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课试卷结构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第二大题:简答题(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第三大题:写作主题(30分)第四大题:写作辅题(15分)学习要求学用法律文书要过好三关:1、法律关;2、文字表达关;3、常识关(不仅指法律常识)。用语举例1、被告人李某因盗窃两次被判有期徒刑。2、被告人张某于某年某月某日的一个漆黑的夜晚,暗藏在本县某镇某村南一座破烂不堪的旧砖窑的东侧,手持明晃晃的一把钢刀,带着满脸的杀气,准备在夜深人静的时刻,拦路抢劫那些单身的、携带财物的过客。经典案例之一揭被夺镯与夺镯揭被屡战屡败与屡败屡战查无实据、事出有因与事出有因、查无实据返回第一章概述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第二节法律文书的性质与特征第三节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第四节法律文书的作用第五节法律文书的种类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法律文书是司法机关以及非讼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照法定程序,在进行诉讼或者与诉讼有联系的非诉讼活动中,依据事实,适用法律、法规所制作并使用或者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返回NEXT法律文书民用诉讼文书专用诉讼文书公证文书其他法律应用文书返下一张幻灯片回NEXT《法律文书》仲裁文书诉讼文书非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法院文书检察文书公安文书监管文书司法文书关于概念法律文书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法律文书图示司法文书非诉讼文书诉讼文书公检法机关在诉讼中制作的各类文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诉讼中制作的文书监狱管理机关制作的文书等公证、仲裁、商标、专利文书、各类合同、行政复议文书等法律文书(非规范性)相关概念规范性文件,指用条文表述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非规范性文件,指包括诉讼文书、仲裁、公证文书等,只对特定对象具有约束力。司法文书,是指公安、检察、法院等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制作或发布的有关处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诉讼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为了进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而制作的各种文书。NEXT第二节法律文书的性质和特征性质:1.阶级性(人民性)2.强制性(1)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依法制作文书,一经生效不可随意变更(2)法律文书的实施特征:1.合法性(1)制作主体、过程合法:由法律规定(2)内容合法:反映或体现法律精神(3)形式合法:样(格)式符合法律规定返回NEXT法律文书的的性质与特征2.规范性(1)样式格式化(2)结构程式化文书结构固定化、写作事项要素化(3)用语规范化3.准确性:引法准确、表意单一。如“被告人王某因盗窃两次被劳改”“被告每月付给两个孩子生活费15元,直到独立生活为止。”“……公款已全部追回,……决定免于起诉”(自愿/收缴)4.时效性第三节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虞舜时代就有了法律文书的存在。◇《亻朕匜铭文》记载了西周晚期伯扬夫对一放牛人的判决书。(我国发现最早判决书)◇《云梦秦简》中《封诊式》包含有法律文书的样式和例证,如模拟现场勘验笔录。◇隋唐以后,将判词设为专科,如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尤其《甲乙判》)就包含有判词;返回一、古代法律文书◇著名戏剧家李渔著有司法文书汇编《资治新书》等。◇1840年以后,西方法律制度传入中国,清朝沈家本等编纂《考试法官必要》,开创了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文书的先河。二、近代法律文书◇建国前:革命根据地法律文书。◇建国后: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之后。◇1951年《诉讼用纸格式》。◇1980年《诉讼文书样式》计八类64种。◇1992年《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规定了共计14类314种样式。◇1999年《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共计9类164种样式。◇2002年《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规定了共计9类159种样式。◇《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规定了共计93种样式。三、现代法律文书第四节法律文书的作用一、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具体的实施(工具、手段)二、保证诉讼活动依法进行(依据、凭证)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教材(宣传、教育)四、诉讼活动和非讼活动的忠实记录(档案、判例)五、考察司法人员的有效尺度(标准、尺度)第五节法律文书的种类一般有四种分类:一、按照制作的主体分类:侦查、检察、裁判、监狱、仲裁、公证文书、律师诉讼文书和诉状、申请书。二、按照诉讼的性质分类: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每一类又包括:一审程序文书、二审程序文书、再审程序文书、执行文书)。三、按照文书的性质和用途分类:笔录类、书状类、报告类(破案报告、结案报告)、决定类、判决类、裁定类、调解类、论辩类、公证类、仲裁类、法律事务类、专利类、商标类、合同类、司法公务类。四、按照文书格式的体制分类:制作类(也称拟制类,用文字直接叙述)、表格类、填空类、笔录类补充内容:法律文书写作的结构要素重点和难点:法律文书的主旨确定与材料选择。第一节主旨一、主旨的概念是指文书制作者依据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而对某一法律文书所形成的核心观点。二、主旨的特点(1)合法性(2)实效性(3)鲜明性(4)集中性。第二节材料一、材料概念材料是指制作者为了某一写作目的,从办理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事件中搜集、摄取、并经分析归纳定入文书中的一系列事实和用于论证的法学理论内容。材料与主旨的关系:证明与被证明、作用与反作用。