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房地产行业的廉政制度建设及风险防控管理自2000年以来,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在新的一波房地产投资热潮的推动下迅速升温,各地政府更是将房地产业发展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在这种背景下,房价开始迅速窜升,随之而来的就是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而在房地产行业的繁荣发展背后,不断有该领域的腐败现象曝光。这一问题严重影响到房地产行业的长久健康发展,也成为阻碍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的“久治不愈”的隐患。因此,探讨房地产行业的廉政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这对房地产行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理论研究意义。本文重点以政府职能部门和房地产企业为切入点,分析研究如何在房地产行业开展廉政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伴随着城市化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房地产领域腐败现象已在全国各地蔓延。上到省部级高官,下至村委会成员,都有伺机染指房地产业以牟取非法利益的情况存在。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寻求商机、追逐高额收益,不惜重金扭曲公权力的正常运行,侵吞本属国家和社会公众的收益,大肆催涨了房价,加剧了社会的不公正,进而激起民愤。加之网络舆论某些时候的非理性蔓延,更是将腐败案件一次次推向风口浪尖。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地产领域的重要参与者,为追求房产项目的顺利完工,不惜违法违规操作,这也是造成房地产领域腐败难以根治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对相关报道及调查数据的分析,不难发现造成房地产领域腐败现象高发的原因其实有很多,但究其根源主要有几个方面:其一,房地产业发展的土地资源具有稀缺性,诱发利益相关者为之无序竞争。地方政府主导着土地供给市场,分税制改革又促使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强力制衡着地方经济发展的灵活性。开发商为争夺土地资源,往往规避正常的市场竞争程序,贿赂和权力寻租现象也就难以避免;其二,房地产领域公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公权力监督体制。房地产领域权力集中,使得主体之间的监督与制约难以执行,也影响政府执行信息的公开及民众对公权力执行过程的监督。而监管机制的失效,会大大增强开发商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也为政府官员从中牟取私利提供了空间;其三,房地产领域利益相关者较多,主体间利益冲突成为腐败发生的直接动因。地方政府、开发商、建筑商、购房者等相关主体之间的交易额较高,相互之间存在较大的利益冲突,直接诱使主体间,尤其是地方政府、开发商、建筑商之间腐败现象的发生;其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监督制约不力,对企业高层的监督制约管理形同虚设。企业负责人重经济效益,对不当竞争手段缺乏约束,对人员思想缺乏要求。企业内部党组织作用不强,有的形同虚设。内部监督制约不力,企业高层领导违法违规事件多发;其五,法制不健全,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大。由于房地产市场发展快、环节多、情况复杂,相关法规不健全,不系统。一些法规在执行中弹性较大,对房地产市场行为界定不严格,往往使得一些不法者有“空子”可钻。房地产行业发展所需要土地资源的有限,加之房地产开发主体间的利益冲突等原因都导致了该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这不仅侵害了国家的税收收益权、开发商的公平竞争权,还扭曲了公权力良性运行的机制,加大了民众为求得栖息之地所付出的成本。此外,拥有国家公权力的地方政府直接涉足房地产业,并以房地产交易收益支撑地方财政,这种利益关系的交错和扭曲,更日益加深了房地产领域的腐败,使得治理房地产行业腐败的工作难有成效。然而,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必须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开展廉政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长久的实践证明,房地产行业开展廉政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对于扎实推进房地产行业廉政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廉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可具体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房地产行业开展廉政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管理,是运用科学发展观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实践。这是房地产行业按照科学发展规律和市场监管规律,从源头防治腐败的探索和有效监控权力运行制度的创新。它以风险及风险表现为具体指向,着眼于预防,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多方面实施防控管理,是对建设房地产行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完善,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第二,房地产行业开展廉政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管理,是实现房地产行业持续平稳发展的必然要求。开展廉政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是建设法治、和谐房地产行业的重要内容。一个行政系统,一个企业只有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要把防控廉政风险作为重中之重,防患于未然;第三,房地产行业开展廉政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是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的有效形式。廉政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管理的主要特点,是把反腐倡廉要求体现到权力结构和权力运用的各个环节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防控,将反腐倡廉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既要符合高效、快捷要求,有利于执行,也要考虑制约、监督,有利于风险防控。开展廉政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管理,既有利于保障预防腐败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又有利于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的紧密结合。同时,实行廉政风险制度建设和防控管理,有助于实现房地产行业管理职能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将风险防控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细化到环节,全员参与,人人监督,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第四,房地产行业开展廉政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管理,是政府官员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导干部履职安全的有效保障。