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2016年6月1日实施)中,贵州再无小于6度设防区,非抗震区将成为历史。场地地震效应评价应按以下顺序进行:2.6.1根据国家批准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和有关的规范,确定勘察场地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2.6.2根据场地土的等效剪切波速划分土的类型(或按岩土名称和性状判定),土的类型划分中应注意等效剪切波速指的是整个覆盖层的剪切波速,而不应将多层土分开分别划分。应该注意对抗震设防等级为丁类及丙类但建筑层数超过10层、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应以实测覆盖层剪切波速作为划分土类型的依据,而不应该以经验判定,(应实测覆盖层剪切波速而未实测者违反该条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