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的文件管理及SOP的原则2011-06药物临床试验有关法规•《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即GCP•指导原则实施GCP的目的试验过程的规范性试验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遵循GCP的重要性•违背GCP–受试者不能得到保护,且处于危险之中;–收集的资料缺乏可信性;–药政管理部门会否决该试验。实施GCP条件合格的研究人员标准化的试验方法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部组成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药物临床试验文件分别和综合地对试验的执行情况及产生的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的文件。证明研究者、申办者、监查员在试验中遵从了GCP标准及有关管理法规。证明药物临床试验可信性和数据完整性的主要证据。根据文件产生的试验阶段,可分为以下三部分–临床试验准备阶段–临床试验进行阶段–临床试验完成后临床试验准备阶段文件有助于申办者、研究者、监查员对临床试验的项目管理临床试验进行阶段文件对监查文件进行修改和规范化记录的信息反馈试验过程的质量控制临床试验完成后文件临床试验结束或终止时,监查员确认研究者和申办者两方档案完整,并确认全部文件均得到妥善归档后,才能结束试验。记录文件由专人保存,临床试验资料保存至临床试验结束后5年。研究者手册(Investigator‘sBrochure)是有关试验用药在进行人体研究时已有的临床与非临床资料汇编。内容:•研究项目名称:•临床研究批件号:•概要:简要介绍试验药的分类、物理、化学、药理、药学和临床资料。•1、试验药临床前药效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学综述•2、试验药国内外临床资料综述•3、不良反应•4、特殊的试验方法、观测方法及注意事项;过量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后果及治疗方法等。研究者清晰地理解该试验及试验药物的全貌。评价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的因果关系时至关重要。出现任何重要的有关试验药物的信息时,申办者应当补充或更新并及时提供给研究者。研究者手册及其更新版本应当提交给伦理委员会一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四章第十六条临床试验开始前应制定试验方案,该方案应由研究者与申办者共同商定并签字,报伦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第十七条明确了临床试验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试验题目;(二)试验目的,试验背景,临床前研究中有临床意义的发现和与该试验有关的临床试验结果、已知对人体的可能危险与受益,及试验药物存在人种差异的可能;(三)申办者的名称和地址,进行试验的场所,研究者的姓名、资格和地址;(四)试验设计的类型,随机化分组方法及设盲的水平;(五)受试者的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和剔除标准,选择受试者的步骤,受试者分配的方法;(六)根据统计学原理计算要达到试验预期目的所需的病例数;(七)试验用药品的剂型、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方法、给药次数、疗程和有关合并用药的规定,以及对包装和标签的说明;(八)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的项目、测定的次数和药代动力学分析等;(九)试验用药品的登记与使用记录、递送、分发方式及储藏条件;(十)临床观察、随访和保证受试者依从性的措施;(十一)中止临床试验的标准,结束临床试验的规定;(十二)疗效评定标准,包括评定参数的方法、观察时间、记录与分析;(十三)受试者的编码、随机数字表及病例报告表的保存手续;(十四)不良事件的记录要求和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告方法、处理措施、随访的方式、时间和转归;(十五)试验用药品编码的建立和保存,揭盲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破盲的规定;(十六)统计分析计划,统计分析数据集的定义和选择;(十七)数据管理和数据可溯源性的规定;(十八)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十九)试验相关的伦理学;(二十)临床试验预期的进度和完成日期;(二十一)试验结束后的随访和医疗措施;(二十二)各方承担的职责及其他有关规定;(二十三)参考文献。第十八条临床试验中,若确有需要,可以按规定程序对试验方案作修正。临床试验方案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10月)附14知情同意书告知的信息4.1试验目的、应遵循的试验步骤(包括所有侵入性操作)、试验期限。