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厦门市文化工作要点(2010年1月)2010年,厦门市的文化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全省文化局长会议和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围绕厦门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结合全市中心工作和文化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一手抓文化事业繁荣,一手抓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推动厦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为促进厦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厦门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龙头示范作用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一、着眼于加强学习型政党建设,切实推进文化系统政治思想和科学理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文化系统的政治思想理论和科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文化系统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市文化局长会议材料之五2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意见,以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为理论武装的重要任务,抓好文化系统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完善文化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文化工作的政治引导和思想引导,指导推动文化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调动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文化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海西建设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主动融入,勇于承担,体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文化领域科学体系建设。继续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理论成果与实践成果,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文化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加强文化发展的战略研究,着力在解决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大力提高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文化领域的引领作用,努力落实到文化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促进文化系统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加强文化领域重要指标体系建设,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加强文化领域重大课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做好文化新闻宣传和引导工作,提高应对和解决文化领域突发事件的能力。二、着眼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以管理和服务为核心,以基层和农村文化建设为重点,以活动为抓手,以项目为依托,以理论和政策研究为支撑,创新内容形式、丰富资源总量,以城带乡,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厦门文化建设岛内外一体化进程。3抓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闽南戏剧院项目建设,争取201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推动“厦门大剧院”规划筹建。大力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建设一批社区文化广场,扶持推动区、镇(街)、村(居)建设一批文化馆(站)、图书室,力争2010年建成使用。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文化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在逐步完善市级重大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的基础上,力争将各区文化中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纳入全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统筹管理、合理利用。继续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力度,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图书服务延伸工程、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项目实施,重点抓好厦门市公共图书馆联合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移动互联网、电子阅览器高速发展环境下的图书馆服务模式研究与探索,着力依托建设“以厦门市图书馆为中心、各区图书馆为骨干、各图书分馆为网点”的公共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实现厦门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的文献通借通还和资源共建共享。继续深化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组织推荐群众性文化项目参加全国第十五届群星奖评选。办好“莲花褒歌比赛”、“南音唱腔比赛”,指导推动市区两级文化部门开展“温馨厦门、情系百姓”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培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建立长效机制,带动和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做好“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展”等相关展览的筹备工作。筹划《厦门文化地图》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参加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评选工作。指导协助湖里区举办“全国文化馆馆际大会”。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4加强未成年人文化工作。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的免费开放力度,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鼓励创作生产更多更好符合未成年人特点和兴趣的文化产品,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三、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全力推进艺术创作和艺术品牌建设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精心组织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加强艺术品牌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演出。着重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等重大纪念日,规划和组织好文艺创作。力争新创作音乐剧、交响乐、歌仔戏、高甲戏、舞剧、南音乐舞剧等各种艺术门类的新剧目4-5部,为参加福建省第二十五届戏剧会演、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等重要赛事打好艺术生产基础。继续修改复排歌仔戏《蝴蝶之恋》、音乐剧《雁叫长空》、音乐话剧《停一停,等等我们的灵魂》、高甲戏《乔女》等剧目,并选送1-2台优秀剧目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第十二届中国戏剧节、第十三届文华奖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评选,力争取得好成绩。精心修改复排歌仔戏《邵江海》、高甲戏《阿搭嫂》、音乐剧《雁叫长空》等剧目,抓好保留剧目展演工作。继续推动文化下基层演出活动,加强各专业剧团的互动交流,重点推动各专业剧团到各区演出,深入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加强各专业艺术院团建设,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厦门市专业艺术的活力和创造力。继续抓好品牌文化活动建设。