机录入和上网比对的加1分。第十六条:按照规定程序查扣违法车辆、证件和非法装置的,每项得1分,查获酒后驾车的每起3分。第十七条:查处被盗抢车辆。以刑警部门破案或公安网查询为盗抢车为准每起得30分。第十八条:按照规定进行接、出警,并且及时填写值班登记本、受案登记表得2分(以信息录入公安网系统为准)。第十九条:协助主办民警办理案件的,每办理完一起案件,协办民警另得每起案件的40%。(以第12条为基准)第二十条:内勤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无误的填写各类台帐和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每月按规定完成此项工作的,每上报一份报表得1分。材料内勤按照上级的要求每上报一份材料加2分。每完成一项专项治理材料加5分。第二十一条:经所领导批准,外出维护车辆一次得2分,送检、取材料等工作一次得1.5分。积极维护保养车辆,车辆干净整洁,在卫生检查时,名列前茅的驾驶员,奖励驾驶员30分。第二十二条文书档案管理及其他岗位:每月各项文书档案,及时下载,按照文书管理规定及时归档的得5分;每起草一份计划、方案、总结、汇报、小结等材料的得2分,先进事迹材料得10分;及时准备各种学习材料的得5分。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各类会议记录,并将其录入微机的得1.5分。共同业务第二十三条责任区及时上报各类工作信息,平时做到用数码相机,收集工作图片。完成派出所规定的专项行动宣传稿件任务的,每写一篇稿件得2分,被地市级新闻媒体采用的得5分。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得10分。年底宣传工作在局里名列前茅的与局里同奖。第二十四条见义勇为、救助群众受到群众好评的或所内收到感谢信、锦旗的加5分;受到地市级电台报道的每人得10分。第二十五条按照“四句话”要求,做好内务卫生,及时清扫责任区积雪,保证生活工作环境整洁。如因责任区卫生不清洁受到上级批评的,扣责任区民警50分。因全年工作表现突出,年底受到上级表彰的,与上级部门同奖。第三章扣分项目组织纪律第二十六条:西XX派出所内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10分,30分钟之内扣20分,30分钟之上按旷工处理,扣30分。病、事假须向所领导说明事由并写出书面请假条,每月事假超过5天的不计入当月考核,上报扣发当月岗位津贴(或扣50分)每月病假超过8天的不计入当月考核(重病和住院除外,以医院的诊断证明为准)。严格按照请假条上的天数,超过一天按旷工处理,扣30分。第二十七条参加会议时发生不遵守会场纪律,开会期间看书、报、睡觉或手机发生声响、接听电话的,一次扣5分(按次数累加扣分);未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一次扣10分。第二十八条: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通讯设备不保持通畅的一次扣5分。第二十九条:值班、备勤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值班备勤的,按照第24条执行。值班期间离开派出所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如不请假外出,按脱岗对待,扣20分。接群众报警时出警不及时、值班备勤人员态度不好被群众举报的,经查实扣责任人10分。第三十条:值班备勤期间,值班室的物品、被褥、床单摆放不整齐或值班室卫生差的,扣当日坐班人员10分。没有及时填写值班日志,扣5分,没有按时输入微机的,扣5分。第三十一条:备勤人员因故离开,经通知后不能到岗而事前又未请假的,一次扣30分。如遇特殊事件,所内紧急召唤无法联系或无正当理由不能到所的,一次扣20分。第三十二条:不服从领导合理统一的工作安排一次扣50分。拒绝参加学习、培训、会议及统一的行动或安全保卫任务的,一次扣30分。第三十三条:工作中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领导指出仍不改正或工作推诿扯皮,出现一次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50分。第三十四条:值班工作期间,由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嫌疑人员逃脱,自伤自残的每次扣100分。造成严重后果,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五条每月被局里采纳的稿件不得少于5篇,以在局域信息中心网站发布为准,少完成一篇扣责任人5分。第三十六条:全体民警和护卫大队人员必须警容严整,姿态端庄,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警衔、警号,内情民警在室内上班可以不戴警帽,但外出执勤(包括出事故现场)必须戴警帽。