二、材料的基本要素1、当事人及其他法律关系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2、案件事实材料发生、发展和结果3、论证材料法学理论、原则、原理4、法律条款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三、选材、用材1、材料的收集收集材料的方法:(1)向相关人员调查、核实(2)从已有案卷中获取(3)从法律法规中获取(4)收集典型案例2、材料的使用(1)要客观真实“……打的我头破脸肿,血流如注,面目全非,五脏俱毁。”(2)要准确、精炼“砍了被害人数刀”,“诈骗他人财物数万元”(3)要合法、规范1、围绕主旨选材这是一般文章的写作要求,也是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反映了写作的一般规律。主旨与材料,到底谁是第一位的,我们要看是处在写作的哪一个阶段。如果处在准备阶段,主旨尚未形成和确定,那么材料是第一位的。这就要求文书的制作者首先要接触大量的事实材料,并且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加工处理,也就是要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工作,要分析材料之间的内在关系,然后用法律条款加以衡量,在此基础上形成主旨,而后在制作文书时,则应以主旨为指导,选用足以说明主旨的材料。法律文书使用材料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材料孙志刚案起诉书中写道:“2003年3月18日晚10时许,被害人孙志刚被收容后因自报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201室治疗。3月19日晚,被害人孙志刚因向其他收容救治人员的亲属喊叫求助,遭致被告人乔燕琴的忌恨,被告人乔燕琴遂与被告人乔志军商量,决定将被害人孙志刚调至该站206室,让室内的收容救治人员对其进行殴打,之后被告人乔燕琴到206室窗边向室内的被告人李海婴等人直接授意。至翌日0时30分左右,被告人乔燕琴再次向被告人乔志军及接班的被告人吕二鹏、胡金艳提出将被害人孙志刚从201室调至206室殴打,并得到被告人乔志军、吕二鹏、胡金艳的认同。随后,被告人乔燕琴、乔志军、吕二鹏、胡金艳共同将被害人孙志刚从201室调至206室,被告人乔燕琴、吕二鹏又分别向室内的被告人李海婴等人授意对被害人孙志刚进行殴打。当日1时许,206房的收容救治人员由被告人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等人以拳打、肘击、脚踩、脚跟砸等方法对被害人孙志刚的背部等处进行殴打,被告人何家红则在旁望风。被告人胡金艳发现后进行了口头制止。但被告人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等人后在被告人乔燕琴的唆使下,不顾被害人孙志刚跪地求饶,继续用肘击、膝顶、跳到背上跺等方法反复殴打,被告人何家红亦参与对其拳打脚踢。当值护士曾伟林(另案处理)发现后遂与被告人胡金艳将被害人孙志刚调至205室,后被害人孙志刚向被告人吕二鹏反映情况,被告人吕二鹏使用塑胶警棍向其胸腹部连捅数下。当天上午10时许,被害人孙志刚被发现伤重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孙志刚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背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事实叙述结束后,还要加上这样的结语:“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在制作有关民事诉讼的文书时,亦应选择那些能够说明纠纷性质的材料,如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法律关系的时间、地点,法律关系的内容,产生纠纷的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等。2、注重事实材料的客观性与法律条款的针对性我们前面讲到,法律文书的材料主要是由案情的事实材料和用来论证案件性质、分辨是非正误的法律条款材料。那么,在使用这两个方面材料时就要注意事实材料的客观性和法律条款的针对性,这是法律文书对选用材料的根本要求。在使用法律条款时,则应该加强针对性,这主要是为了说明文书制作者对案件性质的认定。对是非正误的分辨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只有有针对性的引证法律条款材料时,才能更充分地论证清楚案件的性质,更有说服力地分辨清是非正误。仍然以孙志刚案件为例,起诉书中写道:“本院认为,被告人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红、乔志军、胡金艳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共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被告人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红、乔志军、胡金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上述十二名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危害结果极为严重,为严肃国家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从严判处。”3、使用材料要避免两个极端法律文书制作中,有两种情况要避免。一是过于简单。如有的作者写到事实材料时,仅仅将事实的结果一一列举,缺乏过程、情节和手段等必要内容。这样就不能反映被告人的犯罪恶性及罪行的严重程度。例如:某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写道:“被告人王某某,于XXXX年以来,先后在本市东城区、南城区盗窃作案30余起,共窃得人民币3500余元,收录机3台,其它衣物30余件。”二是照搬原始材料,不经处理加工,过于详细或者罗嗦。例如:被告在答辩状中辩称,“他说我对他老人不好,我不爱说话,叫妈少些,今后多叫几句妈就是。我对他有感情,每天做好了饭菜等着他,晚上也等着他,他的衣服都是我洗,孩子都是我管。3个孩子吃穿都一样……”小结同写文章一样,主旨和材料的精当优良与否直接关系着文书的质量,法律文书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法律工作的质量,好的法律文书,其主旨必须具备合法性、实效性、鲜明性、集中性;其材料必须是为主旨服务的,必须具有客观性和针对性并且详略得当。所以,在文书制作中我们必须首先注意主旨和材料这两个问题。第三节结构主要特点:一、结构相对固定二、结构用语程式化三、行文章法多样化法律文书结构正文尾部返回XT《法律文书》首部文书名称文书编号主体基本情况案由、来源、经过事实(证据)理由处理结果(主文)交代有关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项首部正文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上述事实有••证实本院认为判决如下结构用语程式化返回《法律文书》尾部事实理由主文{如不服本判决,可备注:以一审判决为例NEXT章法多样化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揭示矛盾明确焦点返回NEXT《法律文书》由事而理由理而断起:介绍情况承:叙述事实转:阐述理由合:判断处理突出主罪突出主犯针锋相对环环相扣欲进先退等论辩说理章法多样诉请与焦点第三章法律文书的写作的基本技巧重点和难点: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