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常识之“避讳”•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但人们对“死”,自古至今都讳莫如深,•为避讳起见,•取了诸多别称。古代对人死的称呼反映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严格的等级制度,•《礼记•曲礼》:“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一)按身份等级•崩:专用于指帝王、天子、太后之死。电视剧里常有皇帝驾崩的场面。“崩”本义是山倒塌。《汉书·五帝纪》:“山陵不崩,川谷不塞。”帝王、太后之死,就好象山倒塌了一样。•薨:古代称诸侯或有爵位的大官死去(唐以后二品以上官职死亦以此称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公(鲁襄公)薨之月,子产相郑伯以如晋。”清代对王、公、侯、伯的世爵之死,称为“薨”。•卒:专用于指大夫或相当于大夫及其以上的高级官员的死。“卒”原有“终”、“尽”的意思。引申为指大夫的死,唐代以后则用作“死”的通称。•士曰“不禄”•死:专用于庶人,即无官爵的平民百姓和官府的低级官员、差役的死。“死”的本义就是指人死,由人死引申为动物的死。《论语·泰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如果再细分:《礼记·檀弓上》:“君子曰终,小人曰死。”;“少者曰死,老者曰终。”(二)按年龄•古代称未成年人不满20岁死曰“殇”或“夭折”。•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仪礼•丧服传》:“为国战死者:国~。”但男子已订婚,女子已许嫁者则不为“殇”。(三)按特殊原因•为某事舍命为“殉”,死于外地谓之“客死”。•【弃养】:婉言父母死亡。父母去世,子女不得奉养,故称。•【升遐】:帝王之死的委婉说法。•【登遐】:同“仙逝”,人死的婉称;又用作帝王死亡的讳称。•【不禄】:①古代用以称士死;②诸侯、大夫死,讣文上的谦词;③指夭折。•【失怙】:指死了父亲。语出《诗·小雅·蓼莪》:“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失恃】:指死了母亲。•【作古】:旧时指年长者之死。•【寿终正寝】:称成年男子特别是老年男子的正常死亡。(古时男子将终,卧于正厅东首,安然逝去。)•【寿终内寝】:称成年女子特别是年老妇女死亡。(古代女子将终,仍居内寝,不必迁动。)4、按不同宗教•和尚死谓之“圆寂”、“云寂”;喇嘛死谓之“涅磐”;道士死谓之“羽化”;基督教教徒死谓之“归主”,回民伊斯兰教教徒死谓之“无常”。5、其他•民间对死的敬称,有借道家“仙逝”、“返真”、“登遐”者,有引用阴阳家“就本”、“星陨”者。一般称人死为“辞世”、“过世”、“去世”、“逝世”、“作古”;在吊唁时见之于书面的一律称“千古”;灵牌、引魂幡上一律写“已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