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表格应用指南2019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基本要求及说明第二部分新旧表格比较第三部分表格应用示例目录表格应用1.基本要求及说明2.新旧表格比较3.表格应用示例1、基本表式分A、B、C三类。A类表为工程监理单位用表,由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签发;B类表为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由施工单位或施工项目经理部填写后报送工程建设相关方;C类表为通用表,是工程建设相关方工作联系的通用表。第一部分:基本要求及说明2、各类表的签发、报送、回复应当依照合同文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3、各类表应按有关规定,采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4、各类表中“□”表示可选择项,以“√”表示被选中项。第一部分:基本要求及说明第一部分:基本要求及说明5、填写各类表应使用规范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各类表中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均须由本人签署。由施工单位提供附件的,应在附件上加盖骑缝章。6、各类表在实际使用中,应分类建立统一编码体系,各类表式的编号应连续编号,不得重号、跳号。7、各类表中,“施工项目经理部”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8、“A.0.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必须由工程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工程监理单位公章。9、“B.0.2工程开工报审表”、“B.0.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第一部分:基本要求及说明10、各类表中施工项目经理部用章的样章应在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备案,项目监理机构用章的样章应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备案。11、下列表式中,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1)A.0.2工程开工令2)A.0.5工程暂停令3)A.0.7工程复工令第一部分:基本要求及说明第一部分:基本要求及说明4)A.0.8工程款支付证书5)B.0.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6)B.0.2工程开工报审表7)B.0.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第一部分:基本要求及说明8)B.0.1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9)B.0.13费用索赔报审表10)B.0.14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12、下列表式,需要建设单位审批同意B.0.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仅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B.0.2工程开工报审表第一部分:基本要求及说明第一部分:基本要求及说明B.0.3工程复工报审表B.0.1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B.0.13费用索赔报审表B.0.14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13、对于各类表中所涉及的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附表,由于各行业、各部门的专业要求不同,各类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及相关表式的要求办理。14、如果没有相应的表式,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质量要求、竣工及归档组卷要求进行协商,定制工程质量验收相应表式。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前使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明确定制表式的使用要求。第一部分:基本要求及说明目录表格应用1.基本要求及说明2.新旧表格比较3.表格应用示例第二部分:新旧表格目录对比基本要求及说明GB/T50319-2013GB/50319-2000A.0.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A.0.2工程开工令A.0.3监理通知单A.0.4监理报告A.0.5工程暂停令A.0.6旁站记录A.0.7工程复工令A.0.8工程款支付证书B.0.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B.0.2工程开工报审表B.0.3工程复工报审表B.0.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B.0.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B.0.6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B.0.7报审、报验表B.0.8分部工程报验表B.0.9监理通知回复B.0.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B.0.1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B.0.1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B.0.13费用索赔报审表B.0.14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C.0.1工作联系单C.0.2工程变更单C.0.3索赔意向通知书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2工程暂停令B3工程款支付证书B4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5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B6费用索赔审批表A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4报验申请表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8费用索赔申请表A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10工程竣工报验单C1监理工作联系单C2工程变更单第二部分:新旧表格目录对比GB/T50319-2013GB/50319-2000A.0.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A.0.2工程开工令A.0.3监理通知单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A.0.4监理报告A.0.5工程暂停令B2工程暂停令A.0.6旁站记录A.0.7工程复工令A.0.8工程款支付证书B3工程款支付证书B4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5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B6费用索赔审批表A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第二部分:新旧表格目录对比GB/T50319-2013GB/50319-2000B.0.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B.0.2工程开工报审表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B.0.3工程复工报审表B.0.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B.0.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A4_______________报验申请表B.0.6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A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B.0.7报审、报验表A4_______________报验申请表B.0.8分部工程报验表A10工程竣工报验单B.0.9监理通知回复A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B.0.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A10工程竣工报验单B.0.1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B.0.1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B.0.13费用索赔报审表A8费用索赔申请表B.0.14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A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第二部分:新旧表格目录对比GB/T50319-2013GB/50319-2000C.0.1工作联系单C1监理工作联系单C.0.2工程变更单C2工程变更单C.0.3索赔意向通知书表A.0.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A1表是根据修订后范中3.1.3的内容增加的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强调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3.1.3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按本规范附录A.0.1的要求填写。表A.0.2工程开工令表A.0.2为根据修订后规范中第5.1.8条、第5.1.9条的内容新增的工程开工令,当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提交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并获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B2,指令施工单位开工。这也是九部委相关文件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作为工期计算的依据。5.1.8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5.1.9开工报审表应按本规范附录B.0.2的要求填写。工程开工令应按本规范附录A.0.2的要求填写。表A.0.3监理通知单修订后规范的A3表沿用原规范B1表的内容,为与修订后规范正文中的名称统一,表名改为“监理通知单”。表A.0.4监理报告表A.0.4是根据修订后规范中的第5.5.6条款新增的报表,主要考虑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中当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可以按表A.0.4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5.5.6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按本规范表A.0.4的要求填写。表A.0.5工程暂停令修订后规范中的表A.0.5沿用原规范B2表。表A.0.6旁站记录表A.0.6是新增表格,主要参照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修改的,主要是取消了该文旁站记录表中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一栏,这是由于在该表实行过程中很难执行监理的旁站记录表由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的要求。5.2.1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旁站记录应按本规范表A.0.6的要求填写表A.0.7工程复工令表A.0.7是新增表格,根据修订后规范6.2.7条,当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报审的复工报审资料并获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表A.0.7,指令施工单位复工。6.2.7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复工报审表应按本规范附录B.0.3的要求填写,工程复工令应按本规范附录A.0.7的要求填写。表A.0.8工程款支付证书修订后规范中的表A.0.8沿用原规范B3表。表B.0.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修订后规范中的表B.0.1在原规范A2表的基础上修订。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加了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内容,所以加了“(专项)”二字。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及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建质[2009]87号”文第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因此,增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栏。表B.0.2工程开工报审表修订后规范中的表B.0.2、表B.0.3根据原规范A1表修订而成。原《规范》中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和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而这属于建设单位职责,项目监理机构往往无法进行检查。因此,修订后的《规范》第5.1.8条删除了此项要求。修订后的《规范》第5.1.8条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此程序更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更有利于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完成征地拆迁工作职责的履行。因此,修订后规范中的表B.0.2增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栏。表B.0.3工程复工报审表修订后规范中的表B.0.2、表B.0.3根据原规范A1表修订而成。6.2.7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复工报审表应按本规范附录B.0.3的要求填写,工程复工令应按本规范附录A.0.7的要求填写。根据修订后规范中第6.2.7条的要求,总监在签发工程复工令时应先报建设单位批准。因此表B.0.3增加建设单位审批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