全力办好“第六届全国青5少年大提琴比赛”、“第五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海峡两岸闽南语原创歌曲大奖赛”等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积极筹备2011年在厦门举办的“国际剧协第33届世界代表大会”。继续推动“世界音乐节”的筹办,力争成为厦门又一个世界性的文化品牌活动。组织精品剧目赴上海参加“世博会”厦门馆演出,主动配合“海峡论坛”、“台交会”、“9.8投洽会”、“海峡两岸文博会”等全市中心工作或全局性重大活动等各项演出任务。组织开展好全市各项传统节庆、重大纪念日及各类专场赛事和演出。四、着眼于继承和弘扬闽南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进文化遗产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政策,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积极推进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资料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等工作。申报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大涉台文物保护力度,申报公布第三批涉台文物古迹,推动建设一批反映两岸历史源流关系的展示基地,做好台湾民众认祖归宗等民间交流交往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抢救维修一批如中共闽中工委旧址、薛令之墓、“八·二三”炮战纪念址、林祖密故居、芦山堂、石室禅院、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陈嘉庚石雕等文物保护单位。完成《厦门陈化成墓保护规划》和《厦门青礁慈济宫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博物馆《闽台民俗展》陈列布展,并在国际博物馆日正式对外开放,做好《中国民间乐器展》前期筹备工作。组织文化系统文博单位,开展馆藏珍贵文物数据库录入工6作。结合“第五个文化遗产日”,举办《厦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展》。继续推进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有关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力抓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使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能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继续推动落实《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重点抓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展示区、传习中心、保护试点建设,提升“一区一节”水平,推进闽南传统文化进学校活动。推动筹建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力争“十二五”期间建成并初具规模。积极引进全国适应产业化经营的优秀非遗项目入驻厦门,争取建设全国优秀非遗项目展销中心。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申报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申报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工作。推进法规建设,加快《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和管理暂行条例》的立法调研。加强理论建设和信息建设,继续举办“闽南文化论坛”,出版《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学术研究论文集》,筹建厦门市文化遗产数据库,重新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继续抓好古籍普查工作。五、着眼于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全力推动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坚持管理与繁荣并重,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着重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着力培育市场主体,逐步建立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抓好文化市场管理。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促繁荣,以服务促管理,推动传统文化市场向高端服务业发展。积极推7进文化市场平安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组织文化市场专项和综合治理行动,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力度,积极开展“打黄扫非”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以禁止接纳未成年人为监管重点内容,以城乡结合部网吧为监管重点区域,建立网吧管理联合检查机制,严厉打击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大对网吧市场监管查处力度。加强调研,推动网吧连锁经营。协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加强全市涉外营业性演出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演出市场和歌舞娱乐市场经营秩序。推动电子游戏、互联网服务场所建设,认真做好营业性演出审批、游艺机场所规划和审批等工作。指导市网吧行业协会、市娱乐行业协会、市演艺协会开展工作,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提升文化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执法行为,提高文化市场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做好文化市场群众举报、信访和上级督办案件的落实工作。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总要求,以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厦门市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厦门市文化发展实施意见》为重点,着力推动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加强产业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重点项目建设等各类专项产业规划。完善落实产业发展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关于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完善厦门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为产业发展提供经费支持。推动建立8全市统一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平台、文化产业数据库和考核评价体系,为制定政策、分类指导,考核激励提供信息数据。推动落实《厦门与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对接方案》,加强对台文化产业招商,促进厦台文化产业对接与合作,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制定完善“厦门海峡西岸文化创意产业对接实验区规划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批复认可并予以政策资金支持,力争将厦门打造成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中心。积极搭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全力办好“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文化展会活动,以展会和活动带动文化产业及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通过资源整合、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产业品牌、重点园区和基地,努力做大规模、做强实力。重点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推动龙山、鼓浪屿、湖里、厦港、海沧中沧、集美动漫公园、翔安海峡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把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作为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对接实验区的核心园区加以建设,争取一批项目入驻并产生效益。着力推动一批产业项目落地发展,重点推动宏泰文化创意产业园、奥林匹克旅游文化广场、海西石文化产业园等文化产业项目和一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加快中影动漫产业园、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在谈大项目取得突破和进展。进一步做优做强演艺娱乐业、动漫游戏业、古玩艺术品、文化创意设