从近几年发生的腐败案件中不难看出,当前房地产行业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开展风险防控管理,可通过提示岗位风险,实行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使得政府官员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是保障其履职安全的重要措施。正因如此,在房地产行业开展廉政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管理势在必行。同时,我们还应当注意,应当依据房地产行业参与主体(即政府、房地产开发商)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以完善相关廉政制度建设。具体来说,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第一,科学配置土地等稀缺资源,完善土地交易机制,为房地产业发展提供健全的资源流转市场,这是有效预防和治理房地产领域腐败行为的重要前提。在政府垄断土地供给的情况下,必须压缩地方政府对土地等稀缺资源直接配置的总量和强度,使稀缺资源的配置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市场配置达到某种均衡,从而降低市场经济对公权力的直接依赖程度。同时,减少、简化政府审批权限和程序,除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以外,尽可能地将配置任务交给市场运作。房地产开发商要严格遵守土地交易机制进行土地的转让和项目的审批工作,从而规避房产开发过程中的腐败风险。第二,调整房地产业参与主体的利益结构,调整地方政府财政收支渠道,加强房地产领域腐败的惩治力度。主要是要调整房地产业参与主体的利益结构,围绕房地产价格予以梳理,使各参与主体的成本与收益相当。此外,房地产价格还包含一项重要的隐性成本——房地产行业参与主体行贿的价额。此类腐败收益额巨大,但即使被查处,受到惩治的力度也颇为轻微。因此,要加强房地产领域腐败的惩治力度,而且要双向治理,不仅要严惩受贿一方,还要严惩行贿一方,从源头上遏制房地产领域腐败的发生。第三,合理化房地领域的监督机制,加强房地产建设规划、开发、施工、交易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应逐步修改完善涉房地产领域的法律法规,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房地产建设规划、开发、施工、交易等信息的公开。同时,正确引导群众和网络舆论对房产开发的监督,及时解决房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应增强公众和舆论媒体对房地产开发的监督力度,提升监督的广度和真实度。第四,完善房地产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自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经营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尤其必要。首先,可以试点组织房地产从业人员学习法律,把法律当作必修课并形成制度,作为考核内容之一,从而提高经营者法制意识和思想素质;其次,在各主要经营环节上,要完善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及保障措施,建立廉政责任制;最后,完善企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监督保障作用。第五,要强化房地产行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改造人生观、价值观上下功夫,提高房地产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充满诱发犯罪因素的场所,这对每一个房地产工作人员抵御腐蚀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个房地产工作人员应培养良好的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抵制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要使房地产相关参与主体的党员、干部永远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最根本的就是要抓好预防性教育,普遍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抵御多种腐朽思想的能力,从而提高全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做好了廉政制度建设的工作后,我们还要辅之以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才能将廉政制度的效用发挥好。具体来说,就是我们要增强对房地产行业的风险防控管理,重点是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要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的组织领导。政府职能部门和房地产企业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带头查摆岗位风险,并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和风险意识。通过查摆风险,接受教育,增强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风险防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其次,要明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责任分工,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政府职能部门和房地产企业的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单位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责任分工,抓好业务范围内、分管部门和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部门的岗位风险防控工作负直接责任。每名职工要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认真查找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并及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最后,要注重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效。确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以决策权、人事权、资金财务管理权、工程项目管理权和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的权力制约监督为重点环节,制定深入细致、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思想作风建设、组织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真正融入到房地产行业的各个环节,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房地产行业是一个涉及国计民生的行业,它能否健康有序发展直接关系到居民居住成本和生活幸福指数的高低,关系到国家房产经济甚至是国民经济发展程度的好坏。因此,必须要在房地产行业开展腐败治理工作,进行廉洁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净化涉及该领域的相关主体的思想风气,以求实现房地产行业的长久稳定发展的宏远目标。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廉洁制度建设与风险防控管理不是两个可以独立实施的工作,二者要相互结合。要利用健全的廉洁制度实现风险防控管理的有据可依,再通过加强风险防控管理保证廉洁制度的稳定执行。这样才能在房地产行业取得良好的“治腐”效果,促进这一领域廉洁风气的形成,从而稳定地推进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