4.2预期的受试者的风险和不便。4.3预期的受益。当受试者没有直接受益时,应告知受试者。4.4受试者可获得的备选治疗,以及备选治疗重要的潜在风险和受益。4.5受试者参加试验是否获得报酬。4.6受试者参加试验是否需要承担费用。4.7能识别受试者身份的有关记录的保密程度,并说明必要时,试验项目申办者、伦理委员会、政府管理部门按规定可以查阅参加试验的受试者资料。4.8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受试者可以获得的治疗和相应的补偿。4.9说明参加试验是自愿的,可以拒绝参加或有权在试验的任何阶段随时退出试验而不会遭到歧视或报复,其医疗待遇与权益不会受到影响。4.10当存在有关试验和受试者权利的问题,以及发生试验相关伤害时,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知情同意书试验药物的药检合格证明核对•试验药物药检证明试验药物的核对记录•申办者临床试验药物记录单•试验单位的签收记录单•试验单位试验药物使用记录单•研究者退还剩余试验药物的记录•剩余试验药物的回收和销毁记录试验药物的使用记录试验用药的保存和试验记录由研究者负责所有受试者的用药情况均应详细记录在原始资料中试验药物的核对与记录临床试验其他文件•伦理批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件•合同或协议•研究者履历•实验室和其它辅助检查的所有信息•运货单•监查访视记录表•监查报告•受试者签认代码表•受试者筛选与入选表•研究者签名样张•主要研究者授权书•物资签收单•SAE报告•总结报告•文件的保存对于临床试验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是良好的临床实践和科学实践的需要,也是管理机构的要求。•完整的文件是稽查的关键。•没有文件记录,(工作)就没有发生!二临床试验的SOP原则SOP•Standardoperationprocess•标准操作规程•有效的实施和完成某一临床试验中每项工作所拟定的标准和详细的书面规程尤其注重标准,往往是以procedures为基础,在就某一细节工作进行具体的叙述,并例出标准,强调如何做。SOP制订程序起草:有经验的相关工作人员起草审核: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批准:领导书面批准后生效执行修订与更新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和修订对SOP进行常规的全面审核与修订更新。任何修改要再次审核,批准后更新。修订后的SOP即成为新文件SOP。有关部门负责检查文件修订引起的其他相关文件的变更,并将任何修订详细记录SOP的制订、修改、生效日期及分发、销毁情况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SOP的修订最新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指导原则生效,现行SOP与之不符仪器设备、技术更新操作有重大变更在执行SOP过程中发现问题,有需要修订动态的不断完善的过程SOP撰写要点依据充分:SOP的内容应符合我国GCP、有关法规及药物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符合国际通用的准则和指导原则简明准确:内容条理清楚,简明准确,采取描述性语言,避免回顾性或评论性的语言,避免容易引起歧义或含糊笼统的语言可操作性强:起草时可参考有关文献、手册或仪器说明书的内容,但也不可完全照搬,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可操作性强,所写内容应当经过适当培训就能够按照其内容进行操作避免差错:SOP涉及的关键词、专业术语、计量单位和符号、有效数字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国际通用原则书写。避免使用已废弃的或不规范的术语、计量单位、符号和汉字等。SOP的基本要求•不能与现行的法相矛盾•与药物临床试验相关:不是越多越好,不要越权制定•谁负责操作谁起草,由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来拟定•写你所要做的•结合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有特色,可操作•描述性语言,重在步骤、过程、要求、结果•重视培训•不断完善•制定本部门sop的sopSOP的基本格式•SOP的名称•编号、版本•拟定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名、日期)•颁发日期、生效日期•适用范围•规程•参考文献格式并无统一要求,但同一单位的所有SOP在编制和印刷形式上应尽可能地保持一致,以利于查阅、检索和管理SOP的实施•事先培训•便于查阅•严格执行•做你所写的,记录你所做的•发现问题,事后修订、完善–SOP并不神秘,只要把所要做的工作和程序或步骤写清楚写你所要做的,做你所写的,记录你所做的,报告你所记录的临床研究部SOP•通用的sop–例会的sop–监查差旅的sop–工作交接的sop•项目专用的sop–异丙肌苷监查sop–异丙肌苷破盲揭盲sop•工作岗位的sop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