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人字〔2008〕3号中国海洋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实施细则(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海大人字〔2007〕117号)规定,为做好学校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岗位设置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一)岗位总量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控制在学校岗位总量的20%以下。(二)岗位等级1.学校设岗的非教师专业技术系列包括: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档案、出版编辑、卫生技术、会计(审计)、幼儿教育等七个系列。2.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以上统称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结合学校实际,工程技术系列最高岗位等级设置为三级;图书档案、出版编辑、卫生技术系列最高岗位等级设置为四级;实验技术、会计(审计)系列最高岗位等级设置为五级;幼儿教育系列最高岗位等级设置为八级。以上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均不设置十三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各系列岗位名称、等级及与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对应关系参见附件一。(三)岗位结构与比例1.岗位结构高级岗位占学校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27%左右(其中正高级岗位占7%左右,副高级岗位占20%左右),中级岗位占60%左右,初级岗位占13%左右。2.岗位等级比例非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岗位数量由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下达;五级、六级、七级岗位职数比例为1∶4∶5,八级、九级、十级岗位职数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职数比例为5∶5。二、岗位基本职责(一)高级岗位主持本领域科研工作和指导本专业建设;根据本领域最新发展,解决本领域涉及的重大、重要问题;根据工作需要,负责跨部门、跨专业的综合性业务工作(工程、改革或调研等);负责制订本专业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指导中级、初级岗位人员工作。(二)中级岗位独立承担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本岗位的业务建设提出有建设性的见解或解决办法;积极钻研业务,联系本职工作实际,撰写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或工作总结;指导初级岗位人员工作。(三)初级岗位服从工作安排;独立承担一般性专业技术工作;在指导下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总结或业务报告。各级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依据具体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三、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2.爱岗敬业,勤勉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团结协作精神;4.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无违纪行为;6.身心健康,符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二)资格条件1.凡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国家有执业资格考试要求的系列,需通过国家组织的资格考试并取得任职资格。2.申报人员应具备的外语、计算机水平,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三)年限、学历申报条件1.三级岗位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实施细则》(海大人字〔2007〕122号)文件中附件二执行。2.四级岗位初次聘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45周岁以下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再次聘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或具有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经历三年以上,并做出显著成绩者。45周岁以下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3.五级岗位初次聘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45周岁以下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再次聘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或具有专业技术六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三年以上,并做出重要贡献者。45周岁以下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4.六级岗位初次聘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45周岁以下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再次聘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或具有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三年以上,并做出公认的贡献者。40周岁以下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5、七级岗位初次聘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二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45周岁以下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再次聘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或具有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三年以上,40周岁以下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6.八级岗位初次聘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一年以上。再次聘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或具有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二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一年以上。7.九级岗位初次聘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初期期满。再次聘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或具有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二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初期期满。8.十级岗位初次聘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二年以上;或获学士学位五年以上。再次聘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或具有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以上任职经历二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二年以上;或获学士学位五年以上。9.十一级岗位初次聘任: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或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或第二学士学位二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一年以上。再次聘任: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或具有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一年以上或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或第二学士学位二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一年以上。10.十二级岗位初次聘任: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初期期满;或获学士学位一年以上;或获第二学士学位一年以上。再次聘任: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初期期满或获学士学位一年以上或第二学士学位一年以上。