民警在出警时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单警装备和现场执法仪。不按规定着装,每项每次扣5分。第三十七条不得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案件中暂扣的车辆或证照擅自返还的,发现一次扣10分。办案中,为他人通风报信,提供伪证,出谋划策,情节恶劣,取消考核,并追究其行政责任。第三十八条案件办理中发生重大错误的,办案人扣100分,协办人员扣70分,法制员扣50分,领导扣30分。被检察院退卷的,扣主办民警50分。造成涉诉上访,引发不稳定因素,扣50分,并追究办案人员责任。第三十九条因工作不认真,违反规章制度受到上级点名批评的,扣30分。在所内会议上做检查者扣20分。第四十条责任区民警和护卫大队人员,工作中丧失原则,未经领导批准滥开证明、私用公章的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第四十一条因违纪被上级部门给与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的,扣100分。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护卫大队人员严禁工作期间(或工作间隙)饮酒,违者每次扣50分,酒后驾车的每次扣50分。业务工作第四十二条根据办案程序规定,办理调解案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所裁、局裁以及一般刑事案件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然后交所内法制员审卷,不按时效办案的,个案不得分以外,还扣案件主办人50分。第四十三条各责任区民警对各自常住人口底数不清的每次扣10分;重点人口、特殊人群底数不清的每次扣10分;常住人口身份不清的有一项不清楚的扣5分;人户分离户数、人数不清楚的每次扣10分。第四十四条各责任区民警对暂住人口底数不清的扣10分,登记项目不全的每项扣0.5分,漏登一人扣10分,家庭情况不清楚的扣5分,未及时变更的每个人扣5分,少比对录入一人扣5分,暂住人口被倒查的每一人次扣15分,入境人员3日内未登记掌握的扣5分。第四十五条管理帮教措施不落实的有1人扣10分,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熟悉率有一人达不到标准的1项扣2分,未及时列管符合重点人口条件有1人扣10分,失控1人扣10分。涉毒人员未列管的有一人扣10分。法轮功人员未列管的有一个人扣10分。未建立监管档案的有一人扣10分,档案不全每人每项扣1分,档案发现一项应登记而未登记的扣1分。档案中各项目的未按要求填写,每项扣2分。季考察少一次扣5分,重点人口考察、档案填写弄虚作假的,发现一人次扣20分。第四十六条治保会组织人员制度不落实的扣5分,微机未录入扣5分,每季度少开一次治保会、每月少开一次特行列会的扣10分。第四十七条责任区民警与护卫大队人员在所里的统一要求下,严格落实下责任区的时间,统一进行入户核查工作,每周以40户为标准。达不到标准的每少入一户扣5分(特殊情况除外)。微机信息没有变更的,每一户扣5分。安全防范:第四十八条辖区各单位租赁房屋底数不清、登记不准确扣10分,发现一户未签订责任书的扣2分,有倒查的扣8分,对租房人员、承租人员未掌握的,各扣责任区民警及管辖责任人5分,未及时变更登记的扣10分。第四十九条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检查记录少一次扣5分,未建立治安档案的发现一户扣5分,辖区内因监管不到位,发生涉枪、涉爆、涉毒案件,被倒查而没有登记的扣责任区民警30分,扣护卫大队责任人50分,旅店因管理失控,犯罪嫌疑人住宿未登记被上级或外单位通报、倒查的扣50分;收购业收购赃物未发现的,每起各扣责任区民警和扣护卫大队责任人20分。第五十条接待群众冷、硬、横、推,被群众投诉的每次扣20分;接处警推诿、拖延,有群众投诉的每次扣20分;无警民联系卡的扣5分;在社区警务室未公布民警情况、未建立社区警务室应有的必要设施,每一处扣30分;知警率低于标准的扣责任区民警30分。第五十一条:户籍管理出现原则错误,被上级批评的,每次扣50分。第五十二条:对信息采集半年考察一次,不足规定数额半数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反之加相应分数)第五十三条案件评审后,民警未整改又被法制部门指出的,每一项扣20分;所内案件评审未发现的,扣所内案件评审组领导20分;被法制部门指出未及时整改被通报的,扣办案民警50分。(整改期限为3天,超出指定日期一天扣5分)第五十四条:办理每起刑事案件,从案发到结案上交评审组为10个工作日,治安案件查结不超过7个工作日,超期每增加一天扣5分。(鉴定期间除外)第五十五条积极提供线索、破获案件的任何人,按照案件数额的5%-10%予以奖励。第五十六条在完成上级交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