(四)业务条件1.正高级岗位: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领域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技术成果;具有培养和指导本级以下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和经验。2.副高级岗位: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领域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技术成果;具有培养和指导本级以下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和经验。3.中级岗位: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指导本级以下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和经验。4.初级岗位: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各类各级岗位的其他业务申报条件见附件二至附件八。四、聘用组织及程序(一)聘用组织1.各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委员会,根据学校批准的相关评聘条件,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四级以下人员的分级评聘工作。2.学校成立非教师专业技术各系列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拟聘人选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议。(二)聘用程序1.学校公布拟聘岗位的名称、职数、申报条件和职责。2.个人申请,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3.各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委员会对申报本单位岗位的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各级各类推荐人选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4.学校召开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审核、评定。5.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对拟聘人员进行审议。6.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任结果。五、附则(一)本实施细则及附件中所述的以上、以下,都含本数在内。(二)本实施细则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三)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一:中国海洋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等级一览表附件二:工程技术岗位业务申报条件附件三:实验技术岗位业务申报条件附件四:图书档案岗位业务申报条件附件五:出版编辑岗位业务申报条件附件六:卫生技术岗位业务申报条件附件七:会计(审计)岗位业务申报条件附件八:幼儿教育教师岗位业务申报条件中国海洋大学发:全校各单位主题词: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细则中国海洋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2008年3月10日印印制人:王伟校对人:于春玺附件一: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等级一览表岗位等级岗位名称对应国家专业技术岗位级别图书档案出版编辑卫生技术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会计(审计)小学(幼儿园)教师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三级研究馆员四级编审四级主任医师四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四级四级副高级副研究馆员一级副编审一级副主任医师一级高级工程师一级高级实验师一级高级会计(审计)师一级五级副研究馆员二级副编审二级副主任医师二级高级工程师二级高级实验师二级高级会计(审计)师二级六级副研究馆员三级副编审三级副主任医师三级高级工程师三级高级实验师三级高级会计(审计)师三级七级中级馆员一级编辑一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一级工程师一级实验师一级会计(审计)师一级幼儿高级教师一级八级馆员二级编辑二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二级工程师二级实验师二级会计(审计)师二级幼儿高级教师二级九级馆员三级编辑三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三级工程师三级实验师三级会计(审计)师三级幼儿高级教师三级十级初级助理馆员一级助理编辑一级医(药、护、技)师一级助理工程师一级助理实验师一级助理会计(审计)师一级幼儿一级教师一级十一级助理馆员二级助理编辑二级医(药、护、技)师二级助理工程师二级助理实验师二级助理会计(审计)师二级幼儿一级教师二级十二级8附件三:实验技术岗位业务申报条件一、高级实验师一级岗位(五级岗位)1、实验教学辅助具有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制定和实施实验教学建设规划的能力和经验,在实验教学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承担多门课程实验教学辅助工作的能力和经验,具有指导实验教学辅助工作的能力和经验。2、仪器设备管理熟练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熟悉其原理和性能,掌握其维护和基本维修方法,具有指导仪器设备使用操作、维护和基本维修工作的能力和经验。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具有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制定和实施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级实验室建设规划,以及主持制定和实施关键二级实验室建设规划的能力及经验,在实验室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担任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级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关键二级实验室主任的能力和经验。4、实验技术研究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具有主持、指导实验技术研究、仪器设备研制及功能开发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实验技术研究论文的能力和经验,或主编高水平教材或专著的能力和经验,或获得与所承担的实验技术研究工作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二、高级实验师二级岗位(六级岗位)1、实验教学辅助具有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制定和实施实验教学建设规划的能力和经验,在实验教学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承担和指导实验教学辅助工作的能力和经验。2、仪器设备管理9熟练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熟悉其原理和性能,掌握其维护和基本维修方法,具有指导仪器设备使用操作、维护和基本维修工作的能力和经验。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具有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制定和实施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级实验室建设规划,或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制定和实施关键二级实验室建设规划的能力及经验,在实验室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担任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级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关键二级实验室主任的能力和经验。4、实验技术研究具有组织、指导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具有主持、指导实验技术研究、仪器设备研制及功能开发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在核心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实验技术研究论文的能力和经验,或主编及参编高水平教材或专著的能力和经验,或获得与所承担的实验技术研究工作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三、高级实验师三级岗位(七级岗位)1、实验教学辅助具有参与制定和实施实验教学建设规划的能力和经验,在实验教学建设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具有承担和指导实验教学辅助工作的能力和经验。2、仪器设备管理熟练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熟悉其原理和性能,掌握其维护和基本维修方法,具有指导仪器设备使用操作、维护和基本维修工作的能力和经验。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